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604 |
颗粒名称: | 一、粮食储存 |
分类号: | F727.564 |
页数: | 2 |
摘要: | 储粮备荒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民国以前的“义仓”、民国时期的“保仓”等等,都是“积谷防饥”之所。建国后,于1972年根据毛主席提出“备战、备荒、为人民”和“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指示,本县各级党政领导狠抓粮食储备工作,社、队抓集体储备,各户抓家庭节约储备。生产队自储的交社员讨论,队委评议,大队审查,公社批准。国家代储的交县批准,粮权属队,入库付款,发给储备证,不收费用,不计利息,分开登账,进出价格一样。该社口粮标准平均520余斤,陆续存入国库代储粮达120万斤,曾先后出席省、地粮食工作先进代表大会。自建国至1985年,全县总共新建砖木结构的仓库96座,容量计12825万斤。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粮食储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