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油脂统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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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591
颗粒名称: 四、油脂统购
分类号: F727.564
页数: 2
摘要: 建国前,本县食油原料主要品种有:油菜籽、油茶籽、花生、芝麻等。由于油料不够丰富,不能满足本县人民食用,加之当时政府不鼓励群众种植油料作物,缺油靠外县流入和私商贩运经营,影响群众生活。建国后,人民政府把油料生产列入重要事项来抓,各大队均办起了林场。在全县开展派种派购,大种油菜籽;山区大力发展开垦荒山和垦复油茶山,以及开垦奖励等方法。从而油料生产逐年发展,产量逐年增多,入库量也相应增加。1972年至1978年政府狠抓植物油和油菜籽生产,同时抓好油脂购销工作,形势大有好转,基本年年完成收购任务。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油脂统购

内容

建国前,本县食油原料主要品种有:油菜籽、油茶籽、花生、芝麻等。由于油料不够丰富,不能满足本县人民食用,加之当时政府不鼓励群众种植油料作物,缺油靠外县流入和私商贩运经营,影响群众生活。
  建国后,人民政府把油料生产列入重要事项来抓,各大队均办起了林场。在全县开展派种派购,大种油菜籽;山区大力发展开垦荒山和垦复油茶山,以及开垦奖励等方法。从而油料生产逐年发展,产量逐年增多,入库量也相应增加。
  1953年11月开始实行食油统购统销,严禁自由贸易。1954年规定农民自留口油标准6至12斤。1956年贯彻发展“油料生产,扩大油源”和“增产不增购”的政策,允许派购后余油上市自由贸易。1957年实行派种派购办法,按照派种油料作物产量,除留种子和每人口油标准外,进行计购。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即按1957年派种派购任务,平衡余缺后计购。1959年至1971年13年中,对油料作物一般从上到下安排任务,没有认真动员群众多种油料作物,而是被二季晚稻挤掉油菜田,致使国家统购任务不能完成,农民也少有油吃。1972年至1978年政府狠抓植物油和油菜籽生产,同时抓好油脂购销工作,形势大有好转,基本年年完成收购任务。1979年粮油实行“一定五年”不变,油脂收购至1981年止,连续3年超额完成任务。同时议购了大批超额油脂。1982年至1984年油脂征购基数51万斤,逐级落实到户,生产队完成征购基数后,继续出售油脂,按加价50%收购,价格大幅度提高,刺激了农民种春油生产积极性,油脂收购量大增。1982年收购油脂24.3万斤。1983年全国油菜丰收,调整了油脂收购和加价政策。挫伤农民油菜生产积极性,致使油脂收购下降。该年收购油脂仅18.32万斤。1984年油脂收购36.16万斤,但其中由议购油脂转入20万斤,农民实际交售16.16万斤。
  农村实行大包干后,本县油菜产量下降,没有完成国家油菜生产计划,全县油脂出现“购少销多”的矛盾,每年购销差额45万斤,靠省内计划调入和议价购入转作平价供应。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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