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暂住人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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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川区志(1987-2005)》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0937
颗粒名称: 三、暂住人口管理
分类号: D035.3
页数: 1
页码: 476
摘要: 1995年5月县市合并以前,临川县公安局和抚州市公安局对暂住人口管理要求是:凡外乡(镇)来本地暂住3日以上的,均应进行暂住登记,16周岁以上并拟暂住1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还应当申领《暂住证》。1993年5月15日临川县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派出所建立健全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机构,加强登记管理制度。同年10月8日抚州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暂住人口和出租住房管理……
关键词: 暂住人口 抚州市

内容

1995年5月县市合并以前,临川县公安局和抚州市公安局对暂住人口管理要求是:凡外乡(镇)来本地暂住3日以上的,均应进行暂住登记,16周岁以上并拟暂住1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还应当申领《暂住证》。1993年5月15日临川县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派出所建立健全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机构,加强登记管理制度。同年10月8日抚州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暂住人口和出租住房管理的通知》,要求凡外乡(镇)来本地暂住3日以上的,均应到暂往人口协管站进行暂住登记,人走注销,留宿在内部单位的暂住人口由内部单位登记管理,旅店业在认真核查身份证后要严格执行旅客住宿登记制度,港澳台及其他入境暂住人口应在入境后24小时内到暂住人口登记单位进行暂住登记。当年抚州市登记暂住人口2946人,发暂住证2235份。1994年抚州市公安局从年初开始,对全市各乡镇、街办统一开展暂住人口清查登记,共登记暂住人口1578人,发暂住证1342份。登记过程中严格审查身份证、计生证和现实表现证明,及时依法妥善处置了4起外来人员受侵害的纠纷案件,查获4个来抚租房进行盗窃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破获各类案件30余起。1998年1月9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江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使暂住人口管理更加规范。2000年全市登记暂住人口5000人,发证4806套,登记出租私房1201户,发安全合格证1201个。

知识出处

临川区志(1987-2005)

《临川区志(1987-2005)》

出版者:陕西出版集团;三秦出版社

新编《临川区志》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地方志工作者近六个寒暑的辛勤耕耘,今天终于问世了!她的出版发行,是全区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盛事,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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