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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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560
颗粒名称: 一、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分类号: F727.564
页数: 1
摘要: 1954年,本县组织私营商业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实行资本主义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当时一些私商纷纷要求联合经营,政府有计划地采取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形式,对私营商业进行改造。首先把棉布、百货、南货3个行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经销店。随后,公私营业比重起了变化,据当时统计:国营商业比重占45.8%,合作商业占29.1%,私营商业占25.1%。1956年初,通过宣传教育,各地私商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主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被批准参加公私合营的行业有棉布、百货、饮食、中药、文具、旅社等共128户,人员211人。代销店5户,人员7人。到同年第一季度末,全县基本上完成了对私营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私营商业 私营改造

内容

1954年,本县组织私营商业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实行资本主义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当时一些私商纷纷要求联合经营,政府有计划地采取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形式,对私营商业进行改造。首先把棉布、百货、南货3个行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经销店。随后,公私营业比重起了变化,据当时统计:国营商业比重占45.8%,合作商业占29.1%,私营商业占25.1%。
  1955年秋,县委成立对私改造办公室,提出了对私改造的具体部署。1956年初,通过宣传教育,各地私商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主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据当时统计:全县有私商717户,从业人员732人,自愿申请的628户,人员691人,经政府批准参加的有592户,人员605人。还有125户,人员127人,有的申请转为农业生产,有的改行从事手工业生产,有的继续从事个体经营,少数外县籍商人,申请回原籍。被批准参加公私合营的行业有棉布、百货、饮食、中药、文具、旅社等共128户,人员211人。对已加入公私合营的行业还进行了清产核资,折价入股,国家发给股票,并按期向国家领取一定股息。参加合作形式的有豆腐业、杂货业、小百货,理发业、照相业、饮食业、鞭爆加工业共405户,人员437人。代销店5户,人员7人。到同年第一季度末,全县基本上完成了对私营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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