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大事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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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273
颗粒名称: 1950年大事记
分类号: K206
页数: 2
摘要: 1950年1月,废除保甲制度,全县成立191个农民协会和村政府。县金融工作队改为中国人民银行乐安县办事处。3月,又改为中国人民银行乐安县支行。同月12日,县人民政府失火,烧毁房舍及文书档案等,损失巨大。戴坊等地遭雹灾,大如鸡卵。4月,原崇仁县管辖的咸口、坳下、谷岗、汤山、欧坊、水口、太平等地,划归乐安县管辖。6月,县人民法院成立,下设民事法庭。10月1日,县城机关干部群众集会,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周年。12月10日,召开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同月,召开了首届民兵代表工作会议。成立县土地改革委员会,并在鳌溪镇进行土地改革试点工作。同年,县人民政府增设工商科兼理市场管理工作。
关键词: 乐安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事记

内容

1月,废除保甲制度,全县成立191个农民协会和村政府。
  县金融工作队改为中国人民银行乐安县办事处。
  3月,又改为中国人民银行乐安县支行。
  同月12日,县人民政府失火,烧毁房舍及文书档案等,损失巨大。
  戴坊等地遭雹灾,大如鸡卵。
  4月,原崇仁县管辖的咸口、坳下、谷岗、汤山、欧坊、水口、太平等地,划归乐安县管辖。
  6月,县人民法院成立,下设民事法庭。
  8月,全县完成建乡(镇)工作,共建70个乡、1个镇。
  10月1日,县城机关干部群众集会,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周年。
  同天,县发电厂开始向县城送电。
  11月,召开县首届妇女代表大会,成立县妇女联合会。
  全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
  县人民政府增设农林科,并在城东建立苗圃一所。
  12月10日,召开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同月,召开了首届民兵代表工作会议。
  成立县土地改革委员会,并在鳌溪镇进行土地改革试点工作。
  同年,县人民政府增设工商科兼理市场管理工作。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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