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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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32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城
分类号: K295.64
页数: 3
摘要: 北离抚州市122公里,距省垣南昌市224公里,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有住户4278户,总人口17539人,其中农业人口4524人。建县前属崇仁县的忠义乡。宋绍兴十九年建县后,迄今已有836年。宋咸淳三年,增建学宫,兴建义仓和鳌溪馆,重建鳌溪桥。次年县令穆世杰恢复县城,增土筑城,城高一丈五尺。新造石城,耗资巨万,历时两年竣工。民国28年,日寇逼境,拆毁城墙。条状街道自东门口蜿蜒曲折而至西门口,全长达3华里。全城下水道已修建一新,自来水管已安装到机关单位、职工宿舍及大部分居民住房。
关键词: 乐安县 县城建设 鳌溪镇

内容

一、位置、沿革县城(鳌溪镇),位于县境中部,地跨鳌河两岸。北离抚州市122公里,距省垣南昌市224公里,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有住户4278户,总人口17539人,其中农业人口4524人。建县前属崇仁县的忠义乡。宋绍兴十九年(1149年)建县后,迄今(1985年)已有836年。
  二、城垣、街道据《详符图经》载:“城周围八里二十步,当时无石城,仅筑土为垣,建栅为闾,无壕堑,敞四门,东日新兴,南曰望仙,西曰龙岗,北曰迎恩。”同时,造县衙,建学宫。宋咸淳三年(1269年),增建学宫,兴建义仓和鳌溪馆,重建鳌溪桥。元延祐年间扩建县衙,兴造典史衙门和义门。至正十二年(1352年),县衙与学宫毁于战火,元末明初重修。明宣德八年(1433年)新建学宫、立谯楼。正德六年(1511年)又因战乱,房舍俱废。次年县令穆世杰恢复县城,增土筑城,城高一丈五尺。城内宽三里,长四里,周围十里。嘉靖四十年(1561年)改土城为石城,城高一丈七尺,宽一丈五尺。立五门:东名“仁育”,西名“正义”,南名“响治”,北名“迎恩”,小南门名“翔明”。新造石城,耗资巨万,历时两年竣工。万历十年(1582年)建宝塔,历时六年竣工。此后,城墙、公宇、学宫、街坊历年均有增修,县治规模完善,但民国17年(1928年)县衙、考棚、学宫又毁于战火。民国28年(1939年),日寇逼境,拆毁城墙。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所谓破“四旧”,仅存的古代建筑七层玲珑宝塔也被拆毁一空。
  旧时县城的民房、书院、寺观和仓储散建于四隅。条状街道自东门口蜿蜒曲折而至西门口,全长达3华里。街道中心多铺以大块麻石,其两侧镶砌鹅卵石子;水井池塘分布坊里,圳沟纵横交错,汇注鳌河;街道店房多属“前店后屋”结构,民房破旧拥挤。民国时期的机关、学校房舍,多属民房祠堂所改修。水陆交通梗阻,商业很不发达,县城仅有百多家店铺摊贩。日中为市,入夜全城寂静。
  三、县城建设建国以后,经过30多年的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城面貌焕然一新,建筑面积不断扩大。现在东向,延伸至3里外的池头、刘家湾一带;南向,从桥背到达前坪、坑口村;西向,西坑村一带,已遍建民舍、厂房;北向,荒凉之地,今已屋宇连绵;南郊的高粱一带,规划辟为新市区,1974年开始基建,现在高楼大厦矗立,公私建房鳞次栉比,基建面积已达10万余平方米。
  据城建局提供资料,1985年县城兴建的公私房屋总面积已达310887平方米,往昔狭小的店房,陈旧的机关单位房舍,已全被新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群所代替。全城下水道已修建一新,自来水管已安装到机关单位、职工宿舍及大部分居民住房。主要街道全部铺设了水泥路面,路面宽广平坦。大街小巷都安装了低压水银路灯,彻夜照明。
  (一)县城主要街道长征路东起县委党校,西至街心花园,再延伸到加油站油库,全长3000余米,宽16米的水泥路面。沿街建有众多的高层房舍,诸如邮电大楼,工商行政大楼,工会大楼,饭店大楼等等。各行各业门市部、经销部也都集中分布于街道两侧,为县城的商业大街。
  广场路南起新华书店,北向转东至广场花园,全长450米,宽16米的水泥路面。县委、县政府、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等党政机关多集中在此。街东头广场花园占地6000平方米,园内树群、花丛、草圃相间,花园中心矗立一座女运动员塑像,在喷泉喷雾下,似女神在云雾中翩翩起舞;流线型方砖铺成的甬道,游人漫步其间,顿觉心旷神怡。
  烈士路南起广场花园,北至烈士塔,全长250米,宽6米的水泥路面,北端烈士纪念塔矗立于仕山之巅。
  象山路南起沿河路,北至邮电局职工宿舍,全长约1500米、宽9米的水泥路面。县中医院、博物馆、县第一中学等文化单位的大楼、房舍均集于此街。
  宝塔路南起鳌溪镇人民政府,北至县总工会,全长约260米、宽8米的水泥路面。今县实验小学(原鳌溪一小)设于此。
  站前路南起县第二中学,北至金鳌桥,全长500米、宽16米的水泥路面。县医院、二中、县汽车站、运输公司等单位设于此。往来车辆如织,行人熙熙攘攘,十分繁荣。
  前坪路东北起自食品厂,西南抵化工厂,全长500米,宽7米的沙石路面。沿街建有县粮食车队、食品公司、家具厂、化工厂等企业单位。
  沿河路东起县检察院,西至金鳌桥头,全长1000余米,宽11米,部分铺设水泥路面,为南郊新市区主要街道。
  鳌溪路东起水产场、养猪场,西至卫生局宿舍,全长1000米,宽20米。税务局、农业银行、城建局等设于此,为新市区规划的主要街道。
  (二)工商、交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政策,县城的工商企业,特别是第三产业大为发展。商品经济活跃,农贸市场繁荣。约有国营商店经销部、门市部80余家;集体经营门市部75家;个体工商户94家。商业经济的繁荣,进一步促进了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如今由县城至各乡镇的公路全部畅通,外线公路北至东乡、丰城和南昌市;南往兴国转瑞金、赣县每天均有直达班车;特别是北向江边村火车站每天除车站对开6班次客运外,还有私营的旅游车、小汽车来往招揽客运,交通便利。现在漫步县城街头,高楼耸立,绿树成荫,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四、驻城单位民国时期设在县城的机关单位有:县政府、国民党县党部、参议会、国民兵团、裕民银行、邮电局、税捐稽征处、司法处、警察局、田赋粮食管理处、鳌溪镇公所、鳌溪镇征粮办事处、县立初中、简易师范、民教馆、第一区中心小学、卫生院、县训所、保警队、县苗圃等。
  建国以后设于县城的党、政、群团、企事业单位详见表1—7。
  表1—7 驻城机关、单位一览表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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