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296 |
颗粒名称: | 1973年大事记 |
分类号: | K206 |
页数: | 2 |
摘要: | 1973年1月,设立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县委增设对台湾工作办公室。乐安至抚州的“电报”传递,采用电传方式,结束了用人工机传递电报的历史。8月22日,恢复设立县总工会。9月下旬,成立乐安县民兵师。同月,在湖坪、公溪、龚坊三处设立人民法庭。邮政、电信合并为邮电局。11月,设立“知青点”50个,把省、地两级工矿企业下放来本县农村插队劳动的知识青年与本县下放农村插队劳动的知识青年合并管理。先后将县房产管理所强行接管的房屋退回给原业主。同年,本县培育成功的“乐晚一号”、“乐晚二号”水稻新品种推广全省种植。 |
关键词: | 乐安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事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