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民公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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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407
颗粒名称: 二、人民公社
分类号: F327.56
页数: 1
摘要: 1958年10月,本县将原有的291个高级社,全部转成政社合一的15个人民公社。公社下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的建制。公社统一经济核算,生产队毫无生产、经营自主权。公社化初期,大刮“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实行男女老幼一齐吃食堂,严重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在“大跃进”中的高指标、瞎指挥错误影响下,到处大放所谓“高产卫星”,以致虚报浮夸风盛行,农业生产出现停滞倒退的局面,1958年,全县多报粮食产量7117.2万斤,比实际产量虚报了48.2%,直接为1959年开展所谓的“反瞒产斗争”种下了隐患。1962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后,纠正了“一平二调”,停办公共食堂,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三级管理体制。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人民公社

内容

1958年10月,本县将原有的291个高级社,全部转成政社合一的15个人民公社。公社下设生产大队(以高级社为基础)、生产小队的建制。公社统一经济核算,生产队毫无生产、经营自主权。公社化初期,大刮“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实行男女老幼一齐吃食堂,严重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在“大跃进”中的高指标、瞎指挥错误影响下,到处大放所谓“高产卫星”,以致虚报浮夸风盛行,农业生产出现停滞倒退的局面,1958年,全县多报粮食产量7117.2万斤,比实际产量虚报了48.2%,直接为1959年开展所谓的“反瞒产斗争”种下了隐患。
  1962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60条)后,纠正了“一平二调”,停办公共食堂,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三级管理体制。生产队在生产、劳动、财务和分配上有了自主权,因而农业生产随之回升,1965年粮食总产比1962年增产35.6%。
  1964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教育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植树造林,整修农田,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文化大革命”时期,学大寨运动中“左”的错误越来越严重,虽然提出了“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但实际搞的是“单一经营”、“以粮为纲,全面砍光”。把发展多种经营当作“资本主义倾向”批,把社员经营自留地和正当的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否定按劳分配原则,推行“政治评分”,以致农业单一经营、形式主义和虚报浮夸等风泛滥成灾,严重压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破坏了农业生产力。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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