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食统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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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594
颗粒名称: 一、粮食统销
分类号: F727.564
页数: 2
摘要: 建国初期,粮食可以自由买卖。当时粮商操纵粮食市场,贱买贵卖,严重地剥削农民。1953年11月政府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粮食统销即对粮食实行有计划的统一供应。具体办法是由国家按照规定价格卖给城镇人口和农村缺粮人口以及工商行业所需粮食供应,不准任何人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城镇居民粮食定量供应,票证管理与使用为了方便工作或外出开会等方面的需要,便利广大群众。中央和省采取印发各种票证和有关管理手续。如产、购、留底册,居民供应证,集体供应证,行业用粮证,定补销粮证,储备粮证,县内临时粮食支拨证,县内农村粮食转移证等,为统购统销完善了业务手续。从1984年4月10日起,停止使用省内、县内农村粮食支拨证。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粮食统销

内容

建国初期,粮食可以自由买卖。当时粮商操纵粮食市场,贱买贵卖,严重地剥削农民。1953年11月政府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
  粮食统销即对粮食实行有计划的统一供应。具体办法是由国家按照规定价格卖给城镇人口和农村缺粮人口以及工商行业所需粮食供应,不准任何人囤积居奇,投机倒把。
  城镇居民粮食定量供应,票证管理与使用为了方便工作或外出开会等方面的需要,便利广大群众。中央和省采取印发各种票证和有关管理手续。同时健全了购销手续,并逐步建立了一套册籍证。如产、购、留底册,居民供应证,集体供应证,行业用粮证,定补销粮证,储备粮证,县内临时粮食支拨证,县内农村粮食转移证等,为统购统销完善了业务手续。
  1983年起,放宽粮食管理政策,市场活跃,工商行业、饮食业扩大免票销售业务,群众外出到处可以就餐,票证作用越来越小。从1984年4月10日起,停止使用省内、县内农村粮食支拨证。农村人口外出医病、寄读、寄养可用现粮到基层粮食部门兑换粮票。省内、县内城镇支拨证从1984年12月底停止使用,简化了手续,方便了群众。
  定量原则及标准自1973年起至1985年,本县乡镇各类人口的商品粮定量标准: 特重体力劳动,平均每月50斤,其中一等52斤,二等50斤,三等48斤,四等46斤; 重体力劳动,平均每月41斤,其中一等44斤,二等42斤,三等40斤,四等38斤; 轻体力劳动,平均每月33斤,其中一等35斤,二等34斤,三等32斤,四等31斤; 干部、职员及其他脑力劳动者,月供30斤; 大中学生平均34斤,其中大学生36斤,高中生34斤,初中生33斤; 居民10周岁以上平均27.5斤,其中一等29斤,二等28斤,三等27斤,四等26斤; 儿童9周岁24斤,8周岁23斤,7周岁22斤,6周岁21斤,5周岁18斤,4周岁16斤,3周岁14斤,2周岁12斤,1周岁9斤,未满周岁6斤。
  1981年商品粮人口4.7417万人,定量1798.6193万斤,月人平供应水平31.6斤; 1982年定量人口4.7569万人,实供1712.4840万斤,月人平供应水平30斤; 1983年定量人口4.7735万人,实供1959.0444万斤,月人平供应水平34.2斤; 1984年定量人口4.7277万人,实供1789.3399万斤,月人平供应水平31.54斤; 1985年定量人口4.7181万人,实供1787.9700万斤,月人平供应水平31.58斤。
  表2—54 1985年乐安县粮食定量基本情况表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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