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409 |
颗粒名称: | 一、土地的利用 |
分类号: | F327.56 |
页数: | 1 |
摘要: | 本县自宋绍兴十九年建县后,奖励农垦,垦荒造田,县境东南山区逐步得到开发利用。明朝后期,全县耕地面积已达40余万亩。清乾隆、嘉庆时期,耕地有所增加。咸丰六年,县组织团练地方武装阻止太平军入境,鏖战3年,青壮年死伤颇多,田园荒芜,耕地锐减。光绪三十年,设农工矿局,开辟农学试验田,耕地回升到50万亩左右。民国29年航空测量,测图统计有耕地56.07万亩(含荒地)。此后,由于战争频繁,人口减少,田荒土败,耕地锐减,接近建国的前几年,耕地只有30多万亩。以后,由于兴修水利、修筑公路和造住房等占用土地,本县耕地面积已有逐年下降的趋势,值得引起重视。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耕地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