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乡县的职工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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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516
颗粒名称: 1.东乡县的职工收入
分类号: F014.44
页数: 1
页码: 79
摘要: 民国时期,官、役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更大。民国34年,县长月薪300~520元;科长级130~200元;科员级80-140元;事务员、雇员55~100元;工役28元。民国37年,实行币制改革,物价猛涨,工务员每人增基本数100万元,月薪加4000倍;而工役只增基本数60万元,月薪不加成。据民国25年《江西年鉴》载,受雇于店东业主的手工业工人全年工资收入:铁匠120元;木匠85元;篾匠74元;泥水匠85元;裁缝57元;理发匠72元。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1985年全民职工人数由1950年的503人增加到12356人,,比1950年增长24倍。由于就业面的扩大,职工赡养人口相对减少;1957年,平均每一职工赡养人口4人多,1985年减少到2人以下。
关键词: 东乡县 职工收入

内容

旧志载:清末,县署官员与役差的俸薪收入差距很大,主官(知县)年俸银45两;属官31.52~40两;役差5.9~6两。民国时期,官、役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更大。民国34年(1945年),县长月薪300~520元(法币,下同);科长级130~200元;科员级80-140元;事务员、雇员55~100元;工役28元。民国37年(1948年),实行币制改革,物价猛涨,工务员每人增基本数100万元,月薪加4000倍;而工役只增基本数60万元,月薪不加成。据民国25年《江西年鉴》载,受雇于店东业主的手工业工人全年工资收入(伙食在外):铁匠120元(法币,下同);木匠85元;篾匠74元;泥水匠85元;裁缝57元;理发匠72元。建国后,县内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稳步增长,据统计,1950年为184元;1960年为361元;1970年为473元;1978年为455元;1980年为569元;1985年为837元,比1950年增长3.5倍(未扣除物价上涨因素)。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1985年全民职工人数由1950年的503人增加到12356人,(不含省、地驻县企业职工人数),比1950年增长24倍。由于就业面的扩大,职工赡养人口相对减少;1957年,平均每一职工赡养人口4人多,1985年减少到2人以下。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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