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272 |
颗粒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 |
分类号: | K206 |
页数: | 17 |
摘要: | 10月6日,中共乐安县委员会、乐安县人民政府由南村迁入县城办公,詹习扬任中共乐安县委副书记,阎兴任县长兼公安局长,苏英任政府秘书兼财政科长,张焕印任民政科长兼法院院长。县粮食局和税务局均先后成立。11月初,县委组织部,开办地方干部训练班,招收学员128名,结业后录用75名。召开乐安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3月,又改为中国人民银行乐安县支行。同月12日,县人民政府失火,烧毁房舍及文书档案等,损失巨大。10月1日,县城机关干部群众集会,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周年。同月,召开了首届民兵代表工作会议。7月1日,抚州至乐安的公路竣工正式通车。12月12日至14日,召开中国共产党乐安县第二届代表大会。 |
关键词: | 乐安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事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