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油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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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59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粮油销售
分类号: F727.564
页数: 4
摘要: 当时粮商操纵粮食市场,贱买贵卖,严重地剥削农民。1953年11月政府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粮食统销即对粮食实行有计划的统一供应。具体办法是由国家按照规定价格卖给城镇人口和农村缺粮人口以及工商行业所需粮食供应,不准任何人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城镇居民粮食定量供应,票证管理与使用为了方便工作或外出开会等方面的需要,便利广大群众。中央和省采取印发各种票证和有关管理手续。从1984年4月10日起,停止使用省内、县内农村粮食支拨证。半高价油的销售,为了满足城市食油消费需要,通过调整油脂销售价格,刺激油料生产,以减少财政支出。价格比议价菜籽油低,比统购价又高一些。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粮油销售

内容

一、粮食统销建国初期,粮食可以自由买卖。当时粮商操纵粮食市场,贱买贵卖,严重地剥削农民。1953年11月政府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
  粮食统销即对粮食实行有计划的统一供应。具体办法是由国家按照规定价格卖给城镇人口和农村缺粮人口以及工商行业所需粮食供应,不准任何人囤积居奇,投机倒把。
  城镇居民粮食定量供应,票证管理与使用为了方便工作或外出开会等方面的需要,便利广大群众。中央和省采取印发各种票证和有关管理手续。同时健全了购销手续,并逐步建立了一套册籍证。如产、购、留底册,居民供应证,集体供应证,行业用粮证,定补销粮证,储备粮证,县内临时粮食支拨证,县内农村粮食转移证等,为统购统销完善了业务手续。
  1983年起,放宽粮食管理政策,市场活跃,工商行业、饮食业扩大免票销售业务,群众外出到处可以就餐,票证作用越来越小。从1984年4月10日起,停止使用省内、县内农村粮食支拨证。农村人口外出医病、寄读、寄养可用现粮到基层粮食部门兑换粮票。省内、县内城镇支拨证从1984年12月底停止使用,简化了手续,方便了群众。
  定量原则及标准自1973年起至1985年,本县乡镇各类人口的商品粮定量标准: 特重体力劳动,平均每月50斤,其中一等52斤,二等50斤,三等48斤,四等46斤; 重体力劳动,平均每月41斤,其中一等44斤,二等42斤,三等40斤,四等38斤; 轻体力劳动,平均每月33斤,其中一等35斤,二等34斤,三等32斤,四等31斤; 干部、职员及其他脑力劳动者,月供30斤; 大中学生平均34斤,其中大学生36斤,高中生34斤,初中生33斤; 居民10周岁以上平均27.5斤,其中一等29斤,二等28斤,三等27斤,四等26斤; 儿童9周岁24斤,8周岁23斤,7周岁22斤,6周岁21斤,5周岁18斤,4周岁16斤,3周岁14斤,2周岁12斤,1周岁9斤,未满周岁6斤。
  1981年商品粮人口4.7417万人,定量1798.6193万斤,月人平供应水平31.6斤; 1982年定量人口4.7569万人,实供1712.4840万斤,月人平供应水平30斤; 1983年定量人口4.7735万人,实供1959.0444万斤,月人平供应水平34.2斤; 1984年定量人口4.7277万人,实供1789.3399万斤,月人平供应水平31.54斤; 1985年定量人口4.7181万人,实供1787.9700万斤,月人平供应水平31.58斤。
  表2—54 1985年乐安县粮食定量基本情况表二、粮食定销粮食定销的对象即种粮缺粮的农民和国营垦殖场以及林、牧、渔业和蔬菜经济作物的农户、国营三线厂矿职工家属等。按照政策规定国家给予一定数量的定补销粮食,其口粮和饲料粮以及种子留粮标准,定销单位参照临近产粮队的留粮标准。对以种粮食为主的队,由于自然条件和田少人多的关系,自己种的粮食不够吃,国家给予补足到年人平480斤。
  表2—55 全县各年度定补销粮数量表单位:斤奖售粮根据国务院(1973)33号文件,于1973年度起恢复对生猪、棉花、毛竹、笋干、茶油……等,实行奖售粮食,以鼓励多生产、多交售。其标准:收购120斤重的肥猪奖售稻谷60斤,每增毛重1斤,奖售稻谷0.5斤。棉花超购100斤皮棉奖售贸易粮100斤。木材每立方米奖售粮12斤。毛竹每100根奖售贸易粮20斤。茶油每市担奖售稻谷100斤……。1985年4月1日起对农副产品奖售粮作了修改。生猪奖售粮采取合同办法:即收购生猪1斤,补费用价粮食1.5斤;茶油1斤补费用价稻谷8斤,特困乡16斤。其他农副产品奖售粮一律取消。
  三、粮食议销 1963年本县开始粮食议销业务。起初品种不多,数量也少。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议销品种及数量逐年有所增加,尤其是1981年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县共议销贸易粮170多万斤。同年还调出支援外省议价大米1049万斤,转给平价粮750万斤。
  四、油脂统销 1953年11月开始实行食油统购统销,严禁自由贸易。规定机关干部和城镇居民以及各工厂工人吃商品粮的,平均每人每月供应食油0.3市斤(以后调整为0.5市斤),此外,还供应各种补助食油:(1)节日补助:国庆、春节每人增补0.2市斤,1983年和1984年春节增补食油1市斤;(2)病员补助:按实际住院人次每人每日供应食油0.03市斤;(3)保健食油补助:对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井下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甲等补助1.5斤,乙等1斤,丙等0.5斤;(4)各级党委、政府召开党代会、人代会、劳模会、烈军属代表会以及县里召开的大型会议。按参加会议人员,每人每天补助食油0.02市斤。
  五、油脂议销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油脂议销大大超过议购数字,如1981年全县议购食油仅1965斤,而议销油脂竟达5.9万多斤,销出是购进的30多倍。特别1982年以来,城乡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为了满足城乡人民消费需要,3年来向外省议购油脂58.76万斤,全部投放市场供应。
  半高价油的销售,为了满足城市食油消费需要,通过调整油脂销售价格,刺激油料生产,以减少财政支出。1982年开始实行半高价菜籽油销售业务。价格比议价菜籽油低,比统购价又高一些。半高价油根据油源情况量力而行。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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