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546 |
颗粒名称: | 1.东乡县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
分类号: | D033 |
页数: | 1 |
页码: | 90 |
摘要: | 将集体的生产资料,通过承包合同,规定承包年限、产品、产量及上交国家的任务、集体提留比例等,包给个人或联户经营。承包者在依法纳税、交纳应交的各项费用后,其余归承包者所有。这种分配方式,农民称之为:“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又称“大包干”。建立这种责任制,县内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家庭承包成为农村双层经济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经营层次。联产计酬责任制建立后,农业生产迅速向商品化、专业化发展,各种专业户、重点户迅速兴起。在发展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一部分农民自愿、自发地组成了几户或十几户、形式多样的新经济联合体,到1985年,全县建立联合经济实体109个,参加联合体户数有339户。 |
关键词: | 联产承包责任 东乡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