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546
颗粒名称: 三、安全管理
分类号: F542.856.4
页数: 1
摘要: 1974年6月成立县车辆监理站,1980年4月成立县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开展交通法令的宣传,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和技术考核,对车辆进行审检,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并收纳养路费,用以发展公路事业。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安全管理

内容

1974年6月成立县车辆监理站,1980年4月成立县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开展交通法令的宣传,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和技术考核,对车辆进行审检,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并收纳养路费,用以发展公路事业。
  车辆挂牌(除手扶拖拉机),由抚州地区车辆监理所核发后由县监理站登记注册。机动车辆过户,由县监管站签署意见后,再由抚州地区监理站办理有关手续。1985年全县挂牌车辆417辆。
  驾驶员的考核发证,由抚州地区车辆监理所办理。县监管站只负责审查签具意见。1985年全县有合格驾驶员1484人(汽车驾驶员900人;拖拉机驾驶员662人,摩托车驾驶员22人)。对驾驶员的培训,由有车单位集中训练。1983年以来,为提高个体户、联户的驾驶员技术,增设了“运输训练车”进行单车教练,至1985年底个体户、联户中的驾驶员有155人经考试合格。
  在加强交通安全防范交通事故的宣传教育中,首先要加强路政管理,取缔路障,排除隐患;其次要及时纠正和处理违章事件,对已发生的交通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隐患未排除不放过;事故责任未分清不放过;肇事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表2—40 乐安县几个年份交通事故及伤亡情况表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