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农业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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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526
颗粒名称: 第四编 农业志
分类号: S1
页数: 45
页码: 83
摘要: 一、土地改革解放前,县境土地归私人或封建房族、会众、寺庙、官府所有,可以自由买卖,一般以契约的形式转移所有权,每亩耕地的价格约等于5-10年的常年产量。民国25年《江西省农业统计》载:东乡总户数25289户,其中农户20219户,占79.95%。无地或少地的农户占绝大多数,而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和其他非劳动者却占有36%的耕地和70~80%的山地及水域。结算租额时,有的按灾情适当减免,有的是“铁板租”,即使颗粒无收,也得按原定租额缴交。民国26年后,法币贬值,钱租普遍改为谷租,各等田的租额也提高了50%~100%,分租改为四六或三七分成,田主得大头。
关键词: 农业 东乡县

内容

第一章生产关系第一节土地所有制的变革一、土地改革解放前,县境土地归私人或封建房族、会众、寺庙、官府所有,可以自由买卖,一般以契约的形式转移所有权,每亩耕地的价格约等于5-10年的常年产量。土地通过买卖、兼并、侵占,所有权不断集中,少数富户占有大量的好田好地,农民则不断失去土地。民国25年(1936年)《江西省农业统计》载:东乡总户数25289户,其中农户20219户,占79.95%。农户中的自耕农6602户,占32.65%;半自耕农6340户,占31.36%;佃农7277户,占35.99%。无地或少地的农户占绝大多数,而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和其他非劳动者却占有36%的耕地和70~80%的山地及水域。他们利用土地进行封建剥削,掠夺农民的劳动果实,其主要方式有: 出租土地佃农租种耕地,先要订立租约,确定租种年限及租额,一般为期二年,多则三、五年。地租,有力役地租(以服劳役抵租)、实物地租(纳谷)、货币地租(纳金)三种。租额,民国26年(1937年),以地价10%作为纳租标准,实行实物地租的,上等田每亩交谷1担5斗,中等田1担,下等田5斗;以货币计租的,上等田每亩3元(法币),中等田2元,下等田0.8元;主、佃分租的,收割时田主到场监督,现收现分,主、佃各半。结算租额时,有的按灾情适当减免,有的是“铁板租”,即使颗粒无收,也得按原定租额缴交。民国26年(1937年)后,法币贬值,钱租普遍改为谷租,各等田的租额也提高了50%~100%,分租改为四六或三七分成,田主得大头。
  雇工种田贫苦农民到田主家当雇工一般为期一年,也有长期雇用的,称为“长工”,每个男全劳动力要负担15~20亩田的耕作任务。还有季节工、散工,均按劳力强弱议定工资。据《江西省农业统计》载:民国26年(1937年),东乡雇农年工资(田主供膳),男30~60元(法币,下同),女10~24元,童0.5~2.5元;农忙日工,男0.15~0.50元,女0.10~0.20元,童0.10~0.40元。
  高利贷贫苦农民和受到天灾人祸的自耕农,不得不以高利率向富户借贷。清末至民国时期,农民借贷有借谷还谷、借钱还谷等形式,以借谷还谷最通行。利率:借钱,月利1分,高者3至5分;借谷当年秋后还本,加利25%。民国26年,货币贬值,放债改放钱为放谷,利率由25%提高到48%,即借谷1担,当年秋后还谷l担4斗,逾期不还,按复利计算。有的则采取“押(卖)青苗”的方法向富户借贷,即将田中的作物按苗估产,以低于市价50%的标准作价,成熟后由债主收割抵债,土地仍归还抵押者。有的则典当土地,即将土地以低于市价20~30%的价格典当给债主,土地所有权归出当者,使用权归承当者,到议定期限按典当价赎回。逾期不赎,土地所有权转归承当者。
  其他剥削方式地主放谷以大斗大秤收进,以小斗小秤放出的方法加重剥削;有的佃户还要无偿地为地主从事担水、打柴、运输等各种劳动;向地主送年、送节、送喜庆礼。
  解放后至土地改革前,农村的土地所有权维持原状。1950年5月起,县人民政府为减轻贫苦农民对地租和高利贷的负担,发动农民向地主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地租实行“二五”减租(即按原租额减去25%),全县被减租的地主共864户,占地主总户数的50.3%,减除租谷381241斤,受益佃农3962户。利息以月利5厘计算,超过者减除。
  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县内各级政府随即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干部,发动群众开展反霸斗争,为土改创造条件。全县土地改革从1950年12月开始,采取由点到面的方法分三期进行,到1953年春顺利完成了土地改革(包括复查)任务。全县参加土地改革的总户口为33838户,153242人;依法没收、征收了土地180354亩,山地、水塘80余万亩,房屋53756间,耕牛1679头,主要农具33550件,按土改政策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地主同样分得一分应得的土地、房屋和其他生产资料。经过土地改革,农村耕地的占有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土改前,地主每人平均占有耕地13亩,贫农只有1.04亩,雇农不到0.2亩;土改后贫农、雇农每人平均占有耕地增加到3.83亩。从此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了农民土地所有制。
  全县土改地主偿还剥削农民的财物表表4-1 土改时东乡县农村阶级状况表表4-2 一、农业合作化互助组土改后,土地、耕畜、农具相对分散,农村劳力、畜力及生产资料仍感不足。其时,农民既有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又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中共东乡县委、县人民政府遵照中共中央农业合作化的政策,于1951年秋,通过农民自愿,在不改变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建立季节性和劳、畜变工形式的临时互助组。1952年又进一步建立超越单纯劳畜力互助、长期定型、具有共同生产计划和一定组织制度的常年互助组,其规模少则10户左右,多则20余户。到1953年,全县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2472个。这两种形式的互助组,以临时互助组居多,当时闻名全县的有孝岗区车岭乡的颜文生、马墟区的徐益林和东源乡的饶焕元、小璜区的徐河昌等领导的互助组。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2年冬,在发展互助组的同时,以车岭乡颜文生互助组18户农民为基础,建立全县第一个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春,相继建立爱国、联盟、璜溪、马殿、黎阳5个初级农业社。1954年7月发展到28个初级农业社。1955年下半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后,批判所谓“小脚女人”的右倾思想,加快了农业合作化的步伐,到1956年春,全县初级农业合作社由265个猛增到863个,入社农户33552户,占总农户数的89.4%,其余10.6%农户仍维持常年互助组或个体经营方式。初级合作社实行土地、劳力按比例分红形式,保留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权归合作社。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初级合作社刚刚普及而尚未巩固时,紧接着又出现所有制过渡升级的热潮。1956年下半年全县863个初级社在三四个月内就合并为58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33,237户,占总农户的86.7%。高级农业合作社取消了土地分红,把耕畜、大型农具作价归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集体;国家通过种植计划和农产品统派购政策,对土地利用方向进行宏观控制。
  高级农业社建立初期,每社平均573户,多的上千户。由于规模过大,只有少数社办得较好,如红光高级农业社,生产、收入都有所增加;多数高级社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改变过快,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跟不上,超支问题无法解决,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使生产收入出现下降趋势,其间曾出现一些农民拉牛退社的问题。经过社会主义大辩论,稳定了社员情绪,并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缩小了所有制规模,将全县58个高级社调整为252个高级社。
  人民公社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当年10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将小璜、珊璧、珀开、余家等乡统一组织起来,成立第一个人民公社——万能人民公社。到12月,全县252个高级社,一举合并为15个以“政社合一”、“一大二公”为特征的人民公社,入社农户38216户,占总农户的99.9%。并以公社为单位建立手工业社、供销社、信用社,形成了农工商一体化的合作经济体制。1964年人社农户达100%。此后,人民公社规模有分有合,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形式一直未变。1984年夏,在体制改革中,政社分开,建立了乡(镇)经济联合社,土地仍属集体所有。半年后经联社撤消。
  建国后,在土地所有制变革中,还稳步地发展了全民所有制农业经济。到1985年,全县有虎形山垦殖场、红光垦殖场、红亮垦殖场、红旗垦殖场、红星垦殖场、甘坑林场、水稻良种场、糖料科学研究所、林业科学研究所、幸福水库、横山水库、园艺场、畜牧繁殖场等13个国营农业单位,共7389户,28319人,耕地48272亩(含自留地1319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1%。这些全民所有制农业企业,拥有较多的机械化的生产工具和先进技术力量,农业机械化的水平较高,对全县农业的技术改造起着示范和“帮”“带”作用。
  第二节经营管理一、个体农业在封建社会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县内农业生产以户为单位经营,自负盈亏,属自给或半自给的小农经济。地主、富农和其他非劳动者占有的耕地及处于资本主义萌芽状态的私营农场,则采取“出租”“雇工”等经营方式。
  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农民摆脱了封建剥削制度的束缚,土地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得到统一,个体农业经济仍然沿袭自耕农的经营方法。
  一、农业合作社初级农业合作社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归农民私人所有,由初级社集体统一经营,劳动、生产、计划、财务由社统一管理。参加初级社的劳力根据体力强弱、技能高低评定底分,男劳动力最高10分,女劳动力最高9分,每天按完成农活的质量和数量实行按件计酬,评定所得工分。在分配时除按劳力分配外,还保留土地分红,一般以全社总收入的40%作为土地报酬(含农业税),其余60%在扣除生产费用、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后,按农户全年劳动工分计算分值,分配到户。这种合作经营形式表现了很强的生命力,因为私有土地分红符合当时农民的思想和利益,参加者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占有方面大体均等,因此,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很高,1956年,全县粮食总产量由1949年8764万斤增加到14206万斤。
  高级农业合作社,取消了土地分红,提高了公有化程度,扩大了社队规模,在分配上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采取四定(定劳力、耕牛、农具、土地)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一奖赔”(超产奖励,有的实行全奖全赔或部分奖赔)责任制,把生产任务定到作业组,由作业组直接组织生产。在年终分配时高级社统一分配到作业组,作业组再进行第二次分配,穷富村一拉平,劳动报酬中的平均主义十分严重,超支户达30-40%,分配无法兑现,社员生产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
  三、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成立初,在“大跃进”的影响下,刮起了“共产风”,打乱了以高级社为单位的所有权界限,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由公社统一平调,取消了社员的自留地,以村为单位办公共食堂,实行吃饭不要钱等。这种平均主义做法,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加上连年自然灾害,使全县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困难时期。
  1959年春,贯彻党中央第一次郑州会议精神,取消了公共食堂,对“平调”的生产资料、房屋作了一些退赔;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发出的《紧急信》,确定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根本制度。1961年又按照《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全县实行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调整了社、队规模;健全了定额包工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劳动、生产、计划、财务四大管理;下放了山林、水利管理权限,降低了公有化程度,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每人0.1市亩)、自留山和从事家庭副业,从而进一步稳定了人心,农村经济逐年好转。
  “文化大革命”初期,在鼓吹“造反”、揪斗所谓“走资派”的影响下,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无人过问。1969年冬,全面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推行“政治评分”,实行自报公议,不问劳动数量和质量,一律记“大概工”、吃“大锅饭”。1971年沿用过高级农业合作社“四定”、“三包”、“一奖赔”责任制。1972~1975年期间,搞了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等“左”的一套,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当作“唯生产力论”来批判。
  1979年,实行“包工到组、联产计酬、超产奖励”责任制。1980~1984年夏,逐步建立和健全了“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包产到户”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四、国营农垦企业建国后,县内逐步建立起来的农、林、渔、牧场(含垦殖场)和科研单位,属全民所有制,大多数实行综合经营。农场把农业工人和各种生产资料分成专业队或分场、专业厂,年初定好生产计划,确定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时间、成本、原材料消耗、上缴利润和奖赔比例,由分场或专业队(厂)直接组织生产;产品和现金收入全部上交,总场统一核算,盈利上缴县财政,亏损由县财政补贴。农场职工实行级差工资制。
  第三节农村体制改革解放后,1949~1977年,全县农村生产基本上属于“狭义型”、“自给型”、“封闭型”的农业经济,经营管理、产业配置和系列化服务等方面,都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1979年始,按照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农村开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农村改革的第一步,是建立联产承包责任制,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现象,即在合作经济内部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以联产计酬的形式确定劳动者与生产小队、生产大队之间的经营责任和权限关系,使劳动报酬的多少取决于最终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具体做法是:将集体的生产资料,通过承包合同,规定承包年限、产品、产量及上交国家的任务、集体提留比例等,包给个人或联户经营。承包者在依法纳税、交纳应交的各项费用后,其余归承包者所有。这种分配方式,农民称之为:“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又称“大包干”。建立这种责任制,县内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1979年开始,部分生产队自发地搞专业联产承包和经济作物(如甘蔗)包干到户。1980年8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扩展到大田生产。1981年底,全县98%的生产队和部分国营农林垦殖场,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国营农场称“家庭农场”)。家庭承包成为农村双层经济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经营层次。
  联产计酬责任制建立后,农业生产迅速向商品化、专业化发展,各种专业户、重点户迅速兴起。1985年,全县各类专业户发展到3134户,占总农户51623户的6.07 %,其中种植业771户,养殖业697户,为农业服务的加工业305户,林业65户,运输业465户,建筑业268户,商业154户,饮食服务业127户,其他行业282户。这些专业户中,总收入超万元的有178户户,占总农户的0.35%,纯收入超万元的有23户,占总农户的0.045%。他们以商品生产者的姿态,不断开开辟生产门路,提高生产水平,成为引导农民勤劳致富的带头人,推广生产技术的示范户和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在发展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一部分农民自愿、自发地组成了几户或十几户、形式多样的新经济联合体,到1985年,全县建立联合经济实体109个,参加联合体户数有339户。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雇工企业,1985年全县雇工户数有89户,占总农户的0.18%,雇工人数470人,占农业总劳力的0.34%;土地也有集中的趋势,1985年全县有554户农民转包出责任田3655亩。随着农村改革逐步深入,农民不断从自给和半自给及单一经营的僵化状态中解脱出来,使农业生产和商品生产率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980-1985年,粮食年平均递增4.5%,农业总收入年平均递增10%,农产品的商品率达60%以上,其中粮食商品率77.5%,油脂74.3%,生猪82.1%,甘蔗98.7%。
  农村改革的第二步,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变农业的内涵。1984年以来,全县农村产业结构开始分5个层次逐步进行调整;一是调整农业内部结构,正确处理农业与林、牧、副、渔之间的关系,建立优化的大农业结构,伸长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2条“短腿”。1985年,全县种植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比1982年调减了14.4%,林、牧、副、渔业产值比重上升了13.4%。其中养猪、甘蔗两大经济优势进一步得到发挥,1985年生猪饲养量达32.8万头,比上年增长12.48%,甘蔗总产量比上年增长27.78%;二是正确处理农村工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之间的关系。1985年全县农、林、牧、副的收入在农村经济总收入中的比重,由1982年的83.9%调减到80.7%,乡村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的收入比重,由1982年的16.1%上升到19.3%;三是调整种植业内部关系,即正确处理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比例关系,改变单一种粮的传统模式。1985年减少了早稻面积2.6万亩,增加了经济作物2.74万亩,使当年种植业中的粮食作物比重,由1984年的43.8%调减到39.7%,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产值比重由1984年的56.2%上升到60.3%;四是调整粮食内部品种和数量的关系,逐步做到了大米优质化;五是发展乡镇企业,改变了农村劳力结构和人口布局。1985年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到281个,农业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的达5763人,全年乡镇企业总产值1700万元,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15.52%。农村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全县农业正沿着综合经营、协调发展的道路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东乡县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情况表表4-3 单位:百元第二章种植业第一节耕地明万历八年(1580年),丈量土地实得承担赋税田610831亩,每人平均4.95亩。
  民国24年5月~25年6月(1935年5月-1936年6月);经全面航测,实有耕地641434亩(航测前为500397亩),每人平均4.603亩。尔后,由于战祸频繁,劳力外流,大量土地荒芜,到民国38年(1949年),全县耕地面积缩减到513019亩,每人平均3.447亩。
  建国后,城乡基本建设和水利交通事业不断发展,占地面积逐年增加,到1985年,耕地又减少到435305亩(水田397265亩,旱地38040亩),每人平均1.302亩。
  第二节作物一、作物种类县境农村产业结构历来以种植业为主,粮食、甘蔗、油料是种植业中的三大优势。
  粮食作物有水稻、大麦、小麦、大豆、蚕豆、豌豆、赤豆、绿豆、红薯、荞麦、黄粟、玉米。
  经济作物有甘蔗、棉花、油菜、花生、芝麻、黄麻、苎麻、蔬菜、烟草、靛青(今淘汰)、蔗草、水果、茶叶。
  绿肥作物有红花草、猪屎豆等。
  蔬菜作物青菜类有调羹白、油冬白、芥菜、菘菜、松笋、苋菜、蕹菜、菠菜、莴苣、莴笋、苦荬、芹菜(川芎)、菊花菜、白萝卜、红萝卜、上海白、四月蔓、山东白、黄芽白、广白、春甘兰、冬甘兰、甘兰球、甘兰型花菜、雪里红、韭菜、期头、洋葱、榨菜;菜用瓜类有冬瓜、南瓜、小北瓜、丝瓜(纺线)、黄瓜、苦瓜、葫芦、西葫;茄果类有茄子、辣椒、蕃茄(西红柿)、乐平椒;块茎类有大蒜、火葱、四季葱、生姜、河口蒜、山东大蒜、芋头、马铃薯、洋山芋、地瓜,尤以芋头栽培面积最多,栽培历史最长,闻名赣东一带,素有“东乡萝卜芋头薯”之称。芋头有花荷芋、巫头芋、白荷芋、棕包芋、姜芋等品种,单产高,含淀粉多,烧成菜肴,清香可口,而墨鱼炖芋,则又别具风味,是县内乡土名菜;菜用豆类有春豆、寒豆、豌豆(冬豆)、蚕豆、扁豆、刀豆、四季豆;水生菜类有莲藕、茭白(茭笋)、荸荠(茈菇);野生菜类有冬笋、春笋、小竹笋、蕈类(以茅菇最多)、黄花、鸡谷莲茎、木槿花等。
  一、作物分布民国时期及以前,县内农作物的分布大体是南北部和西南河网地带以种一季晚稻、早稻和杂粮为主;中部岗丘平原地区主要种植早稻、秋杂粮、大小麦、大豆、甘蔗、棉花、油菜、花生、芝麻、烟草、靛青等作物。
  建国以来,随着农田基本建设的发展,农作物的布局有所变化,全县划分为4个农业区: 南部高、中丘粮、油产区包括黎墟、王桥、瑶墟、虎形山、甘坑乡(场)和长林乡的湖岭、坪里,虎墟乡的仕桥、炉前、岗上积乡的青湖等行政村,总面积553263亩,其中耕地面积103616亩。主要种植双季稻、豆类、薯类、麻类、油料及其它杂粮。区域内田多、山多、人少,是全县重要的商品粮基地。
  北部中、低丘粮油产区包括愉怡、杨桥乡和珀玕乡的北庄,小璜镇的余家、妙泉,邓家乡的董家、军岭、伍坊、古源等行政村,呈东西向带状分布,总面积352603亩,其中耕地面积88832亩。主要种植双季稻、一季早稻、秋杂粮、油菜、芝麻、花生、蚕豌豆、大小麦等作物。区域内自然降雨量比全县平均值低,无水利设施的耕地面积大,低产田多,粮食增产潜力大。杨桥的油菜、花生产量在全县占重要地位。
  中部平原岗地粮、油、蔗产区包括长林、邓家、虎墟、岗上积、詹墟、珀开、小璜、红星、店前、红旗、红亮11个乡镇(场)和糖科所、农科所、幸福水库、横山水库等,总面积808436亩,其中耕地面积199619亩。以种植双季稻、油菜、甘蔗、大豆为主,新开垦的红壤岗地多种植油菜、芝麻、花生、豆类、柑桔、茶叶、薯类等作物。粮食是区域内的最大优势,单产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0斤左右,属全县高产、稳产的商品粮基地。甘蔗是区内的传统经济作物,产量占全县总产量的65.3%。1985年,列入全县农业重点建设的项目有小璜镇甘蔗基地,店前、詹墟、邓家的柑桔基地。
  西南部及北隅河网平原粮食产区包括马墟乡的大部和长林乡的新建,虎墟乡的阳光,店前乡的富贵,墟上桥镇的南辽,岗上积乡的水南、王溪、前桂、后边、上李,杨桥乡的宋塘、杏花塘等行政村以及红星垦殖场的枫树辽、东丰分场,总面积185599亩,其中耕地面积87036亩。以种植双季稻为主,河港水面盛产鱼类、河蚌、莲藕、菱角等。区域劳力资源丰富,耕地较肥沃,但春夏易涝,夏秋易旱,一季晚稻面积大,农作物产量不够稳定。
  一、作物产量解放前,东乡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低而不稳,主要靠广种薄收维持一定的生产水平。从民国时期3个年度主要作物面积和产量的变化情况,就可以看出这一特点。
  民国时期东乡县三个年度农作物产量表表4-4 单位:面积亩产量担建国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采取兴修水利,改良土壤,扩种绿肥,推广优良品种,改革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用现代农业技术装备农业等措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到1984年,粮食总产达到40808万斤(历史最高产量),比1949年增长近4倍,35年平均每年增长4.5%,其他作物也成倍增长,尤以“六五”计划期间增长幅度最大见表4-5)。
  建国以来,东乡农业的发展历程和特点,以粮食生产为例,1949-1952年3年恢复时期,社会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通过土地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加上天时有利,农业生产发展较快;第1个五年计划和第2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62年)农村生产关系变革频繁,要求过急,工作过粗,形式简单划一,兼之连年自然灾害,生产发展缓慢,但自1958~1962年间,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了大量的劳力和资金,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绿肥面积由原来6~7万亩扩大到20多万亩,复种指数由1949年的121.3%提高到1984年的249.8%,加上其他技术措施,为以后农业生产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963年以后,农业生产开始进入稳定发展的时期,粮食产量每年平均增长3%;第6个五年计划期间(1981~1985年),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粮食产量每年平均增长4.3%,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14.6%。
  建国后东乡县粮食作物产量表表4-5 单位面积亩产量担(百斤) 建国后东乡县粮食作物产量表表4-5续单位:面积亩产量担(百斤) 注:①作物面积指收获面积。②早稻含中稻。③红薯产量按5市斤折1市斤稻谷计算。④杂粮内含玉米、高粱、粟、大麦、蚕碗豆、绿豆、荞麦等。
  建国后东乡县经济作物产量表表4-6 单位:面积亩产量担(百斤) 第三节农业技术一、农技沿革旧志载,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知县周会藻在县城昭忠祠设农务总局,劝修水利、兴办垦种。三十年(1904年),知县何敬钊在东门外演武厅开辟农林试验场,示范新栽培技术,种植桑、桐、稻、麦、棉、蔗、豆、薯、芋等作物。
  民国31年(1942年)设县农林场。33年(1944年)引进江西省农业院培育的赣早籼一号、赣中籼十一号(细粒谷)、波阳早等水稻良种,推广面积83450亩;引进南宿州金大2905小麦良种,推广面积28432亩;引进红薯、荞麦等杂粮良种,推广面积11982亩。35年(1946年)以农林场为基础,成立县农业技术推广所,在东门城郊开拓实验基地30亩。
  建国后,新的农业技术得到更全面、更系统的推广。1953年县人民政府农林科设农业技术推广站。以后,农业技术机构几经分合调整,到1985年,县农业局分设农技推广、经济作物、土地管理、经营管理、农业情报、畜牧兽医、植保植检、水产、沼气等专业站。农技实施重点:不断进行以农业“八字宪法”(土、肥、水、种、密、保、管、工)为主要内容的耕作制度改革,作物栽培、病虫防治及红壤开发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研究。
  二、耕作制度解放前,由于水利设施差,复种指数低,1949年早中稻一熟占耕地总面积的51%,晚稻一熟占19%,早稻与绿肥二种一收占16%,早(中)稻——大豆或红薯、黄粟、荞麦、萝卜、油菜二种二收占14%;旱地以一年一熟为主,少部分实行麦子——大豆或红薯二种二收制。
  从1954年开始,全县逐步推行旱地改水田,一晚改早稻,一季改二季等耕作制度;1958~1963年水利建设的大发展,带来了耕作制度的革新。到1985年,全县农作物茬口安排,大致有以下9种类型: 早稻——二季晚稻——红花草三种二收制,是50年代后期普遍推行的耕作制度,对提高土壤肥力和单位面积产量有很大的优越性,但容易导致土壤板结,透气性减弱,病害增加。
  早稻——二季晚稻——油菜跨年三种三收制,是70年代推广普及的耕作制度。这种耕作制度,有利于改良土壤,不过需要增加化肥、农家肥料的用量。
  早稻——秋杂粮——红花草留种(或油菜)三熟制,宜于水利条件较差,易发生伏秋旱的田地,有利于改土增肥。
  早稻——翻耕种红花草(或油菜、萝卜)二熟制,凡田多劳少,水利、劳力条件受限制的地区,多采用这种茬口安排生产,其单位面积产量及经济效益较低,但有利于养地改土。
  早稻——大豆(或绿豆、赤豆)——绿录肥轮作制,单位面积产量虽然较低,但可以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含氮量。
  晚稻——―红花草二熟制,分布在河港两岸易受洪涝灾害的地带,有利于改土增肥,下年高产。
  一季晚稻一熟制,是易受涝灾的水网地带和山垄冷浆、深浆田所采用的一种耕作制度,单位面积产量较低。
  甘蔗——红花草~熟与稻——稻——绿肥(或油菜)三熟隔年或多年轮换制,能有效的改良土壤物理性能,提高地力。
  旱地夏作与冬作二熟制,是提高旱地利用率,争取多收的一种比较优越的耕作制度。其他还有粮食-,粮——菜,瓜——粮等连作、间作、混播、套种等耕作制,经济效益高,但需要投入较多的劳力、肥料、资金。
  三、品种更新水稻明、清两代,当家品种有早粘(宋大中祥符年间从占城国引进的品种——明嘉靖《东乡县志>载)、夏桃红、竹桠粘、冬粘、早稻、晚稻等10多个品种。
  民国时期有赣早籼一号,赣中籼十一号、波阳早、城下早、大叶白、处暑红、八月白、南特号、硬稿柳等。
  建国后,县农业部门把更新品种作为提高产量的重要措施,从1953~1985年累计引进农作物品种400多个,其中水稻品种350多个。水稻品种的革新,经历了3个阶段:50年代,用赣农3425、南特号、莲塘早、浙场九号、黄禾子等高秆良种更换了原来的老品种。60年代初期,由于水肥条件的改善,原有品种又不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当时县委书记王珍指出水稻种籽方面的主要问题是“赣农严重混杂,南特号大量退化,二晚久用老种,一晚红白交叉”。从那时起,水稻品种开始向矮化发展,先后引进了矮脚南特号、广解九号、珍珠矮、广陆矮、5450、早广二号、农垦58等品种,淘汰了高秆品种,有效地解决了水稻倒伏现象,产量大幅度增长。70年代,以发展杂交水稻为主,县内曾3次派出农业技术人员,到海南岛进行杂交水稻制种,在短期内实现了“三系”(不育系、保持系、恢复系)配套后,从1976年开始推广以籼优8号、汕优6号为主的杂交稻良种,以公社为单位建立了制种基地,自繁种籽,使杂交水稻栽培面积占二晚总面积50%。每亩比一般品种增产20%左右,粮食生产再次迈上新的台阶。
  棉花清代有大密花、小而丛、黑子棉等品种。民国初年引进推广常德铁子棉。1952年,用岱字15号逐步替换铁子棉,延续使用到1979年止。
  甘蔗东乡种蔗历史约700多年,传统品种有果蔗型大板青、青皮蔗、篾瓣蔗、黄皮蔗等品类,以大板青栽培面积最广。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知县张瞀从贵溪引进“竹蔗”,俗称“白糖蔗”,因产量低,种植甚少。1957年开始,先后引进适宜机制糖的硬皮甘蔗良种10多个,经过多点试种,确定推广的有台糖134、108;东爪哇2878、2883、3016;印度290、312;南非310;粤糖59/2.64。1980年,以赣蔗一号、东蔗七号、纳印310取代原有品种。果蔗型老品种,农家尚有少量种植。
  油菜早年多种植白菜型甜油菜和芥菜型苦油菜。1960年开始引进推广“胜利”油菜。1978年用半冬型甘兰型西南302取代“胜利”油菜。1985年引种低芥酸油菜81002、81008,产量虽不及西南302,且易得菌核病,但油脂质量较高。
  芝麻传统品种以春、秋适种的红芝麻为主,1979年引进武陵黑芝麻与佛座芝麻。
  花生原有品种为蔓生型大籽和小籽花生。1958年引种直立型小粒中流球和“强盗”花生,产量虽不高,但抗逆性强,耐酸耐旱,是开发红壤的先锋作物。1979年以后,逐步推广直立型珍珠豆大粒粤油551、小粒粤油58和海花一号花生。
  麻 1952年以红皮圆果麻替换原来的老品种。1956年引种印度长荚麻;1979年引进南选红麻,耐寒耐瘦,适应性强,产量高,推广面积大。
  大豆有春大豆、晚大豆两个品系,及田塍豆等。明、清及民国时期,以种植六月爆、泥豆、黑豆、花豆等品种为主,1953年用“大青丝”品种替换老品种。1980年推广春大豆“矮脚早”、晚大豆“矮脚青”,产量高于“大青丝”。
  小麦民国时期有龙公须、和尚头、南宿州金大2905、涂家埠大头小麦等品种。1955年用南大2419替换老品种。1958年后,引种万年二号、碧玛一号、墨西哥小麦。
  薯早年以种植白皮红心薯、番薯、洋薯为主,1953年引进“胜利百号”良种。
  四、栽培技术水稻早稻本田多在“清明”边翻沤红花草,一季稻田实行冬翻,插秧前做到两犁三耙一耥;早稻传统的育种时间是“清明前后,撒谷种豆”,从60年代初开始,早稻提前到惊蛰浸种,春分前后播种,并推广泥水、盐水选种、西力生浸种、温水地窖催芽等方法精选种籽;秧田与大田的比例过去为1:30,现在为1:10左右;每亩秧田的播种量由原来的300~400斤减少到150斤左右,改水播水育为开沟狭畦稀播、湿润灌溉。1969年推广薄膜育秧技术。二晚育秧,一般采取前期湿润,后期水育或旱育。杂交二晚实行稀播水育,每亩播种量20市斤左右。通过改进育秧技术,早稻插秧期一般比往昔提早10-15天,基本上做到了早稻不栽“立夏”禾,二晚不栽“立秋”禾。早稻插秧密度,50年代中期以前,行株距1.2~1.5市尺,1957年后缩短为9×10寸;60年代矮秆稻种逐步取代高秆品种,倡导因种、因田、因肥制宜,合理密植,推行行株距7x8、6x8、6x7、6x3、6x4、6×5寸的规格。晚稻密度略稀。杂交稻分蘖力强,边际效应大,行株距一般为8x4、7×4寸。水稻栽下10天左右开始耘田,以后每隔10天左右耘1次,至3耘结束。每次耘禾前结合追施农家肥或化肥。稻田灌溉,以往一直采取串落漫灌的方法,60年代以后,实行寸水返青、薄水耘禾、够苗晒田、足水养胎、浅水抽穗、湿润壮籽的科学灌溉方法,既节约灌溉用水,又能提高粒重。
  油菜传统播种方法是油菜籽直播。1960年引种甘兰型油菜,始逐步推广育苗移栽技术,苗期中耕一二次,结合施肥,“冬至”至“小寒”再施一次肥,花期喷硼以增加结实率。
  甘蔗是东乡种植业中的又一优势,以往采取蔗条直播。1970年开始,改“清明”播种为“惊蛰“用地膜育苗移栽。移栽后,中耕2~3次,苗期分期施壮苗肥,中期重施长茎肥,结合培土成垄,再施壮尾肥。苗期蔗田开沟排水,防止烂种,提高成苗率;后期田不“过白”,保持湿润。
  秋大豆一般采取板田点播(俗称种禾兜豆)和翻耕点播两种方法,用土灰盖穴;苗期中耕追施炉灰或火土灰。春豆多套种于麦田中,收麦后,中耕施1次灰肥。田塍豆及蚕豆、豌豆,自古而今挖穴点播,不中耕不施肥。50年代后期,豆科作物普遍推行“钙镁磷”肥作基肥,有的使用固氮菌播种,单产成倍增长。
  五、肥料解放前,农作物施肥水平很低,县境稻田仅20%播种红花草、肥田萝卜,或红花草与肥田萝卜混播,或油菜与麦子混播作基肥,80%的稻田是冬闲田。农作物施肥以猪牛粪、人粪尿、草木灰为主,少数经济作物施用枯饼及大豆,垄畈冷浆田有的施用石灰、石膏等矿物质肥料;稻田插秧后,一般不追肥,只有少数门前屋后近田追肥一次。
  建国后,为了解决农作物用肥问题,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大力推广红花草,这是县内发展粮食生产的一项重大措施。1958~1965年,由于水利条件的改善,全县红花草播种面积由原6~7万亩增加到24~26万亩,并推广“三个一”措施(亩田一斤种籽、一百斤磷肥、一担草木灰),使绿肥亩产鲜草由原2000~3000斤提高到4000~5000斤,成为全省红花草种植面积和产量增加最快的县。1961年全国绿肥流动现场会议曾在东乡召开,县委书记王珍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二是养猪积肥。1985年,生猪饲养量由1949年的2.4万头发展到32.8万头,全县平均每亩耕地有0.76头猪的粪肥。三是充分利用自然肥源。每年抓“七金八银”,铲草垫猪牛圈、烧火土灰、挖塘泥、春季割青沤肥等。四是推广使用化学肥料。全县平均每亩耕地化肥施用量,1963年为10公斤,1978年34公斤,1981年40公斤,1985年80.8公斤。1965年推广绿肥施磷、磷肥育秧、磷肥沾秧根等技术;1970年始又推广微量元素肥料、细菌肥料和腐植酸铵类肥料;1980年后,采用叶面喷施、配方施肥和使用激素等新技术,提高了化学肥料的利用率。
  六、病虫防治水稻历史上县境以栽培一季早、中、晚稻为主,病虫害基数不高,当时主要有棉腐病、稻瘟病、恶苗病、胡麻叶斑病和二化螟、三化螟、浮尘子、稻飞虱、稻苞虫等。1958年后,双季稻面积及红花草留种面积逐年扩大,害虫越冬基数增高,加上种籽交流频繁,化学氮肥用量增加,稻草年年还田和其他因素的影响,病虫害也有所发展,20多年来增加了“七病”、“三虫”,即纹枯病、谷枯病、黄矮病、小球菌核病、褐色叶枯病、白叶枯病、稻曲病;叶蝉、稻蝗、卷叶螟。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后,水稻病虫害又有新的变化,总的趋势是病害胜过虫害,稻瘟病、白叶枯病、纹枯病逐年扩大,尤以稻瘟病为烈,早稻发病面积由1984年的6200亩猛增到1985年的7.64万亩,重者颗粒无收,轻者减产15~50%。
  棉花以棉蚜虫、棉铃虫、红蜘蛛、叶跳虫、地老虎、立枯病、炭疽病、红腐病、黑斑病,茎枯病、角斑病危害较大。
  油菜有菌核、霜霉、病毒、白丝四大病害和蚜虫、潜叶蝇两大虫害。
  甘蔗有赤腐病、风梨病、黄斑病、绵蚜和二点螟。
  大豆有炭疽病、豆青病、兔丝子和豆芙螟等病虫害。
  小麦有叶锈病、赤霉病、麦蚜等危害。
  杂粮有玉米螟、粟灰螟、玉米黑穗病、甘薯黑斑病、马铃薯环腐病。
  蔬菜有大、小猿叶虫、菜青虫、病毒病、霜霉病、软腐病。
  果树有天牛、柑桔大实蝇、锈虱等虫害。
  建国前,农民对农作物病害束手无策,对虫害也只能采取人工捕捉的方法,效果很低。1950年始,全县推行“三光”灭虫(禾兜拔光、田塍铲光、杂草烧光);1956年,开始建立农作物病虫测报站,配备了一些专业技术干部,训练了大批农民测报员;县站及时发出短、中、长期的病虫预报,采取以防为主,防治并重,集中力量歼灭的措施,合理使用化学农药防病灭虫。全县农药使用量由1953年的1.3吨增加到1985年的1200吨。30年累计减少稻谷损失20233万斤。但长期使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害虫的抗药性增强,天敌减少,同时造成农产品及环境污染。因此,1980年开始注重综合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改变了单一的药剂防治方法,提倡改革耕作制度,减少病虫越冬基数;采取点灯和黑光灯灭虫;人工繁殖赤眼蜂以虫治虫;禁止捕捉青蛙,用行政手段保护害虫的天敌;使用害虫的雌性、雄性干扰素,定向消灭害虫;禁用有病稻草还田,减少病害载体。这些措施,都取得一定的防病灭虫效果。
  七、土壤改良东乡土壤资料,史无查考,建国后,1959年、1981年,先后开展两次土壤普查,初步验证了境内土壤主要由冲积相第四纪红色粘土、河积物、红沙岩类风化物、泥质岩类风化物、石英岩风化物及酸性结晶岩风化物六种成土母质发育而成,农业土壤占土壤总面积的28%,山地土壤占土壤总面积的71.8%,其中红壤、低丘、荒岗占12%左右。
  稻田土壤改良县境稻田,潴育型水稻土占稻田土壤的95%;东南和北部山垄冷浸田属潜育性水稻土;垄畈沿山的排田和梯田属淹育性水稻土。1949年以前,因耕作粗放,水土流失严重,全县49%以上的稻田属低产田,按土壤性状可分为结板沙田、黄泥田、冷浸田、火夹田四大类,其共同特点是:有机质缺乏,理化性能不良,团粒结构欠佳,保水保肥力差,水稻亩产在200斤以下,这种田的面积约20万亩。
  解放后,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一直把“改土”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项战略性措施。1958年,县委号召全县各级干部,改造20万亩低产田。要求县抓万亩低产畈,公社(镇、场)抓1000亩低产畈,大队抓500亩低产畈。县委书记王珍带领县委一班人在10年内,分别在长林公社的乌岗岭、小璜公社的小璜畈、虎墟公社的黄鳅畈等地安营扎寨,坚持干部、老农、农技人员三结合,深入田间,参加改造低产田的实践,总结经验,指导全面。改造方法,以水肥为重点,采取四条措施:一是逢坡植树,封山育林,大垄作库,小垄堵塘,保土防冲,控制表土流失;二是建立排灌系统,改善灌溉条件;三是抓有机质肥料,以扩种红花草为重点,发展养猪业,增施猪牛粪肥及其它农家肥料;四是适度深耕,熟化土壤,稻田耕作层由传统的3市寸普遍提高到4~5市寸。通过这些措施取得了明显的增产效果。1958 年1月曾作为全省改造低产田先进县出席在广州召开的南方六省低产田改造会议。到1985年,全县已有18万亩低产田成为亩产1000斤的中产田。
  红壤岗地改造境内有可垦红壤旱作土壤3万亩,岗地10多万亩,这是一项重要的土地资源。这类土壤的特性是酸性重,有机质缺乏,水利条件差。1957年始,以国营垦殖场为基本力量,带动周围农业集体单位,对这类土壤采取改善耕作条件,深耕熟化,增施有机质肥料,种植耐酸、耐瘦、耐旱的先锋作物,提倡油料和瓜果上山等措施,边改造原有耕地,边开垦新荒地;边利用,边出经济效益,做到了改一片成一片。1983年,抚州地区行署引进外资开发红壤,东乡被列为重点县之一,确定东乡开发红壤岗地4.2万商,投资总额2784万元,其中世界银行和图内低息贷款各占350%%%,县内自筹资金300%。到1985年底,全县已改造利用红壤岗地4.4万余亩,占低丘荒岗而积44%。这些新垦荒地一般以种植柑桔、花生、芝麻、油菜、饲料、饲草等作物为主。
  第四节果茶及其他一、果树县境栽培历史较长的果树有板栗、枣、毛桃、梨、李、梅子、柑桔等,葡萄、石榴也有少量栽培。
  板栗盛产于虎形山、瑶墟、长林、王桥、黎墟等乡,历史最高年产量1700担。
  枣境内分布较普遍,村前屋后种植者居多,以小蜜枣为主。唯长林坪里、湖岭一带有成片大蜜枣林(本地惯称糠枣),历史最高年产量3200担,1985年下降到1571担。产品由土产公司统一收购,加工成蜜饯,销售各地或出口。
  梨早年民间多在村前屋后零星种植。民国35年(1946年),始有乡绅引进良种梨苗,陆续建立了私人梨园四处: 1968~1985年,先后有红光垦殖场在新田、东乡磷肥厂在何坊水库西侧和老虎岗辟建新梨园,总面积150亩。民国时期的老梨园由于没有更新,树龄老化,全县梨产量由历史最高年的2000担(每担合100斤,下同)下降到1985年的581担。
  桃零星分布于各村,品种为毛桃。1960年,东乡磷肥厂和红星垦殖场引种水蜜桃与蟠桃。1985年,全县桃产量478担。
  李长林乡珠山,瑶墟乡万石塘为集中产地,历史最高年产量400担,1985年下降到150担。
  柿盛产于长林坪里、马墟赤岸等地,1985年全县柿产量991担。
  柚分布县境各地,栽培历史悠久,最高年产量3400担左右。
  野生果以虎形山、王桥、黎墟、瑶墟的杨梅、猕猴桃、毛栗著称。
  柑桔早年部分村庄有零星单株。1973年开始,先后在孝岗镇、小璜、虎墟、店前、王桥、红星、红亮、虎形山等乡(场)的红壤岗地上建立13个较大的柑桔场。1984年以来,进一步把柑桔生产列入突破性的生产项目,出现了家庭联户集资“种桔热”,两年内全县新发展了78个柑桔经济联合体,种植柑桔200余亩。到1985年全县温州蜜桔园地总面积发展到8215亩,保有量3860亩,已进入盛产期的桔园1000余亩,1984~1985年,全县平均每年产柑桔4100多担,为1982~1983年两年产量总和的117.8%,比1981年增长4.5倍。
  一、茶叶东乡产茶历史悠久,明嘉靖《东乡县志》载:“草之属,以茶为利,东北皆产之,而润溪独多,黄石独佳”。当时常年茶叶产量100担左右,运销赣东一带。1958年,国营红星垦殖场首创开发红壤岗地播种绿茶2000亩;1982年在县人民政府扶助下,引进绿茶种苗,先后在11个乡镇(场)辟建茶园1.25万亩。到1985年,全县保存面积3052亩,虎形山生产的甜茶,是东乡的特产,但无商品茶上市,有待开发。詹墟乡和马墟乡相邻的一些村庄出产药用“神曲”茶,原远销福建等地,今无。
  三、药材东乡植物资源丰富,可入药的植物数以百种(互见《自然地理志》)。农民素有种植、利用中药材的传统,但早年种植面积少,商品率低。1960年以来,在县医药公司的扶助下,先后在詹墟乡的东岗山、岗上积乡的水南和愉怡乡的李家建立了中药材生产基地,总面积300~400亩,种植品种有黄桅子、玄胡、白术、菊花、枳壳、留兰香、薄荷等。全县中药材总产量,1978年为157担,1984年增至252担,1985年又增到464担。
  第五节农具一、传统农具改良东乡农民世代以牛作动力,配以犁、耙、耙造、耥翻耕整地;脱粒用禾斛;田间劳作工具以锄、镢、铲为主;运输靠人力肩挑和独轮车;农产品加工使用砻、磨、碾、榨、风车、水碓;抗旱以龙骨水车、牛车、脚踏水车为主。
  建国初,着重于传统农具的改良,1952年开始推广江西水田犁,这种犁可根据土壤、畜力情况适度深耕。60年代推广辘轴打田,部分独轮土车改木轮为胶轮,并逐步推广双胶轮大板车,使人力运输效率提高了l~2倍。
  一、农业机械解放前,县境农业耕作、排灌、加工、运输,全靠人力和畜力。建国后,始逐步推广农机具。
  耕作机械 1957年下半年,省属红星农场开始使用拖拉机。1958年3月,江西省农业厅调入4台“雷诺”轮式拖拉机,组建县办第一个国营拖拉机站。1959年,江西八一万能拖拉机问世,促使县境农机力量迅速增长。到1985年底,全县大、中型农用拖拉机拥有量为568混合台,18776马力,其中国有62台,集体所有39台,私有和联户所有467台;手扶拖拉机保有量为940混合台,11054马力,其中国有76台,集体所有210台,私有和联户所有654台。与各类轮式和手扶拖拉机配套使用的耕作器械有水田双滚轧耙、悬挂式水田四铧犁、圆盘犁、手拖旋耕犁、双铧栅条犁等机具。
  排灌机械 1955年开始,在乌岗岭、下溪陈家使用煤气机带动水泵抽水;1958年始用柴油机逐步取代煤气机;1967年开始,国家电网输电区,先后建立了电力排灌站,少数队、场还装置了喷灌机械(互见《水利志》)。
  收获机械1965年开始,县农机厂仿造人力脱粒机,1970年后普及全县。1978年开始推广动力脱粒机,有双滚筒、单滚筒两种机型,1979年县农机厂曾小批量生产。同时,从广西省购进全喂式联合收割机15台,分布在红星、红光垦殖场、畜牧场和少数公社。以上两种动力收获机械,作业故障多,成本高,经济效益低,1980年停止使用,水稻收获仍以镰刀和单滚筒人力打谷机脱粒为主。1985年,全县单滚筒人力脱粒机(农民惯称打谷机)保有量为2.3万台,每台平均负担稻田17.27亩。
  加工机械从70年代开始,农副产品加工,逐步实行了机械化、半机械化。80年代全县保有量最多的是碾米机,基本上普及到每个大村庄。其次是轧花机、榨油机、压面机、饲料粉碎机等。
  植保机械1952年,县内开始使用人力单管压缩喷雾器;1974~1980年,逐步推广手摇式和背负式喷雾器。农村普及家庭承包制以后,农家每户基本上都有植保机械。到1985年底,全县各式喷雾器械保有量2万架(个)。
  以上所列农用机械的总动力为7.9万马力,平均每亩耕地有0.181马力,其中拖拉机总动力2.98万马力,平均每亩耕地0.069马力。机耕面积最高年(1975年)为18.4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42%。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后,机耕面积呈逐年下降趋势,1985年,全县机耕面积4463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3%。粮、棉、油等农产品加工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和半机械化;收割作业仅在红星垦殖场有少部分农田实现了机械化;脱粒作业实现了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村长途运输机械化程度达90%以上。在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中,全县培养了一支4000多人的农机队伍,其中汽车、拖拉机驾驶员1364人;农机销售网和维修网也基本形成,中型拖拉机中、小修和手扶拖拉机的大修,基本上不出乡镇。全县农业机械化程度的逐步提高,相对地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和耕牛负担。然牛耕面积仍占很大比重;林、牧、渔业和经济作物机械化基本上还是空白;水稻生产中的插秧、耘禾、施肥、干燥等农活,还全靠人力完成。
  三、农机管理 1973年前,全县大、中型拖拉机83%分散在生产大队,经营管理无定制,完好率低,台台亏损。1973年,小璜公社建立了公社农机管理站,按照“产权不变,单机核算,自负盈亏,统一调度,等价交换,经济兑现”的原则,建立“队有社管”的双层管理体制,把分散在大队的大、中型拖拉机集中到农机站统一管理,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果,机车完好率由60%提高到90%,耕耙作业量提高了3倍,标准亩成本下降30%,台台机车扭亏为盈。这种管理体制很快在全县推广,并得到地区和省的表彰。到1975年底,全县建立了公社农机管理站16个,国营农机管理站6个。1977年,各农机站实行按机车定产值、定耕耙作业、定成本、定利润、超利奖,欠利赔的生产责任制。1980年,在燃油偏紧的情况下,改为“按油定产、联产计酬”的形式,是年全县大、中型农用拖拉机完成产值132万元,盈利16万元,每马力作业量216.7标准亩,每亩成本平均0.878元,标准亩耗油0.5公斤。1981年以后,农用拖拉机实行包机到人、联产计酬、利润包干(或分成)责任制。在户营农机日益增加的形势下,!983年乡镇农机管理站改为农机服务站。1985年,红亮、詹墟两站试行户有站管的新体制,把农机家庭经营户逐步引入合作经济联合体,形成以户营为基础,责、权、利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结构,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 第三章林业第一节森林概貌一、森林分布县境森林主要分布于东南部虎形山、甘坑、王桥、黎墟、瑶墟、长林、虎墟、岗上积等乡(场)高、中丘地带。这些地区活立木蓄积量占全县总蓄积量的60.9%;北部愉怡、杨桥、珀玕、小璜、邓家等乡的中、低丘地带也有少量用材林和经济林;中部地处岗地平原,只有稀疏的马尾松和薪炭林。境内林木大体分为5种类型: 常绿针叶林建群树种为马尾松和杉木,或以马尾松为主的针叶、阔叶混交林,并间生园柏、侧柏、龙柏、檀、槐、椿、槲和柳杉等。东南部甘坑有500多亩成材杉木林,其他高、中丘地带也有一些杂生的幼杉林。
  常绿阔叶林建群树种以壳斗科苦槠、甜槠、栲树为主,木荷、樟树、冬青、杨梅、油茶等次之,苦槠分布最广,木荷盛产于虎形山、甘坑,油茶散生于高、中丘地带。
  落叶阔叶林建群树种有壳斗科板栗、青刚栎、栓皮栎、麻栗、小叶栎、枫香、酸枣、泡桐(60年代引进)、枫杨;经济林种有乌桕、棕榈、油桐。乌桕多分布于河、港塘畔及田畈上。
  竹林以茅竹为主,虎形山垦殖场、甘坑林场有成片竹林,少数村前屋后及沿河地带有小片茅竹及笙竹、斑竹、实竹、水竹、白竹、金竹、桃竹、紫竹、月月报等竹林。水竹多分布于瑶墟乡花园洲和王桥乡樟峰。岗上积乡的王溪及部分高丘还散生着一些小山竹和杂竹。
  灌木多分布于丘陵、岗地和马尾松残次林中,有乌饭、茅栗、胡枝子、杜鹃、黄栀子、岭子黄杨、黄檗、刺棘及猕猴桃等藤蔓和蕨类植物组成的灌木丛。这些灌丛山地多为柴山,为民间燃料的主要来源。明、清代,少数地方的村前屋后还有小片桑、榨林。榨树今无。
  珍贵树种罗汉松,境内仅愉怡乡秋源和瑶墟乡吴塘各保存一株,秋源村的罗汉松高五丈,胸围5米,植于北宋初;香果,是国家保护的第一类珍贵树种,仅甘坑林场保存幼树两株;银杏(白果),虎形山乡坑西、双坑、邓畲及邓家乡的汉源等地有零星分布;栓皮栎,是世界稀有树种之一,虎形山乡船岭、邓畲、甘坑有成片林500多亩,70年代基本上被砍伐殆尽;月月桂,仅虎形山乡上池村保存一株,树高10米,胸围160公分,树龄200年以上,月月开花,芬芳扑鼻。
  一、森林资源东乡森林用地面积98万亩,占山地总面积的90%。民国时期,杉木短缺,松杂木基本自给。《江西经济年鉴》载:民国35年(1946年),东乡成熟林面积3.98万亩,松杂木幼林面积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6万立方米。
  建国后,经过30多年人工造林,到1985年,全县森林总面积由1949年的11.98万亩增加到494937亩,森林覆盖率21.55%,活立木蓄积量398416立方米。林种构成大体是六成马尾松、三成杉木、一成阔叶树,即马尾松223025亩,蓄积量151024立方米;杉木98584亩,蓄积量123754立方米;阔叶树22992亩,蓄积量12121立方米;疏林92438亩,蓄积量64956立方米;茅竹蓄积量14.5万根。
  第二节造林采伐一、育苗民国25年(1936年),在县城东门外建立苗圃,面积23亩,育苗10万株,主要品种有油桐、油茶、马尾松、樟树、白杨等。民国29年(1940年),推行乡镇林业造林,建立乡镇苗圃10个,民国37年(1948年)发展到18个,规模皆小。
  建国后,1952年,县人民政府农林科在长林乡徐家塘建立国营森林苗圃,育苗面积80亩,后迁至渊山岗、画眉岗等地。1963年始于长林乡珠山村西红壤岗上定基建圃,育苗面积扩大到131亩。1959年开始贯彻“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营林方针,以社队林场为中心,就地育苗,就地造林。县社两级苗圃育苗的树种有杉木、马尾松、苦栎、乌桕、水树、枫杨、樟树、木荷、板栗、梧桐、油桐、油茶等。1960年后,从外地陆续引进水杉、池杉、荷尾杉、黑松、湿地松、火炬松、加勒比松、油橄榄、鸡爪桐、檫树、桉树、银华、黑荆树、香椿、兰考泡桐、意大利白杨等。
  一、造林人工造林在山权私有的年代,植树造林由民间自发进行,官府倡导植树,始见于清朝米年。据《江西工农商矿纪略》载,光绪二十八年至三十一年(1902~1905年),知县张昝、周会藻、何敬钊先后劝导绅民就地集资,开垦荒山荒地,种植油桐、油茶、蚕桑、松树,3年累计营造油桐2.3万余株,油茶3000余株,蚕桑1300余株,松树3万余株。民国15年(1926年),国民政府决定以孙中…逝世纪念日3月12日为“植树节”,县城及各乡镇机关、学校在每年的植树节开展了小规模的植树活动。民国21年(1932年)江西省政府采取奖励办法推进营林事业,民国23年(1934年),东乡被列为全省20个造林竞赛县的第7名,当年营营造阔叶树及松树14.8万株,成活率73.1%。从民国21~37年(1932~1948年)间断性的12年年年累计营造油刷、油茶、乌桕、樟树、苦楝、马尾松及其他阔叶树种170万株,平平均每年造林14万株。
  建国后,贯彻“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造管并重,综合利用”的林业生产方针,开展群众性性的造林运动。50~60年代以营造马尾松纯林为主,60年代末开始重点营造杉木、油茶、果木林。从1972年起,县、社、人队、生产队四级办林场,连续6年组织了林业大会战,每年从各公社抽调2~3万劳动力,集中在虎形山坑西、松林、慈眉、甘坑等重点林区,实行全垦或条垦整地造林,6年累计营造杉木林21376亩;同时各公社、大队、生产队也组织力量全垦整地造林10万亩。1982年实行林业“三定”(定山权、定自留山、定责任制)后,造林形式由往年组织群众运动转变为山权谁有谁造。
  航空造林1970年在县城北郊平岗上建简易飞机场,供农用飞机起降。1971年3月12日,江西省民航局派出农用飞机两架,在长林、邓家、小璜、杨桥、詹墟5个乡境内直播马尾松4.46万亩,杉树4000亩。1983年在詹墟境内飞播马尾松6000亩。1985年在邓家、小璜、珀开3乡境内飞播马尾松、木荷、黄荆子共2.4万亩。据踏查,飞播的马尾松、木荷、黄荆子,幼苗多数生长良好,部分已成幼林;杉幼苗遇当年干旱,生长欠佳。
  四旁植树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植树是民间传统习惯,树种以经济林为主,间有风景林和用材林。建国后,人民政府积极提倡四旁植树。1958年,先后受“大办钢铁”和“一平二调”影响,四旁树木遭到严重破坏。1959年后,逐步恢复了四旁植树的优良传统。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3月12日为植树节。从此全县各级机关单位都在每年植树节前后,开展大规模的四旁植树,美化环境活动。到1985年春止,全县四旁植树累计500多万株,比10年前增加10倍。
  林业基地杉木林基地始建于1974年,包括虎形山、王桥、瑶墟、岗上积、小璜、珀开、愉怡、杨桥、邓家9个乡及虎墟乡的仕桥、长林乡的红岭,全基地林业用地152386亩,人工营造的杉木林保存面积10万亩。油茶林基地始建于1966年,包括岗上积、红亮、长林、店前、詹墟5个乡(场),全基地林业用地164322亩,人工营造的油茶林保存面积5万亩。
  1951~1985年,全县造林96万亩,实际保存357380亩,保存率37.22%。
  东乡县几个年度造林统计表表4-7 单位:亩三、采伐东乡是缺材县,民国时期只有松杂木可供采伐。据《江西经济年鉴》载,民国35年(1946年),东乡采伐上调松杂木5万立方米。
  建国后,1950~1958年,全县共采伐松杂木17555立方米,茅竹5万根,其中上调松杂原木2200立方米,松枕木、坑木3960立方米。1958年,成片和零星的阔叶林及四旁几代遗留下来的大树、古树,大部毁之于“大办钢铁”;“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又遭到乱砍滥伐的破坏。到1985年,县境进入主伐的成熟杉林依然是空白,只有60~70年代营造的杉木中龄林和幼林可适量间伐。县境木材供需矛盾没有缓和,城乡基本建设所用木竹仍赖外地调进。
  第三节森林管理民国时期及以前,林权归私人或房族所有,森林管理主要靠族规民约,封山育林。但房族地主仗势垄断山林,争山夺利,以致械斗流血事件时有发生。建国后,继续维护封山育林的优良传统,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森林管理。
  一、森林抚育幼林抚育1970年前,县境人工造林成活率低,其主要原因是管理不善。70年代始,对人工造林采取“砍杂炼山,深挖垦修,连续抚育三年”的措施,提高了苗木成活率。1975~1977年,在全县林业会战中抚育杉幼林2万亩,社队林场抚育幼林10万亩。到1985年,经过抚育的幼林,90%已生长成为中龄林。
  成林间伐从1975年开始,杉木林基地的中龄杉木和幼杉林,按照砍密留稀、砍弱留强的原则,适时适量地进行了间伐。国营甘坑林场间伐量最大,1975~1981年,累计间伐面积20607亩,木积量4590立方米,销售总金额66.3万元。
  残次林改造据县林业部门1952年山林踏查资料,县境内残次松林283670亩,荒芜油茶林4421亩。1963年5月10日,江西省农林垦殖厅在虎形山召开全省次生林改造现场会议,经实地考察,按标准将虎形山7万亩次生林划为栓皮栎、板栗、栲槠、郁闭马尾松和茅竹、马尾松、阔叶树混交林、速生落叶林、灌乔木混交林、防护林和灌木林10个林区。虎形山垦殖场按照以上区划,对栓皮栎、板栗、栲槠、茅竹次生林逐年进行了改造更新,其他残次林分,多数被全垦改种杉树。
  二、森林保护防病灭虫县境森林常发病虫害可分三类:苗圃育苗有六病四虫;用材林七病六虫;经济林四病十虫。对病虫害的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营林措施为基础,有机地协调运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综合防治手段。1969年,县林业局首次生产白僵菌,先后在甘坑林场和小璜乡枫林的700亩松林中投放白僵菌载体2080斤,松毛虫死亡率达92%。1970、1980两个年度,长林、小璜、杨桥、黎墟公社境内大面积马尾松发生松毛虫危害,在药治不及的情况下,采取人工“一打、二扫、三埋”的措施,两年累计捕捉松毛虫4万斤左右,基本上控制了虫害蔓延。1971年3月、1983年3月,先后两次用飞机在孝岗、邓家、小璜、珀开、詹墟、马墟、杨桥等公社林区的9.4万亩马尾松林喷撒(洒)六六六药粉及高浓度敌百虫药液,灭虫率达70~90%。
  护林防火县境山区人民素有封山育林的传统,以乡规民约护林防火。建国初,县人民政府维护了这种优良传统。但1958年“大办钢铁”,境内森林遭到大量砍伐;1960年后,大办粮食,连续6年毁林开荒7万多亩;“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又掀起乱砍滥伐之风;加上1975年前护林防火措施不够落实,仅虎形山林区7年内就发生山林火灾84起。建国以来,县境山林数度遭到人为破坏,引起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视,遵照国家林业政策,1975年,成立了县护林防火委员会,乡、村、户层层落实了护林防火公约。并采取以下措施:在大面积营造杉木林过程中,普遍开设林道和防火线;加强林政管理,严禁无证乱砍滥伐竹木,在虎形山大山口、瑶墟、王桥、虎墟设立竹木检查站;国营和乡镇林场配专职护林员;林业部门会同政法机关及时查处破坏森林案件。
  三、山林权属解放前,山林归私人所有,经过土地改革,没收了房族、地主占有的山林,除少数村旁围屋山、防风林、坟山归本村或联村经营外,大部分山林分给农民个体所有。
  人民公社建立初期,农民私有山林基本上转为社队集体所有,部分划归垦殖场全民所有。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确定山权,保护山林,发展林业生产的若干政策规定》,县人民政府进行了清理林权发照工作。全县颁发林权执照的山林面积901011亩,占山地总面积的83.4%,其中全民所有158738亩,集体所有730301亩,社员自留山11972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1981年9月至1982年l2月,全县以“稳定山林权属、划定社员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简称林业“三定”)为中心内容,对林业生产关系实行变革。通过林业“三定”工作,全县共落实山林权属、发给林权证的面积1053412亩,占山地总面积的99%,其中国有林143760亩,乡镇林场所有林130807亩,自然村责任山569090亩,社员自留山209755亩。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跨社、队山林纠纷861起,涉及山林面积3100亩,在林业“三定”中基本解决了;跨县山林纠纷52起,已调解处理18起。
  第四节竹木经营明、清至民国初年,东乡建筑用的杉木,绝大部分由私营竹木行(俗称树竹架)直接向邻县产区购进;木竹运输主要靠南港和北港水运,故木竹行多设在沿河的马墟、南辽和县城。民国31年(1942年),日本侵略军入侵东乡,砍伐境内林木2万多立方米,此后原来能自给的松杂木亦感紧缺,全县木竹行遂发展到30家。
  建国初期,木材、茅竹由商业系统和私营竹木行两条渠道经销。1958年后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剧增,木材供求关系更加紧张,木材经营开始由国家统购包销,实行统一价格,计划供应。1959年成立县森林工业支局和木材公司,统管竹木采伐购销,经营材种由单一的杉木增加到杉、松、杂木、茅竹、板方材、篙竹等品种。木竹运输改由火车、汽车调运;调运地点,60年代以樟树储木场和贵溪县为主,70年代以后,改由宜黄、乐安、资溪等县调入。全县计划内木竹销售量,1959年杉木1297立方米,松杂木808立方米,茅竹63045根;1970年杉木2970立方米,松杂木1234立方米,茅竹65971根;1981年杉木1726立方米,松杂木514立方米,茅竹47508根。
  1960年后,计划内调入的木材供不应求,县木材公司和部分基建单位每年都直接与产区议购,少则1000立方米,多则4000~5000立方米。
  1985年,木材实行市场调节,统购统销改为议购议销,出现国营、集体、联户、家庭4个层次经营木材的格局,全县经营木竹的专业户达100余家。岗上积、小璜成为县内最大的木竹市场,每逢墟日上市量达20~50立方米,国营森林工业公司的营业额大幅度下降,1985年第一季度购进木材400立方米,茅竹3000根,与1984年同期相比,少销售木材1600立方米,茅竹4万多根。
  第四章畜牧业第一节饲养一、种类及饲养量畜牧业,是东乡农村的主要产业。牲畜有猪、牛、骡、马、驴、兔、狗、猫等;家禽有鸡、鸭、鹅、鸽。昆虫有中蜂等;50~70年代,先后引进乳牛、山羊、毛兔、菜兔、海狸鼠、意大利蜜蜂和良种禽类。畜禽分布无明显地区差异,唯马墟沿河港地带和北部杨桥饲养鸡鸭略多;水牛主要分布于低丘平原地区,黄牛以高、中丘地带居多。
  牲畜家禽素以户养为主。民国31年(1942年),日本侵略军盘踞东乡,肆意屠杀掠夺民间牲畜家禽;之后,又屡遭人为破坏,畜牧业生产大幅度下降。据《江西年鉴》、《江西农业统计》载,民国37年(1948年),全县畜禽饲养量:牛1.3万头,猪2.4万头,鸡10万只,分别比民国25年下降10%、35.2%、12.3%。建国后,实行家庭、集体、国营3个层次饲养牲畜家禽,并加强了科学技术的指导,使畜牧业生产持续稳定地增长。
  猪是全县农业中的一大优势。原有的地方品种属脂肪性,毛黑色或花白相间,胸浅、腿短、肚大,生产发育慢,但抗病力较强。1960年后,陆续引进了脂肪型巴克夏、脂、肉兼用型约克夏、瘦肉型丹麦长白、瘦肉型杜洛克等良种猪。用这些良种猪和地方猪杂交,培育的杂交后代称为东乡猪,其特点是:耐粗料、生长快、抗病力强,瘦肉相对增加。建国后36年来,全县生猪饲养量一直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1949年为24513头;1963年为61230头;1970年为107390头;1978年为136437头;1983年为281343头;1985年为32.8万头,达到每个农业人口平均1.1头,居全省第2位,其中出栏14.05万头,出栏率80.87%,全县养猪收入占畜牧业总收入的95.6%。
  牛东乡农民历来只养黄牛、水牛,供耕作役用,无饲养肉牛的习惯。1977年引进南阳牛。1974年引进“海福特”种牛。
  1956年高级合作社建立以前,耕牛归私人所有,由农户分散饲养。高级社及公社化时期,耕牛作价入社,由集体饲养。1981年又作价承包给私人饲养。建国以来,全县役用牛发展速度缓慢,1949年底存栏1.3万头,往后30多年,饲养量一直徘徊在2万头左右。但乳用牛发展很快,1953年县畜牧兽医站开始引进4头荷兰乳牛,1964年红光垦殖场养奶牛50头;1978年开始,红星垦殖场大力发展奶牛及奶制品生产。到1985年底,全县奶牛发展到1141头,其中国营1139头,集体2头。
  家禽东乡传统农家鸡种,体小,母鸡年产蛋130个左右。1956年后,陆续引进澳洲黑鸡、来航、白洛克、考泥许、罗斯、红烤星杂288等良种鸡。农家鸭种有泥鸭(蛋用鸭)、凫鸭和凫鸭与泥鸭杂交的不育鸭(肉用鸭);60年代引进蛋肉兼用型北京鸭;80年代又引进厦门金定鸭,英国卡基——康贝尔鸭、樱桃谷鸭、绍兴麻鸭。全县家禽饲养量,1950年为11万羽;1963年为20万羽;1970年为26万羽;1978年为46万羽;1985年为70万羽。在家禽饲养量中,鸡占88%,鸭占11.7%,鹅占0.3%。
  山羊养羊,始于1952年,1959年发展到396头。因东乡人素无吃羊肉的习惯,故养羊业发展极为缓慢,到1985年羊饲养量下降到183头。
  兔养兔是50年代末新开辟的饲养业。引进的品种有菜兔、安哥拉毛兔、皮肉兼用型日本大耳兔、西德长毛兔。1967年存笼兔838只。1970年后,国营、集体、个人3个层次同步发展,到1982年,存笼兔增加到1701只,其中长毛兔1487只。1983年后,兔毛价格疲软,毛兔生产随之下降,1985年存笼兔仅496只。
  蜜蜂民间历来以饲养中蜂(土蜂)为主。50年代后期,养蜂业由户养为主转为以国营、集体为主,蜂群以意大利蜂为主。1960年,全县蜂群由1950年的69箱发展到2234箱。以后的19年内,养蜂生产呈下降趋势,全县蜂群最高年份为777箱,最低年份只有78箱。80年代初,养蜂业开始振兴,1981年蜂群由1978年的442箱上升到2646箱。到1985年,农村出现养蜂专业户117户,全县蜂群发展到3742箱,年产蜂蜜3742担。
  骡、马、驴仅在解放前有少数富家喂养,专供坐骑或运输之用,土地改革后已无人喂养。
  二、饲料东乡牲畜家禽饲料丰富j品种繁多,大体分为五类。
  粮食饲料有稻谷、荞麦、大豆、麦子等。1954年,国家对生猪实行派购政策,生猪饲料粮由集体供应稻谷:肥猪每头100市斤,种猪每头250~300市斤,耕牛每头100市斤;商业部门每收购一头肥猪奖售平价粮60-80市斤。家禽不供饲料粮。
  稿秆饲料稻草、玉米稿、荞麦稿,普遍用于耕牛的冬季饲料;乙谷(不饱满的谷粒),经过煮熟充作春耕时的牛饲料;红薯藤叶用作猪饲料;70年代还将稻草、豆稿等稿秆用粉碎机加工成粗糠作猪的补充饲料。
  农副产品饲料有米糠、糠饼、下碎米、三七混合糠、麦麸、芝麻饼、加工豆制品的豆渣。1980年后始用菜籽饼经除去芥酸后作畜禽蛋白质饲料。其他猪饲料还有制糖、制酱和饮料酒的下脚料。
  青饲料青菜、水葫芦、水浮莲、水花生、红萍、细绿萍是猪的主要青饲料。青草是草食牲畜的主食。1980年后,引进了国内外优质高产牧草红三叶、白三叶、聚合草、苏丹草、黑麦草,已在县内逐步推广。
  配(混)合饲料是以糠饼、下碎米、机米糠、三七混合糠、枯饼、玉米粉和矿物质、微量元素为主要原料按一定比例配制加工而成。1985年生产量2240万斤。
  第二节繁殖东乡猪牛发展向为自然交配繁殖。1960年红星垦殖场用良种巴克夏、约克夏公猪与地方母猪交配,其杂交一代育肥快,出肉率高,很快普及全县。但这种杂交猪仍属脂肪型,瘦肉率低。1979年后,先后引进瘦肉型大型约克夏、长白、杜洛克良种公母猪297头,在县农科所和畜牧场建立瘦肉型猪繁育基地。3年内为全县提供了良种公母猪250头;同时建立了长林、小璜、珀玕、岗上积、马墟、詹墟6个生猪人工授精站和虎墟、瑶墟2个配种站,1982~1985年,生猪人工配种5223胎次,共产仔猪62676头。全县生猪品种的改良,以引进罔外瘦肉型公猪与地方良种母猪进行二元或三元杂交,获得了最佳瘦肉型猪,其特点是:育肥快,省饲料,饲养周期短,经济效益高,据科技人员解剖测定,瘦肉率达62%左右,输出到香港成为港商争购的挂牌猪,获得对外经济贸易部的嘉奖。
  耕牛品种改良,1982年县畜牧站用良种公牛冷冻精液进行30胎人工授精试验,生牛犊6头,成活3头。1984年选用良种摩拉种公水牛、西门答尔和辛地红种公黄牛的冷冻精液与地方黄母牛杂交,繁殖役乳或役肉兼用型杂交后代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鸡鸭繁殖,农村素以母禽孵蛋繁殖家禽。1961年后,虎墟、马墟等社队始建人工孵鸭坊;家庭繁殖鸡鸭仍沿用老法。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发展了一批养鸭、养鸡专业户,大都以人工加热孵蛋繁殖鸡鸭。
  第三节防疫生猪,常发病以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等病症危害极大。1983年,从外地传入了牲畜五号病,先后在6个乡的632户发生,感染生猪1701头,耕牛4头。经及时治疗、隔离,控制了这种疫病的蔓延。
  耕牛,常发病以炭疽病为最烈,牛出败次之;非传染性疾病以衰竭症(俗称坐栏)发病多,死亡率高。1980年起,从外地传进了锥虫病。1981年冬春季节,小璜、王桥、瑶墟等乡流行锥虫病,造成大量耕牛死亡,通过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基本上控制了病情的扩展。、 家禽,常发传染病以禽出败为最烈,鸡瘟次之,鸭瘟也间有发生。
  明、清及民国时期,农村牲畜家禽疫病,依靠民间中兽医治疗,没有针对性的防疫措施,疫情无法控制。民国25年(1936年),始设县家畜防疫所,但缺医少药,一旦疫病流行,依然无法控制。
  解放后牲畜家禽防疫队伍有很大的发展。1956年后,从县到乡逐步建立了畜牧兽医站,将民间兽医人员组织起来,到1985年止,全县有畜牧兽医人员130人,村防疫员70人,并建立县办兽药厂,初步形成了牲畜家禽防疫灭病体系。
  牲畜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70年代末期,全县兽医人员与养猪户之间普遍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生猪包阉、包防、包治、包药,病死给予扶助的防治技术承包责任制,并坚持春、秋季节两次全面预防注射和长期市场注射的防疫制度,使牲畜家禽防疫密度经常保持在90%以上。1982-1985年,全县生猪平均死亡率0.98%,鸡平均死亡率8.3%,比1981年分别下降39.7%和48%,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基本消灭猪瘟县,1984年又被评为全省连续三年控制猪瘟县。
  第五章渔业第一节水产资源东乡水域面积为12277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5%,其中可养殖水面69250亩,占水域总面积的66.4%。
  县境鱼资源丰富,人工放养鱼有鲢、鳙、鲩、鲤;野生杂鱼有鲇、鲫、鳡感、鲌鲉、鳜、鳊、鹪、鲤、龟、螺、蚌、鳖、泥鳅、虾、蟹、鳝鱼等;特产鱼类有红鲫鱼;引进鱼种有红荷包鲤鱼、罗非鱼、日本白鲫、东方红金边鲤、埃及塘〓鱼等。
  1958年以前,河港是野生杂鱼自然生长的主要水域。境内有南港、北港、小璜港、瑶河、润溪港5条水系,支流共17条,水域面积19993亩,其中润溪河直接注入鄱阳湖的子湖——润溪湖,产鱼最多;南港、北港、瑶河次之。春夏之交很多生活在江湖中的鱼类循这些水道,回游到县内塘港中产卵,是捕捞天然鱼类的旺季。宋塘、马墟两地水网密布,是全县两大水产区。
  1960年后,北港上游受工业废水污染,底栖动物和水生植物无法生存,其他河港、小溪、沟渠的野生鱼虾也因农用石灰和农药污染而逐年减少,乌龟已基本绝迹,只有水库大部分水域污染程度较轻。
  第二节养殖一、池塘养鱼境内池塘分布四境,旧志载,清同治八年(1869年),全县承担赋税的成熟塘147口、湖9处,总面积14488亩;民国37年(1948年)有池塘18886口。建国后,1953年增加到19367口。l958年起,由于农田基本建设和修建道路及其他基建的需要,陆续废除了部分池塘,到1985年,池塘减少到1万口左右,水面6600亩。这些塘位于村前屋后及田畈中,饵料充足,大部分池塘具有当年放养当年起鱼的优势。但利用的不多,民国38年(1949年)全县池塘养殖面积仅250亩,年产鱼不及l万斤。1966年后,池塘养鱼逐年增多。1985年,池塘大部分包产到户或联户经营,池塘(含小山塘)养殖面积达8964亩,鲜鱼总产量11104担。
  一、水库养鱼东乡发展水产主要靠水库养鱼。1985年全县水库总水面79235亩。1965年以来,先后在蓄水100万立方米以上的25座水库,建立了商品鱼生产基地,养殖水面达50973亩,占水库总水面的64.27%,1965~1985年,全县水库鲜鱼起水总产量159011担,年平均产量7572担,1985年产量达19675担。
  三、河港养鱼东乡境内河港水面约19939亩,可养殖水面只有3506亩,占河港水面的17.5%。1985年已利用河港水面2900亩,全年捕捞鲜鱼2702担,比1980年增长3倍。
  四、稻田养鱼稻田养鱼是1983年推广的养殖新技术,当年在黎墟乡普涵塘两家养鱼重点户试点,5亩稻田年产鱼200斤。1985年全县稻田养鱼面积发展到9700多亩,产鱼1455担。
  五、河蚌育珠 1972年冬,国营幸福水库引进三角蚌5000斤试验育珠成功,到1979年止,累计产珍珠40.38斤,产值25501元。1980年育珠场发展到8个;尔后,由于珍珠滞销,1985年育珠场只有3个。1981~1985年,全县珍珠总产量130市斤,年平均产量26市斤。
  三角河蚌是培养珍珠的载体,以往全由外地购进。1980年在县境马墟梁家一带发现三角蚌资源;1982年,国营横山水库人工繁殖三角蚌又获成功,从此,全县发展育珠的物原自给有余。
  第三节鱼苗孵化民国时期,民间放养的鲢、鳙、鲩3大家鱼,鱼苗来自鱼苗商贩。1958年幸福水库创办了第一个国营鱼种场,以后,陆续在蓄水100万立方米到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建立国营鱼种场,实行了国营、集体、个人多层次繁育鱼苗的经营体制。
  1964年,国营幸福水库鱼种场鲢、鳙、鲩3大家鱼人工孵化鱼苗试验成功。国营横山水库鱼种场也取得突破,人工孵化鱼苗技术迅速在全县推广应用。从1971年开始,县境养鱼由依靠九江天然鱼苗转变为自繁、自育鱼苗。全县鱼种产量,1980年为581万尾,1984年为859万尾,1985年为446万尾;鱼苗产量,1980年为547万尾,1984年为2092万尾,1985年为981万尾。
  第四节良种推广红鲫鱼是东乡特有鱼种,形似鲫鱼,鳞如红鲤鱼,体型比一般鱼小,仅产于小璜乡岭上、东源和愉怡乡石坑源、王桥乡詹家村。1982年,经县水产科学研究所提纯选育168尾,试养表明,在肥质池塘中生长发育快,一年繁殖3代,肉质鲜嫩。
  罗非鱼 1978年引进,原产非洲莫桑比克,是一个不抗逆的高产优质养殖品种。它只能在15℃左右的水温中生存,水温低于12℃就要死亡。为保证鱼种安全越冬,县水产站选择长林乡何坊村北泉水坑、马墟镇邹塘水库下泉水坑、王桥乡蛮桥水库下泉水坑建立了3个罗非鱼越冬池,总面积502平方米,冬季加上覆盖物,水温保持在14~18℃,鱼苗越冬问题基本解决。
  日本白鲫 1983年从南昌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引进夏花5000尾,在县农业局院内池塘试养,效果良好。繁殖生长快,肉质鲜嫩,已在县内推广。
  红荷包鲤是省内水产技术界推崇的优良养殖品种,1982年从婺源县引引进推广,效果良好。
  东方红金边鲤 1984年从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引进,尚在幸福水库鱼种场试养。
  第五节捕捞一、捕捞量明、清及民国时期,天然捕捞是民间食鱼的主要来源。以润溪港捕捞最多,南、北港次之,其他港溪,或源短流急,或港段旱季干涸,无鱼可捕。
  建国后,普及池塘养鱼,尤其是推广水库大面积养鱼和发展稻田养鱼,不断丰富了县境水产资源,水产捕捞的出水产量逐步增加。1985年,全县鲜鱼出水产量达352万斤,为1949年的2倍。
  东乡县几个年度鲜鱼出水产量表表4-8 单位:水面亩产量斤二、捕捞工具与方法网捞传统工具有麻纺三角网、撒网、拦网、扳罾、粘网。60年代,织网的材料改用尼龙丝,提高了捕鱼效率。不同网具的使用方法也各不相同,撒网一般是2人乘坐小鱼船,冲浪追捕鱼群;扳罾各自为战,在洪水季节,选择迴水水域,间歇起网。不同鱼网捕鱼的种类也各有不同,粘网以捕上层水域的鱼群为主;围网既可捕上层水域的鱼群,也可捕底栖鱼类。围网、撒网、捆网都要用船作运载工具。1985年全县有非机动渔船210艘,总载重量83吨,机动渔船1艘(20马力),载重4.5吨。到1985年,县内还缺乏深水捕鱼技术,中型水库捕捞作业,往往还借助于外县深水捕捞队。
  干塘起鱼用抽水机或其他工具把小水库和池塘的水抽干捕捉鱼虾。
  夜照春夏之交,渔人手持电筒或火篓带上钗鱼工具,到水圳、田沟或水田中抓鱼。
  钓鱼一般分五种:一用钓竿垂钓;二用小竹制成自动弹钓鱼竿;三用铁钩探洞钓鳝鱼;四夜钓;五滚钩钓鱼,在一根几十米长的绳上,系上数以百个钩,放在水中钓鱼。
  鸬鹚捕鱼县境仅马墟南坪素有养鸬鹚捕鱼的技术。
  笼捕以细竹破开制成漏斗状的竹笼,中间设漏斗状活卡,利用鱼类喜欢逆水向上猛游的特性,雨季将笼置于塘缺、水圳间,鱼经活卡进入笼中,无法回游被抓。
  药鱼民国时期及以前,有的村庄群众用辣蓼草、缸子(巴豆)、人尿等混合制成土毒药放到河溪或池塘中,经药过的河段、池塘,鱼类几乎死光。建国以来,也有用农药毒鱼事件,县人民政府严令禁止。
  第六章农场第一节私营农场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东乡拔贡饶正音等集股筹款,创立农会,在南乡及西门外风塘岗等处开荒发展种植业,山种桐、茶,田种甘蔗,以兴榨油、煎糖之利。同时兴办的有岗上积新乐农会和水南农会。当时的农会实则是私营农场性质。
  民国29年(1940年)始,县境一些乡绅以改良农业为宗旨,先后兴办了六个私营农场。民国34年(1945年),国民党军队退伍团长陶福泉在城西6公里的马房山开办南辽农场。
  民国30年(1941年),推行林业造产,到37年(1948年),建立了18个乡镇林场。
  第二节集体农林场建国后,1972年,长林、小璜、珀玕、愉怡、杨桥、邓家、虎墟、詹墟首建8个社办林场。到1979年,公社、生产大队两级林场发展到93个,职工1217人,其中公社办林场25个,职工527人;大队办林场68个,职工690人。社队林场经营人工林面积123262亩,其中杉木林62720亩,油茶林48810亩,油桐680亩,油橄榄2090亩。
  第三节国营农林场民国时期及以前,无官办农场。民国25年(1936年),江西省农业院倡导乡镇造产,民国30~34年(1941~1945年),全县共建27个公营乡镇农场及公营苗圃、畜牧场和鱼场,5年累计完成产值179万元(法币、下同),获纯利20万元。
  建国后,1951年2月,私营康乐农场改建为国营示范繁殖场(简称县农场)。1952年,县公安局在南辽马房山组建改造罪犯的更新农场,经营耕地981亩。1956年下半年更新农场的固定资产由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接管,创办省属国营红星农场。
  1957年冬,为开发山区、建设山区,以县直属机关134名下放干部为骨干,在县境东南创办红光、虎形山两个国营综合垦殖场;同时,以省直属机关585名下放干部为主体,在红星农场的基础上,建立省属国营红星综合垦殖场。1958年冬,在人民公社化高潮中,一批高级农业合作社并入国营垦殖场,成为挂钩集体单位,有的转为全民所有制。1959~1973年,又先后建立了县属红旗、红亮、东丰、金盆山4个垦殖场及甘蔗原种场、耕牛繁殖场、畜牧繁殖场。经过10多年来分、合、改的变迁,到1985年底,全县有13个国营农林鱼牧场(含省属红星垦殖场),辖7289户,占全县总农户的14.12%;28319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9.47%;经营耕地面积48272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1%。
  东乡县民国时期私营农场简况表表4-9 红光综合垦殖场红光垦殖场是县办农垦企业,建于1957年冬,在县境东南隅,介于东乡县瑶墟、余江县马荃、金溪县陆坊三乡之间,场部驻地新田林家村,距县城40公里。1958年冬,将瑶墟、河渡乡的高级农业社并入垦殖场,建立瑶墟、河渡分场。1969年析出以上两个分场建立瑶墟人民公社。
  场区地处红壤低丘地带,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总面积14.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173亩,岗地13010亩,水域约1700亩。辖14个农业队,1个林业队,602户,2436人,其中职工1288人。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兼营林、牧、副、渔、工业。水稻、棉花(1980年停种)、油菜是主要作物;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奶牛为主;为农业服务的加工业有炼奶厂、粮食加工厂、农机修配厂。红光垦殖场是全县粮食、生猪重要产地。粮食总产量最高年65.5万斤,每亩平均1266斤。
  虎形山综合垦殖场虎形山垦殖场是县办农垦企业,建于1957年冬,场部驻地坑西村,在县城东南24公里的山谷中。1958年将潭江、王桥、河渡三个乡所属的六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建成虎形山人民公社,实行场、社合一体制。1970年冬,撤销垦殖场的名称,改为单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全民部分划归红星垦殖场统一管理,经济上仍单独核算。1973年3月,全民部分复归县管,是年底恢复场社合一体制。1984年上半年改为乡场合一体制。1985年析出甘坑林场为独立核算的国营林场,同时撤销垦殖场分场建置。总场成立农业服务、工业、房产三个公司。
  场区地处高、中、低丘复合地带,东北部山峦重迭,峡谷纵横;西南低丘、平岗相连,垄畈错落其间。境内有全民所有制15个农业队及大山林场、岭美岗柑桔场,辖494户,2270人,其中职工967人,耕地面积3632亩,山林5418亩;挂钩集体所有制3个村民委员会,1764户,9055人,耕地面积16485亩,山地3588亩。生产经营方针,以农业为基础,实行农、林、牧、工、副综合经营。农业种植水稻、油菜、甘蔗等作物,1985年,全场粮食总产量(含挂钩集体)328.7万斤,平均亩产1230斤;牧业以饲养猪、牛、鸡、鸭为主,1985年全场出栏肉猪3391头,年末存栏猪3614头;场办工业有副食品厂、砂轮厂、砖瓦厂,主要产品有酱菜、酱油、甜啤酒、青砖、砂轮、灰瓦等,其中酱菜。荣获抚州地区1984年优质产品证书,1985年全场工业总产值51.4万元(不含砖瓦)。是全县林业生产基地之一,林产品有猕猴桃、板栗、甜茶、栓皮栎和少量的杉木、茅竹。
  红亮综合垦殖场红亮垦殖场是县办农垦企业,建于1959年冬,场部驻地在县城西南15公里的蛟溪村。场区地处岗上积乡红壤平岗地带,南高北低,总面积16245亩,辖全民所有制八个生产队,130户,495人,耕地636亩;挂钩集体所有制两个村民委员会,七个村民水组,336户,1647人,耕地2226亩。1984年,在管理体制改革中,总场成立农工商综合服务公司,下设五个分场,建立了家庭农场93个。产业结构,全民所有制单位侧重油茶、柑桔生产,实行农林牧工副多种经营,拥有人工油茶林4000余亩,黄岩蜜桔200亩,均进入盛产期,是全县木本油料和柑桔产地之一;工业以翻砂业务为主;农业主要种植水稻、油菜、花生等。挂钩集体单位以种植水稻、甘蔗和饲养生猪为主。1984年,全场各业总产值34.7万元,粮食总产量292万斤,油茶籽产量420担。
  红旗综合垦殖场红旗垦殖场是县办农垦企业,1959年秋,以红星垦殖场蚕桑分场为基础改建而成,场部驻地在县城以西33公里的高坊村。场区地处詹墟乡红壤平岗地带,地势北高南低,总面积12675亩,其中岗地8000亩。辖全民所有制生产队13个,137户,718人,耕地1306亩;挂钩集体所有制村民小组10个,348户,1924人,耕地2176亩。经济结构实行农林牧副工综合经营,侧重木本油料生产。1985年全场油茶籽产量4万余斤,粮食总产量51.6万斤。
  红星综合量殖场红星垦殖场是省办农垦企业,1957年冬在原红星农场的基础上创建。1958年场部由南辽马房山迁驻墟上桥,其时,南辽、邓家、岭下三个乡的高级农业社并入垦殖场为挂钩集体单位。1960年将邓家、岭下划出建立人民公社。1962年,地处县境北隅的东丰垦殖场拨归红星管辖。场区地处北港北岸岗地、平畈交接地带,总面积47.9平方公里,合71850亩,其中耕地28287亩,岗地41183亩,水域4500亩。全民所有制下设9个分场,3784户,11716人,耕地19091亩;挂钩集体6个村民委员会,1409户,6946人,耕地9196亩。
  建场初,隶属江西省农林垦殖厅,1969年下放县管;1970年3月,县属红光、红亮、红旗垦殖场、水稻良种场、甘蔗原种场和耕牛繁殖场归并到红星统一领导;1973年红星垦殖场收回省管,原并入的县属农业企业同时划回县管。1984年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国营红星农工商联合公司”,撤销分场建置,在农工商联合公司领导下,设农牧、建筑建材、水电服务、商业服务四大公司,场办工业及南山奶牛场为联合公司直属企业,“国营红星综合垦殖场”的名称仍继续使用。1985年3月成立墟上桥镇,红星垦殖场成为单一的国营经济实体,行政事务和挂钩集体单位归镇人民政府管理。
  垦殖场经济以农牧业和为农牧业服务的食品工业为主,建立了以农养牧、以牧促农、以工补农的优化产业结构。27年来,尤其在1969~1971年,王震同志来红星垦殖场蹲点劳动及其回京后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加快了农、牧业和食品工业的发展。1985年,全民所有制粮食总产量达1240万斤,生猪年饲养量2万余头,本场培育的杂交猪体型好、瘦肉多、生长快、抗病力强,荣获对外经济贸易部颁发的《良种猪》证书。1979年,开辟了奶牛饲养业,南山奶牛场已建设成为农工商联合的综合性企业,是全省奶制品工业基地之一;1985年奶牛存栏1075头,投产奶牛500多头,日产鲜奶2.5万多斤。场办工业有食品厂、机械厂、纸箱厂、淀粉厂、乳品厂、巧克力食品厂、饲料加工厂、塑料彩印厂、制罐厂、饮料厂、茶厂、砖瓦厂等,主要工业产品有腐竹、多维葡萄糖、丁维葡萄糖、酵母片剂、玉米淀粉、全脂奶粉、婴儿奶粉、麦乳精j巧克力糖(粉)、GFQ-50型饲料粉碎机、GSJ 300型配合饲料粉碎机、节能腐竹锅、绿茶、食品袋、纸箱、铁制罐、砖瓦等。有9种工业产品分别获得农牧渔业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优质产品证书。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3000万元,比1980年增长1.5倍;上交国家税金114万元,比1980年增长2倍;实现利润180万元,比1980年增长1.95倍;职工每人年平均纯收入704元。
  水稻良种场水稻良种场是县办农业科研单位。1951年2月县人民政府接管原徐兼善经营的康乐农场全部资产创办示范繁殖场。1976年改名水稻良种场,驻地在城南1.5公里的徐家塘村。地处平畈,耕地215亩,辖6个生产队,72户,198人。县农业科学研究所设于场内,实行场所合一体制。生产经营以选育水稻良种和农业科学研究为重点,兼营农、工、副业。1981年建立了瘦肉型猪繁育基地。1985年,全场粮食总产量27万斤,年末存栏生猪640头。近五年来,年平均提供水稻良种15万斤左右。
  甘蔗原种场甘蔗原种场是县属甘蔗科研单位,建于1959年,驻地在县城东北3公里的李家墩,东为红壤低岗,西为平畈,总面积0.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67亩,山岗110余亩,辖6个生产队,110户,480人。
  建场初,隶属江西省农业厅。1971年下放县管,归属东乡糖厂。1973年由县农业局接管,县糖料科学研究所和水产科学研究所设于场内,实行场所合一体制。生产以选育甘蔗良种为重点,兼营农、牧、水产及工副业生产。1978年以前,年平均提供甘蔗良种150万斤;农村普及家庭承包制后,甘蔗良种滞销,植蔗面积逐年下降,改以生产粮食为主。
  园艺场园艺场是县农业局下设示范场,1963年创建,名为耕牛繁殖场,1969~1973年停办。1973年,县农业局在原址重建东乡园艺场,场部驻地在县城以北16公里的路西村。场区地处杨桥乡低丘平岗地带,总面积4平方公里,辖全民所有制3个生产队,22户,62人,经营耕地330亩;挂钩集体单位路西村民委员会,110户,519人,经营耕地1215亩。经济结构,全民所有制单位以农为主,侧重茶叶、柑桔生产;集体所有制单位以种植水稻为主。1985年全场粮食总产量104.78万斤。
  畜牧繁殖场畜牧繁殖场系县红壤开发局所属猪牛繁殖场,建于1973年,驻地花园洲,是原戴森荣经营的槐村农场旧址,位于县城东南40公里,境东为瑶墟乡属红壤低丘,西滨瑶河。场区总面积1.5平方公里,耕地640亩,山丘930亩,水域80亩,为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经济;辖5个生产队,97户,385人,其中职工120人。生产以繁殖良种猪和饲养肥猪为重点,兼营农、工、副业,是本县外贸出口生猪主要生产基地之一。1977年以来,经济收益连年盈利,年平均推广良种猪100余头,外贸出口生猪1000余头,1985年粮食总产量60.8万斤。
  甘坑林场甘坑林场是县办罔营林场,原为虎形山垦殖场甘坑林业分场。1962年扩大经营权限,改名甘坑林场,场部在邓畲村,位于县城东南26公里。1970年,甘坑林场从垦殖场分出,隶属县林业局,下设甘坑、松林、慈眉三个林业分场,一个农业分场。辖313户,1365人,其中林业工人412人,农业工人179人,经营耕地1277亩,山地102802亩。1984年5月,在农村体制改革中,将虎形山乡、虎形山垦殖场、虎形山经济联合社和甘坑林场组成四合一体制。1985年6月,析出甘坑林场为县属国营独立核算单位,并将上坊、松林、慈眉3个行政村的999户、5131人、7909亩耕地划为甘坑林场挂钩集体单位。
  甘坑林场森林资源丰富,是全县杉木重点生产基地,森林面积7万多亩,占山地总面积的69%,活立木蓄积量76040立方米。原有珍贵栓皮栎林500亩,70年代已砍伐殆尽;里甘坑、大畈、金峰、双坑生长着成片茅竹林;慈眉、松林、双坑、邓畲盛产板栗、杨梅;场区的木荷、苦槠、马尾松木积量居全县首位。建场23年来,造林面积4.8万亩,其中幼龄和中龄杉木抚育间伐面积2.6万亩,次生林改造面积3000亩,以松杂木为主的成熟林采伐量5000立方米(含规格材350立方米),竹材6万根。1982~1984年,平均每年工农业总产值32.2万元,其中林业产值占60.2%,农业产值占32.4%,林业工人平均每年每人纯收入522元。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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