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521 |
颗粒名称: | 2.东乡县的实物消费量 |
分类号: | C913.3 |
页数: | 2 |
页码: | 80 |
摘要: | 食粮消费,城镇职工、居民以大米为主。1955年始,按国家颁布的《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办法》,实行计划供应,延续到1985年未变。其间,对用粮标准先后进行过4次调整。1973年第四次调整后的每人每月定量标准:体力劳动者平均49斤;干部及其他脑力劳动者平均29.5斤;大、中学生平均33.5斤;一般居民及10周岁以上人口平均27.5斤;10周岁以下人口平均16.5斤。农民以自留稻谷为主粮,辅之以红薯、粟米、荞麦等杂粮。粮食统购后,1955年农业人口每人平均口粮455斤;1958年为512斤;1962年为361斤;1966年为546斤;1976年为520斤;1979年为607斤。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政策,当年人均粮食消费量为664斤。 |
关键词: | 东乡县 实物消费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