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295 |
颗粒名称: | 1972年大事记 |
分类号: | K206 |
页数: | 1 |
摘要: | 1972年2月,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政变材料之二》。9月,恢复设立乐安县人民法院,健全了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0月中旬,县直属机关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开展“批林(彪)整风”运动。12月20日,县委召开“农业学大寨”的四级干部大会。会后,在农村中大搞“改山改水和“改田改地”,全县有1.8万多亩稻田被作为“低产田”进行改造。同年,万崇钢铁厂、仲溪煤矿、县砖瓦厂、县灯泡厂、县地质队、县酒精厂等企业因亏损严重而停办。南村公社配制“705”、“716”土农药成功。 |
关键词: | 乐安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事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