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旱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38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旱灾
分类号: X43.56
页数: 2
摘要: 清康熙二十四年至四十三年连年大旱。清乾隆四十四年,大旱,民大饥。知县米锦拒开义仓放粮,饥民闹堂。民国5年,5—7月大旱,割禾用手脱粒,大饥荒,次年无谷种。民国9年,大旱60多天,禾苗枯槁,大部分地区早稻无收。民国23年,大旱,早、晚稻受灾严重。1978年6月,大旱,水稻受灾面积达15万亩。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旱灾

内容

一、明、清时期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大旱、大饥荒。
  明崇祯七年(1634年)及十五年(1642年),连年大旱,禾苗枯槁,大部无收,民大饥。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至四十三年(1704年)连年大旱。
  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大旱,民大饥。知县米锦拒开义仓放粮,饥民闹堂。
  二、民国时期民国4年(1915年),大旱,争水灌田发生械斗,死5人,讼达2年。
  民国5年(1916年),5—7月大旱,割禾用手脱粒,大饥荒,次年无谷种。
  民国9年(1920年),大旱60多天,禾苗枯槁,大部分地区早稻无收。
  民国23年(1934年),大旱,早、晚稻受灾严重。 三、建国后 1950年5—7月,大旱,小河断流,井水枯竭,早稻大部无收。
  1978年6月,大旱,水稻受灾面积达15万亩。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