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513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优生优育 |
分类号: | C923 |
页数: | 1 |
摘要: | 婚前检查是优生优育的基础工作。1953年,根据国家颁布的《婚姻法》,实行婚姻登记制度。婚检时,结合宣传计划生育,介绍卫生知识和今后需落实的节育措施;婚检合格后,发给结婚合格证书和孕妇保健预约卡。全县各地逐步建立了孕妇产前检查三次,产后访视三次的保健制度,控制了新生儿破伤风感染。到1985年底,全县孕妇检查、新法接生、产后访视普及率均达99%以上。优育是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手段。为了做好这一工作,从1952年开始,全县逐步建立了“预防接种卡”制度,对幼儿按时进行预防接种。 |
关键词: | 优育 东乡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