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手工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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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509
颗粒名称: 十二、手工业生产
分类号: F427.564
页数: 4
摘要: 本县手工生产的夏布,明代即已出现。至清光绪时最为发达。据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乐安知县钱志铭报称:“该县出产夏布,年约4、5万匹,多系外商前来远至芜湖、镇江销售.…”〔载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江西农工商矿纪略》〕,迄民国15年(1926年)仍维持不衰。当时,县境中部与南部的市镇和农村,有专业机房60余所和许多个体织机。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手工业生产

内容

夏布本县手工生产的夏布,明代即已出现。至清光绪时最为发达。据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乐安知县钱志铭报称:“该县出产夏布,年约4、5万匹,多系外商前来远至芜湖、镇江销售.…”〔载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江西农工商矿纪略》〕,迄民国15年(1926年)仍维持不衰。当时,县境中部与南部的市镇和农村,有专业机房60余所和许多个体织机。县城、牛田、招携等集镇的大商号和外来客商都专业经营夏布和苎麻运销业务,撕制麻丝是当地家庭妇女的日常操作和主要副业收入。但因制造工艺保守和落后,产品质量难以提高,外销市场逐渐萎缩。据民国24年(1935年)《江西年鉴》载:“乐安夏布年产三万匹,运销县外二万匹”,至1945年产量降至5千匹,1949年又降至3千匹,外销仅2千匹。建国后,县城麻织工人只余存16户,1955年由25名织布工人组成生产合作社,年产夏布6700匹,1957年产量增至8394匹,1958年因质量粗糙而滞销,产量降至867匹,以后不得不转产黄麻绳。1970年县二轻管理局将该社改组为针织厂,转产手套、袜子等针织品。从此,这一传统手工产品,除农村有零星生产外,基本上已被淘汰。
  土棉布明代末叶,本县西北农村就已盛行棉纺手工,并创造过当时国内最先进的纺织工具——“五纺车”。明代徐光启所著《农政全书》木棉卷中之农桑通诀记载:“揽车用两人,今止用一人,纺车容三,今吴下犹用之,间有容四者,江西乐安至容五,往见乐安人冯可大所道之,因托可转索未得,更不知五向一手间何处安置也。” 本县的纺织棉布手工,自明历清而迄民国,均系西北农村妇女的日常家务,她们不仅可以自给全家衣料,且有剩余到市场换取原材料和生活用品。据民国24年(1935年)《江西统计》记载:“乐安土棉布年产16000匹,(每匹长28—40尺,宽1.2—1.8尺)。”建国后,土棉布渐被淘汰。
  缝纫 1930年以前,本县的缝纫业尚处于雇工(俗称裁缝)形式,以手工制作。尔后,县城和公溪、招携、牛田等大墟市陆续开设数家缝衣店,购置缝衣机,接受顾主来料加工制服、衬衣、旗袍等新式衣服,而粗布便服、长袍之类服装,仍以手工缝制。1954年县城的缝工组成鳌溪缝衣合作社,随后各乡镇的缝工也先后组成合作社或生产组,均购置缝衣机,手工缝纫渐被淘汰。1972年鳌溪缝衣社划为县手工业管理局直属下的大集体企业,改名“乐安县服装厂”,其它乡镇缝工仍维持合作形式。1981年农村体制改革和随之而来的“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城乡各地个体缝衣铺如雨后春笋遍布各地。
  乐安服装厂自1978年经过整顿改革后,加强了技术力量,聘请上海市退休老工人指导,改善了经营方式和管理制度。1983年扩大业务,设20个分销点,设计款式新颖的各式服装百余种,其中的夹克童装、男女上衣曾获地区评比第2名。1984年销售成衣11500件。至1985年拥有职工92名,固定资产2.9万元,流动资金8.95万元,销售成衣19800件,总产值81.89万元。
  陶瓷业本县陶器制造起源于元代,始由一福建籍陶工在湖溪乡开窑烧制,后来该村村民半数以上均学到烧制技术,分散到县内外开窑烧制罐、缸、瓮、钵、涵管、瓦等陶器。建国后,在1981年以前,各私营窑厂概收归集体经营,1982年农业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后,集体所办的陶器厂均由个体承包,也有的是个体陶工自己投资筑窑烧制,产量质量有所提高,多采用景德镇瓷厂的多色釉料,增加了产品光洁度和多色彩种类,产量能满足本县之需。
  县二轻工业管理局为了填补本县瓷业空白,于1978年在县城西郊建立了一个陶瓷厂,初创时多年亏损,1984年经整顿改革后,产量和质量均略有提高,现有职工42名,固定资产原值18万元,流动资金2.7万元,年产日用瓷26万件,产值7万元左右。
  造纸本县的造纸工业历史悠久。相传宋绍兴年代一福建宁化籍造纸师傅到本县招携山区开棚造纸,并传授给当地群众,以后,产量和质量均有所提高。1919年以前出产的每刀毛边纸边缘都盖有“宁化”二字的印章,据说是寓有对宁化师傅纪念之意。
  建国前,毛边纸是本县产销最广、享誉最盛最久的手工产品。清光绪期间,招携、坪溪、严杭、金竹等山区竹林中,造纸棚已发展到四五十所,工人五六百人,年产毛边纸四五千担(每担16刀,每刀195张)。至民国中期,特别是8年抗日战争期间尤为发达,纸棚增至150余所,工人1600余人。据民国19年(1930年)江西省建设厅调查报告中载:“乐安毛边纸年产5万担,单价(担)12元(银元),花胚纸尤为有名,价16元。”1930—1935年期间,因县南山区建立苏区政府,革命斗争激烈,毛边纸产量曾有所下降。抗日战争爆发后,外国机制纸张来源断绝,毛边纸畅销,年产量较民国19年有更大增长,具体数量惜无资料可考。抗日战争结束后,难与廉价的机制纸竞争,销路日渐萎缩,产量一落千丈。据1949年《江西统计》记载:“乐安毛边纸年产6千担,外销5千担。”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私营纸厂进行整顿改造,1955年分别组织合作(合作社数字失考),1958年政府曾投资建立“招携毛边纸厂”,计划发展此项传统产品,终因制造工艺没有改进,质量不能提高,加以成本昂贵,难以打开销路而于1年后停业。50—60年代各纸厂总产量仅在100—600吨(每吨约合原规格16担)之间。70年代中,上海下放知识青年和森林工业部门也曾先后在招携建立过造纸厂,但均仍以土法手工生产,因产品质量不高,销路不旺而停产,全县年产量除1977年曾达702.9吨外,其它年度均仅10吨左右。
  本县造纸工业除了生产毛边纸外,部分盛产毛竹的山区如谷岗、稠溪、严杭等地在建国前还曾制造有竹连纸、大表纸、古钱纸和尺纸等,行销于长江中下游各省市。建国后,除大表、尺纸仍有少量生产外,竹连纸和古钱纸已先后停产。
  建筑建国前,本县从事建筑业的工人不多,一般是雇工形式按日计酬。较大的基建工程系由工头承包。建国后,1950年成立“乐安县手工业临时工厂”,除泥木工人外,还包括了篾工、缝工、理发等行业工人共70余人。1956年3月成立“鳌溪泥木社”专业性机构。1958年改组为“鳌溪泥木基建队”,有工人70人。同年复改组为国营性质的“乐安县建筑公司”,除保留部分基建老工人外,另招收了160名新工人,但到1961年公司解体为修补小组。1964年4月改称“泥木工厂”,工人缩减至70人。1966年4月改组为大集体性质的“乐安县建筑公司”,职工增至80人。1977年11月公司扩大规模,分别在县城和公溪镇分设第一、第二工程队,职工扩增至120余人。1980年4月,2个工程队再扩建为第一、第二建筑公司,共有职工350余人。又另设砂石公司,有职工40余人。县建筑公司现拥有技术员5人,机械设备40套和锯板、油漆、钢筋等车间,可承担180万元高层楼房建筑工程。
  本县建筑业除上述两个专业建筑队伍外,1982年以来,各乡镇的农村泥木工人先后联合组建了乡办基建队,截至1985年,全县已有乡(镇)办小集体基建队16个,从业人员1421人,其建筑技术和工程质量均不断提高,基建设备也渐趋现代化。其中鳌溪泥木基建队已拥有28套机械施工设备和技术员1人,能承担百万元的高层基建工程。
  鞭爆自清末至民国中期,本县的水南、流坑、湖坪、万崇等地民间的鞭爆生产曾兴旺一时。当时仅水南村就有中小鞭爆厂50所,专业工人在两百人以上。产品外销于赣南诸县,且有广东客商前来定货转销南洋各埠。至民国后期外销市场逐渐萎缩,生产停滞。1980年以后,本县鞭爆手工业又呈现生机。鳌溪、招携、万崇、湖坪和戴坊等乡镇集体与个体鞭爆厂先后建立,产量已能满足本县所需,质量亦有所提高。
  其他手工业建国前,本县从事制作炼硝、熬糖、熬樟脑(油)、牛筋、斗笠、木杓、棕制品、漂染、黄烟、五金、修理、副食糕点等手工行业甚多,但多数依附于农业,少数附属于商业,因此季节性和间歇性大,生产不稳,产量不高。建国后在1980年以前,有技术的专业手工工人绝大多数纳入了集体生产体系,个体经营被取缔禁止。1973年上海下放本县的知识青年在圭峰建立过知青竹扇厂、在金竹建立过知青综合厂(生产油布伞等)、在戴坊建立过知青算盘厂、在招携建立过知青车木厂,均系集体经营,统一分配、仅历时二三年就关闭了。1980年以后,国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扶持个体经济发展,从而个体手工业又得到复苏和发展,特别是五金修理和副食品加工等手工业发展更快。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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