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560 |
颗粒名称: | 一、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
分类号: | F727.564 |
页数: | 1 |
摘要: | 1954年,本县组织私营商业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实行资本主义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当时一些私商纷纷要求联合经营,政府有计划地采取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形式,对私营商业进行改造。首先把棉布、百货、南货3个行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经销店。随后,公私营业比重起了变化,据当时统计:国营商业比重占45.8%,合作商业占29.1%,私营商业占25.1%。1956年初,通过宣传教育,各地私商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主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被批准参加公私合营的行业有棉布、百货、饮食、中药、文具、旅社等共128户,人员211人。代销店5户,人员7人。到同年第一季度末,全县基本上完成了对私营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私营商业 私营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