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大事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269
颗粒名称: 明代大事记
分类号: K206
页数: 1
摘要: 洪武二年,典史丁与贤上书申奏免征漕税获准。洪武十年,四修《乐安县志》。永乐九年,五修《乐安县志》。宣德十年,重修学宫、建谯楼。是年,患水灾,灾情无考。县民曾子良聚众3万据大盘山起义,未久失败。正统十三年,六修《乐安县志》。景泰元年至七年,连年水灾,百姓生活困难。正德八年,修筑土城竣工,城高一丈五尺。嘉靖十一年,设立社学。嘉靖四十年冬,改土城为石城,高一丈七尺,宽一丈五尺,立四门,周长十余里。万历四年,县民游升汉等43人捐资建造金鳌石桥。万历十年,兴建宝塔,历七年竣工。万历十六年,患水灾,知县盛世翼带头捐俸赈灾,并劝富户捐资助赈。万历三十六年,旱灾。崇祯七年,维修城墙。崇祯十五年,天大旱,遭饥荒。
关键词: 乐安县 明代 大事记

内容

洪武二年(1369年),典史丁与贤上书申奏免征漕税获准。
  洪武十年(1377年),四修《乐安县志》。
  永乐九年(1411年),五修《乐安县志》。
  宣德七年(1432年),患水灾,灾情无考。
  宣德十年(1435年),重修学宫、建谯楼。
  是年,患水灾,灾情无考。
  县民曾子良聚众3万据大盘山起义,未久失败。
  正统十三年(1448年),六修《乐安县志》。
  景泰元年至七年(1450年至1456年),连年水灾,百姓生活困难。
  正德八年(1513年),修筑土城竣工,城高一丈五尺。城内宽三里,周围长十里。
  七修《乐安县志》。
  正德十三年(1518年),八修《乐安县志》。
  嘉靖十一年(1532年),设立社学。
  嘉靖四十年(1561年)冬,改土城为石城,高一丈七尺,宽一丈五尺,立四门,周长十余里。
  隆庆四年(1570年),知县谢廷策上书请求剔除乐安田赋浮税和清丈全县田亩获准。
  万历四年(1576年),县民游升汉等43人捐资建造金鳌石桥。
  万历十年(1582年),兴建宝塔,历七年竣工。
  万历十六年(1588年),患水灾,知县盛世翼带头捐俸赈灾,并劝富户捐资助赈。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旱灾。
  崇祯七年(1634年),维修城墙。
  崇祯十五年(1642年),天大旱,遭饥荒。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