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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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510
颗粒名称: 夏布
分类号: F427.564
页数: 2
摘要: 本县手工生产的夏布,明代即已出现。至清光绪时最为发达。〔载清光绪三十四年《江西农工商矿纪略》〕,迄民国15年仍维持不衰。当时,县境中部与南部的市镇和农村,有专业机房60余所和许多个体织机。但因制造工艺保守和落后,产品质量难以提高,外销市场逐渐萎缩。据民国24年《江西年鉴》载:“乐安夏布年产三万匹,运销县外二万匹”,至1945年产量降至5千匹,1949年又降至3千匹,外销仅2千匹。1970年县二轻管理局将该社改组为针织厂,转产手套、袜子等针织品。从此,这一传统手工产品,除农村有零星生产外,基本上已被淘汰。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手工生产 夏布

内容

本县手工生产的夏布,明代即已出现。至清光绪时最为发达。据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乐安知县钱志铭报称:“该县出产夏布,年约4、5万匹,多系外商前来远至芜湖、镇江销售.…”〔载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江西农工商矿纪略》〕,迄民国15年(1926年)仍维持不衰。当时,县境中部与南部的市镇和农村,有专业机房60余所和许多个体织机。县城、牛田、招携等集镇的大商号和外来客商都专业经营夏布和苎麻运销业务,撕制麻丝是当地家庭妇女的日常操作和主要副业收入。但因制造工艺保守和落后,产品质量难以提高,外销市场逐渐萎缩。据民国24年(1935年)《江西年鉴》载:“乐安夏布年产三万匹,运销县外二万匹”,至1945年产量降至5千匹,1949年又降至3千匹,外销仅2千匹。建国后,县城麻织工人只余存16户,1955年由25名织布工人组成生产合作社,年产夏布6700匹,1957年产量增至8394匹,1958年因质量粗糙而滞销,产量降至867匹,以后不得不转产黄麻绳。1970年县二轻管理局将该社改组为针织厂,转产手套、袜子等针织品。从此,这一传统手工产品,除农村有零星生产外,基本上已被淘汰。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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