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节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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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51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节育
分类号: C923
页数: 2
页码: 76
摘要: 1957年,县内进行节制生育的宣传教育,开始采取避孕和其它节育方法。避孕方法有使用避孕工具和避孕药物两种。推行节育范围当时只限于县城机关单位。1964-1965年,全县售出各种避孕工具17000多只,避孕药片130瓶,安置避孕环妇女93人,采取其他避孕方法的638人。1985年,落实节育措施人数39720人,节育率74.57%。对有生育能力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只要其采取避孕措施,保证不再生育,经自愿申请,发给《独生子女证》。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一胎夫妇有70%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凡登记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妇,发给一次性奖金;并自领证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独生子女就医、入托、入学、招工、招干、住宅安排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关键词: 节育 东乡县

内容

1957年,县内进行节制生育的宣传教育,开始采取避孕和其它节育方法。避孕方法有使用避孕工具和避孕药物两种。推行节育范围当时只限于县城机关单位。1964-1965年,全县售出各种避孕工具17000多只,避孕药片130瓶,安置避孕环妇女93人,采取其他避孕方法的638人。1976~1981年,全县平均每年落实节育措施的人数为7809人,占6年中年平均应落实节育措施人数(36165人)的21.85%;其间,1979年节育人数高达12734人,节育率38.69%。1983年,落实节育措施人数37575人,节育率88.8%。1985年,落实节育措施人数39720人,节育率74.57%。
  1982年起,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品,实行免费供应。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地驻县厂矿及各乡镇卫生院设有避孕药品免费供应点;县医药公司药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县城街道办事处设有避孕药品专柜或避孕药箱。据统计,全县免费供应避孕药品(国家补贴)金额:1982年1.446万元;1983年1.5万元;1984年1.7475万元;1985年1.7875万元。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凡实行计划生育好的夫妇,给予奖励;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给予必要的处罚。对有生育能力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只要其采取避孕措施,保证不再生育,经自愿申请,发给《独生子女证》。1982年,全县生有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共5678对,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有720人;1983年,一胎夫妇6962对,领《独生子女证》的1491人;1984年,一胎夫妇7637对,领《独生子女证》的1681人;1985年,一胎夫妇8697人,领《独生子女证》的1736人。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一胎夫妇有70%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凡登记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妇,发给一次性奖金;并自领证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独生子女就医、入托、入学、招工、招干、住宅安排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20多年来,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发展,逐步控制了人口盲目增长。1982年,全县出生人数5258人,计划生育率73.53%,其中计划内l胎率57.16%,2胎率24.75%。1985年出生人数4248人,计划生育率71.24%,其中计划内l胎率67.33%,2胎率26.37%。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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