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414 |
颗粒名称: | 一、耕作制度 |
分类号: | F327.56 |
页数: | 3 |
摘要: | 本县处于山区丘陵地带,耕地有不少排田、垅田和坑田。建国前,由于耕作制度落后,耕地复种指数低,作物种植守旧,“早稻不到清明不下种,不到立夏不栽禾,到了立秋才割禾”。耽误了农时,影响了产量,耕作又极粗糙,除少数门庄田外,一般田不冬耕冬翻,任其杂草蔓长,虫害孳生。水稻栽种的行距1.5—1.8尺见方的“跑马禾”,每亩栽3000—3500株,除少数冷浆田用硫磺、骨粉蘸秧外,一般田都栽“白水禾”。门庄田耘禾2次,坑田、排田耘禾1次,施用农家人畜粪尿和青草青叶沤肥,历来产量很低,亩产一般在200斤左右。1965年,双季稻种植达8.6万亩,占水稻种植面积的21,4%。1975年,全县播种绿肥26.5万亩,占耕地的72.8%,当年种植双季稻达18.2万亩,占水稻的55.8%。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耕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