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交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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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54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交通管理
分类号: F542.856.4
页数: 2
摘要: 县交通局设立了公路管理站,负责管理和保护县、乡公路及其用地和设施,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况,责令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交通管理

内容

一、路政管理县交通局设立了公路管理站,负责管理和保护县、乡公路及其用地和设施,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况,责令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运输管理 1965年10月,县交通局成立民间运输管理站,主管全县运输管理工作。1984年10月撤销,成立县交通运输管理站。对货运实行统一结算,统一运价,以保证合理安排运力及时运输。对不服从管理者,除批评教育外,并会同工商管理和税务部门责成补交规费(税收、管理费、运管费),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封车。
  1974年11月,恢复牛田航运站,负责船筏运输管理工作,除遭受不可抗拒的灾难外,货物损失时航管站必须承担赔偿义务。该站于1980年11月奉令撤销。
  三、安全管理 1974年6月成立县车辆监理站,1980年4月成立县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开展交通法令的宣传,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和技术考核,对车辆进行审检,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并收纳养路费,用以发展公路事业。
  车辆挂牌(除手扶拖拉机),由抚州地区车辆监理所核发后由县监理站登记注册。机动车辆过户,由县监管站签署意见后,再由抚州地区监理站办理有关手续。1985年全县挂牌车辆417辆。
  驾驶员的考核发证,由抚州地区车辆监理所办理。县监管站只负责审查签具意见。1985年全县有合格驾驶员1484人(汽车驾驶员900人;拖拉机驾驶员662人,摩托车驾驶员22人)。对驾驶员的培训,由有车单位集中训练。1983年以来,为提高个体户、联户的驾驶员技术,增设了“运输训练车”进行单车教练,至1985年底个体户、联户中的驾驶员有155人经考试合格。
  在加强交通安全防范交通事故的宣传教育中,首先要加强路政管理,取缔路障,排除隐患;其次要及时纠正和处理违章事件,对已发生的交通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隐患未排除不放过;事故责任未分清不放过;肇事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表2—40 乐安县几个年份交通事故及伤亡情况表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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