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524 |
颗粒名称: | (二)公路养护 |
分类号: | F542.856.4 |
页数: | 1 |
摘要: | 建国前,本县没有公路养护机构。建国后于1959年成立了乐安公路段和县养路队。该段负担临八线、石都线、石乐线、乐招线,全长为138.3公里的养护任务。另设有机修站,负责汽车、拖拉机的修理工作。该段的主要养路设备有工程汽车3辆,拖拉机2台,小型手扶拖拉机7台,碎石机2台。其人事与经费均由地区公路分局掌管。当时称为县筑路大队。养路费用由地区交通局按每公里补贴240元下拨,不足部分由县交通局在收缴拖拉机养路费中给予补足。其养路民工由交通局按人每月付给生活费补贴13.5元。专业公路的养护,矿区专业公路由矿区运输处负责,林区专业公路由林业部门负责。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公路养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