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415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政区 |
分类号: | F291 |
页数: | 6 |
摘要: | 明武宗正德七年分抚州府临川县的东境,并割金溪和饶州府的安仁,余千及南昌府的进贤等县的小部分领地,合而设置东乡县,隶属于抚州府。清世祖顺治二年清兵定江西,置江西省;抚州府及东乡县隶之,直到清末。民国元年冬,废除府和直隶州。民国15年废道,各县直隶省政府。民国24年4月24日缩改全省为8个行政区,东乡县隶属于第七行政区,区治南城。1949年5月5日东乡县解放,5月14日设置贵溪专区,东乡县隶之,9月贵溪专区并入上饶专区,东乡县隶属上饶专区。1952年9月11日江西省原划分的9个专区并为6个专区,东乡县仍属上饶专区。总计拨来10个乡共210个里又3个甲。建县时整编为10个乡共124个里。 |
关键词: | 政区 东乡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