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563 |
颗粒名称: | 四、集体商业 |
分类号: | F727.564 |
页数: | 2 |
摘要: | 本县合作企业大多数是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中形成的。20多年来发生过多次变化,据1957年农村16个市场统计:有公私合营商店6个,合营饭店1个,合营旅社1个,合作商店12个,合作饭店10个,代销店1个,照相馆1个,理发社1个,鞭爆组1个。合作商店大部分人员被借用到供销社去,少数存留机构下放到生产大队设点。集体企业发展后,普遍建立了经济承包责任制。下设公溪、牛田、招携3个办事处。1978年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第二次分家,又恢复供销社,设有秘书、政工、业务、生产、储运基建、财统等6个股和职工学校,下辖土产、生资两个公司,代管外贸公司。土产、杂品分开,成立土产、日用杂品茶果公司。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集体商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