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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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384
颗粒名称: 第十章 自然灾害
分类号: X43.56
页数: 4
摘要: 宋、元、明、清时期宋理宗端平二年,大水冲坏安浦桥,淹没庄稼。宋度宗咸淳四年夏,大水冲坏鳌溪桥,居民房舍淹没。明宣德七年,发大水,大饥荒。1969年6月30日,全县普降大雨,县城日雨量达187.2毫米,沙港日雨量205.5毫米,山洪暴发。龚坊、戴坊、公溪、鳌溪等公社,29个大队,154个生产队遭受严重水灾。同年8月30日,山洪暴发,公溪、湖溪、戴坊、鳌溪等地,受灾严重,冲毁金鳌桥及公路桥梁37座,冲垮房屋1426栋,溺死17人,淹没农作物90787亩。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自然灾害

内容

第一节水灾一、宋、元、明、清时期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年),大水冲坏安浦桥(今鳌溪桥),淹没庄稼。
  宋度宗咸淳四年夏(1268年),大水冲坏鳌溪桥,居民房舍淹没。
  元顺帝至元元年(1355年)及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发大水,庄稼歉收,民大饥。
  明宣德七年(1432年),发大水,大饥荒。
  明景泰元年至七年(1400—1406年),连年发大水,大饥荒。
  明万历十七年(1588年),发大水,大饥荒。
  清康熙八年(1669年),发大水,冲毁金鳌桥,民房淹没。
  二、民国时期民国元年(1912年),发大水,前团沿河冲毁民房百余栋,损失严重。
  民国38年(1949年),发大水,龚坊、戴坊、芜头被水淹没,冲倒房屋90余间。
  三、建国后 1961年,暴雨成灾,冲毁银口木桥,影响客车通行。
  1969年6月30日,全县普降大雨,县城日雨量达187.2毫米,沙港日雨量205.5毫米,山洪暴发。龚坊、戴坊、公溪、鳌溪等公社,29个大队,154个生产队遭受严重水灾。全县水稻被淹没10万多亩,无收达2万多亩。冲倒房屋、牛栏、仓库等建筑物3千多间,损失粮食33万多斤,溺死22人,冲掉木材4千多立方米,毛竹2万多根,商店损失资金达15万多元。
  同年8月30日,山洪暴发,公溪、湖溪、戴坊、鳌溪等地,受灾严重,冲毁金鳌桥及公路桥梁37座,冲垮房屋1426栋,溺死17人,淹没农作物90787亩。
  1973年5月,暴雨成涝,淹没禾苗数千亩。
  1980年6月,发大水,流坑发生翻船事故,87人落水,救起60人,溺死27人。
  1982年,暴雨洪涝成灾,损失严重。
  第二节旱灾一、明、清时期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大旱、大饥荒。
  明崇祯七年(1634年)及十五年(1642年),连年大旱,禾苗枯槁,大部无收,民大饥。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至四十三年(1704年)连年大旱。
  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大旱,民大饥。知县米锦拒开义仓放粮,饥民闹堂。
  二、民国时期民国4年(1915年),大旱,争水灌田发生械斗,死5人,讼达2年。
  民国5年(1916年),5—7月大旱,割禾用手脱粒,大饥荒,次年无谷种。
  民国9年(1920年),大旱60多天,禾苗枯槁,大部分地区早稻无收。
  民国23年(1934年),大旱,早、晚稻受灾严重。 三、建国后 1950年5—7月,大旱,小河断流,井水枯竭,早稻大部无收。
  1978年6月,大旱,水稻受灾面积达15万亩。
  第三节风灾 1957年5月,8级以上大风,牛田镇的周家洲和南安洲,百余棵大树全部刮倒。
  1962年5月,7—8级大风,夹杂冰雹,南村、前团一带,直径4米的樟树连根拔起,吹掉屋瓦,损失巨大。
  1972年,出现6—8级以上大风。戴坊、鹏州、潭港一带,双手合抱的大树,也被刮倒,房屋破坏百余栋。
  1978年4月10日,全县10个公社,39个大队,遭受8级以上大风袭击,损失早稻秧苗种子谷36万斤,油菜受灾面积1870亩,刮倒房屋27栋,600多栋房屋遭到破坏。
  1982年,出现7—8级大风,潭港、鳌溪、增田、南村、谷岗一带损坏房屋百余栋。
  1983年4月28日,遭受大风夹冰雹的袭击,最大风力12级,风速33米/秒,造成全县性灾害。
  第四节雹灾一、清代同治九年(1870年),降暴雨、冰雹。招携、湖坪一带,作物损失严重,房屋被破坏数百栋。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雹如鸡蛋,农作物损失严重。
  二、民国时期民国26年(1937年),下雹如鹅蛋,最大达18斤,湛元一带毁民房数十栋,庄稼无收。
  三、建国后 1950年2月10日,戴坊的红光村遭受雹灾,最大的达20余斤,房屋被严重破坏。
  1957年,下冰雹,罗陂、水口一带雹如鸡蛋,最大的达7—8斤,大树连根拔倒,财产损失甚巨。
  1973年,发生激烈雷电,15人被击身亡。
  第五节虫灾一、民国时期民国28年(1939年),虫灾,农作物歉收。
  民国30年(1941年),石陂一带蝗虫伤禾,歉收。
  二、建国后 1960年,本县鹏州、戴坊、龚坊、公溪等公社,发生松毛虫、星天牛等虫害,计有1.29万亩松木林遭虫害。
  第六节其它灾害一、民国时期民国5年(1916年),积雪尺余,越冬作物无收。
  民国19年(1930年),积雪尺许,历40余天,冻折树木,冻死牲畜无数。
  二、建国后 1964年,冰冻积雪14天,80多公里公路中断,57根电杆倒塌,越冬作物损失严重,仅油菜一项,就有3700亩无收。
  1970年,积雪12天。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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