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乡县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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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546
颗粒名称: 1.东乡县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D033
页数: 1
页码: 90
摘要: 将集体的生产资料,通过承包合同,规定承包年限、产品、产量及上交国家的任务、集体提留比例等,包给个人或联户经营。承包者在依法纳税、交纳应交的各项费用后,其余归承包者所有。这种分配方式,农民称之为:“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又称“大包干”。建立这种责任制,县内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家庭承包成为农村双层经济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经营层次。联产计酬责任制建立后,农业生产迅速向商品化、专业化发展,各种专业户、重点户迅速兴起。在发展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一部分农民自愿、自发地组成了几户或十几户、形式多样的新经济联合体,到1985年,全县建立联合经济实体109个,参加联合体户数有339户。
关键词: 联产承包责任 东乡县

内容

将集体的生产资料,通过承包合同,规定承包年限、产品、产量及上交国家的任务、集体提留比例等,包给个人或联户经营。承包者在依法纳税、交纳应交的各项费用后,其余归承包者所有。这种分配方式,农民称之为:“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又称“大包干”。建立这种责任制,县内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1979年开始,部分生产队自发地搞专业联产承包和经济作物(如甘蔗)包干到户。1980年8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扩展到大田生产。1981年底,全县98%的生产队和部分国营农林垦殖场,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国营农场称“家庭农场”)。家庭承包成为农村双层经济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经营层次。
  联产计酬责任制建立后,农业生产迅速向商品化、专业化发展,各种专业户、重点户迅速兴起。1985年,全县各类专业户发展到3134户,占总农户51623户的6.07 %,其中种植业771户,养殖业697户,为农业服务的加工业305户,林业65户,运输业465户,建筑业268户,商业154户,饮食服务业127户,其他行业282户。这些专业户中,总收入超万元的有178户户,占总农户的0.35%,纯收入超万元的有23户,占总农户的0.045%。他们以商品生产者的姿态,不断开开辟生产门路,提高生产水平,成为引导农民勤劳致富的带头人,推广生产技术的示范户和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在发展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一部分农民自愿、自发地组成了几户或十几户、形式多样的新经济联合体,到1985年,全县建立联合经济实体109个,参加联合体户数有339户。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雇工企业,1985年全县雇工户数有89户,占总农户的0.18%,雇工人数470人,占农业总劳力的0.34%;土地也有集中的趋势,1985年全县有554户农民转包出责任田3655亩。随着农村改革逐步深入,农民不断从自给和半自给及单一经营的僵化状态中解脱出来,使农业生产和商品生产率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980-1985年,粮食年平均递增4.5%,农业总收入年平均递增10%,农产品的商品率达60%以上,其中粮食商品率77.5%,油脂74.3%,生猪82.1%,甘蔗98.7%。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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