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429 |
颗粒名称: | 四、肥料使用 |
分类号: | F327.56 |
页数: | 2 |
摘要: | 建国前,本县农业生产,历来以人畜粪尿、草木灰、猪牛骨灰等农家肥为主,也因地制宜地施用少量的石膏、石灰、硫磺等矿物质肥料,尚无用化肥的习惯。建国后,1952年开始推行使用化肥——硫酸铵,群众喜用化肥,称为“肥精”,当时化肥自由买卖。1958年公社化后,集体生产对化肥需求量增大,化肥供应紧张,改自由购买为按计划分配供应。“文化大革命”时期,工厂停工停产,化肥供应更为紧张,实行按耕地面积供应、适当照顾经济作物的定量供应办法。80年代初期,农村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向多样化发展,化肥需求量越来越大,化肥供应改为按承包责任制合同供应。但化肥还是远远赶不上农业增产的需要,特别是钾肥更为奇缺,成为紧俏商品。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肥料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