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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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川区志(1987-2005)》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0919
颗粒名称: 第三十章 公安
分类号: D035.3
页数: 19
页码: 464
摘要: 1992年国家开始对公安人员评定警衔,公安工作实行警衔制。人民警察担负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察、治安管理、户证管理、预审看守、交通消防管理等维护境内安全的工作。这一阶段,警察的分类也更为细化,有刑事警察、经济警察、户籍警察、巡逻警察、交通警察、森林警察、消防警察等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区内的金融单位和一些机关、企业、住宅小区等为了维护自身的安全,开始聘请专职保安人员,区内始出现保安队伍。
关键词: 公安 临川县

内容

1992年国家开始对公安人员评定警衔,公安工作实行警衔制。人民警察担负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察、治安管理、户证管理、预审看守、交通消防管理等维护境内安全的工作。这一阶段,警察的分类也更为细化,有刑事警察、经济警察、户籍警察、巡逻警察、交通警察、森林警察、消防警察等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区内的金融单位和一些机关、企业、住宅小区等为了维护自身的安全,开始聘请专职保安人员,区内始出现保安队伍。
  第一节机构 1987~1995年,临川县和抚州市分别设有公安局,1995年县市合并后两公安局合并成立临川市公安局,2000年抚州地区撤地设市后,临川市公安局改称抚州市临川区公安局,2004年12月28日,临川区公安局上收抚州市公安局管理,名称改为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
  一、临川县公安局 1988年临川县公安局设有政保科、内保科、治安科、预审科、秘书科、政工纪检科、看守所、刑侦队、县城交通队、交警队等10个科、室、队和上顿渡、红旗桥、唱凯、腾桥、湖南、大岗、龙溪、青泥、高坪、太阳、秋溪、潭下林业等12个派出所。全局共有干警135人。1989年1月增设罗湖、罗针、荣山、东馆4个派出所。10月增设户证管理科和爆炸物品管理科。1989年10月4日撤消临川县公安局县城交通队,县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归口于临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统一管理。1991年2月增设法制科、通信科、监察室。6月秘书科更名办公室。1993年2月19日成立临川县公安局党委和临川县公安局纪委。1994年临川县公安局刑侦队改名为刑事警察大队,下设4个中队。1995年2月增设云山、展坪、华溪和崇岗4个派出所。
  二、抚州市公安局 1988年抚州市公安局设有政保科、内保科、治安科、预审科、秘书科、政工纪检科、通信科、看守所、巡逻队、刑侦队、交警队、保安公司等12个科、室、队和青云、荆公路、西大街、桥东、洋洲、孝桥、城西、长岭、北站、六水桥、水上等11个派出所。全局共有干警222人。1989年7月增设户籍居民身份证管理科。1990年8月6日,撤消抚州市公安局保安公司。1990年10月20日,成立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和抚州市公安局纪委。1992年12月刑警队和治安队分别更名为刑事警察大队和治安大队。1994年4月巡逻警察队改为巡逻警察大队,内设3个中队。
  三、临川市(区)公安局、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 1995年4月,临川县与抚州市合并成立临川市,两县市公安局合并成立临川市公安局。内设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行政科、法制科、户政科、通讯科、爆管科、党办、预审科、内保科、政保科、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巡警大队、交警大队、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等18个科、室、队和上顿渡、红旗桥、唱凯、腾桥、湖南、大岗、龙溪、青泥、高坪、太阳、秋溪、罗湖、罗针、荣山、东馆、云山、展坪、华溪、崇岗、青云、荆公路、西大街、桥东、洋洲、孝桥、城西、长岭、北站、六水桥、水上等30个派出所。全局有干警569人。1996年增设温泉、三桥、桐源、连城、河埠、七里岗、嵩湖、鹏田、邓坊、河西等10个派出所。1996年12月,成立临川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1997年9月,增设督察大队。1998年4月侦审合一,撤消预审科,原预审科业务全部移到刑侦大队。同年8月政工科与党办合并成立政治处,10月成立公安局指挥中心。1999年3月,撤消内保科成立经济侦察大队,下设4个中队。
  2000年临川撤市改区,区公安局内设机构有:政治处、指挥中心、监察室、办公室、行政科、工会、法制科、户政科、通讯科、爆管科、政保科、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巡警大队、经侦大队、督察大队、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上顿渡分局等19个科、室、队、分局和红旗桥、唱凯、腾桥、湖南、大岗、龙溪、青泥、高坪、太阳、秋溪、罗湖、罗针、荣山、东馆、云山、展坪、华溪、崇岗、青云、荆公路、西大街、桥东、洋洲、孝桥、城西、长岭、北站、六水桥、水上、温泉、三桥、桐源、连城、河埠、七里岗、嵩湖、鹏田、邓坊等38个派出所。全局有干警587人。
  2004年12月28日临川区公安局上收抚州市公安局管理,更名为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有内设机构48个,在职民警476人。
  第二节刑事侦查一、严打与专项斗争 1988年1~5月开展“集中打击盗窃、抢劫犯罪”专项斗争,7~9月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整治社会治安”的专项斗争,9~10月开展“打击流窜犯罪”的专项斗争。1989年1~2月开展集中“打击拦路抢劫、拦车抢劫、入室盗窃”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斗争,4月开展“打击盗窃电力排灌设备、输电线路保护春耕生产”的专项斗争,5月份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抢劫、盗窃、流窜犯罪的“严打”专项斗争,11月份开展打击盗窃自行车犯罪的专项斗争。1990年5月至1991年2月开展以“破大案、追逃犯、打团伙、整难点”为重点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整治社会治安的总体战。1991年2月开展以破大案、追逃犯和查禁赌博为主要内容的“严打”专项斗争。1992年2~4月开展打击“车匪路霸”的专项斗争,2~7月底开展“反盗窃”专项斗争,6月中旬至9月底开展“整顿夏季治安”的专项斗争。12月底至1993年2月底开展一场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的专项斗争。1993年春节开展打击“车匪路霸”的专项斗争,7~9月开展“破大案、追逃犯”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的专项斗争。1993年3~5月抚州市公安局还专门开展打击“蹬士霸”的专项斗争,7~8月又开展城市综合治理工作。1994年4~5月开展打击抢劫、盗窃和破坏农用设施的专项斗争,8~12月遵照中央政法委的通知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大力整治社会治安,12月至次年2月开展打击“车匪路霸”犯罪的专项斗争。1995年3~4月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5月开展追逃行动,6~8月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专项斗争。1996年1~3月开展打击车匪路霸专项斗争,4~6月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专项斗争,5~6月开展严厉打击和防范盗抢机动车犯罪的专项斗争,同时开展“收枪治爆”行动和集中追逃行动,7~10月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1997年3~5月开展春季严打整治行动,4~5月整治铁路沿线治安秩序。1998年1~2月开展“严打扫黑”大会战。3~12月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治理。1999年5~9月开展集中整治夏季治安的专项斗争,6月在上顿渡开展打击流氓恶势力专项斗争,7月在市区开展集中打击敲诈勒索,改善投资环境专项斗争,11月~2000年1月开展“破案攻坚,除霸大会战”。2000年3~6月开展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6~9月开展整治夏季治安专项斗争,7~9月开展打击危害瓜果等农产品生产流通秩序违法范罪活动的专项斗争,9~11月开展打击偷盗自行车专项斗争,12月开展打击车匪路霸专项斗争。
  这些重大专项斗争均取得较好的成果。1988年9~10月开展的“打击流窜犯罪”专项斗争中,临川县公安局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8名,其中流窜犯罪分子78名,劳教在逃人员1名,负案在逃人员5名;抚州市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其中流窜犯罪分子19名,批捕在逃人员1名,负案在逃人员2名,现行犯罪分子6人。1989年4月份开展的打击盗窃电力排灌设备、输电线路保护春耕生产的专项斗争中,抚州市公安局共破获重大盗窃农资案件41起,挖出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查获变压器9台、电灌站补偿设备18台、耕牛6头、铜棒12根以及大量电缆电线等总价值13万多元的物品;临川县公安局破获盗窃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追回被盗耕牛12头,电力排灌设备16台。1989年5月5~10日的“严打”第一次统一搜捕行动中,抚州市公安局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31名,破刑事案件63起;临川县公安局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30人,其中流窜犯14名,盗窃犯75名,抢劫犯27名,破获刑事案件22起,缴获“六四”手枪1支,子弹11发,其它赃物折款2万余元。1990年6月3日零时至8时,在“严打”第一次统一搜捕行动中,临川县公安局抓获各种犯罪嫌疑人106人,其中带案在逃62人;抚州市公安局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169人,属调查摸底对象的149人,摧毁犯罪团伙13个成员49名,带破刑事案件24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起。1991年6~7月开展的打击盗窃自行车犯罪的专项斗争中,抚州市公安局查获可疑自行车584辆,抓获盗窃自行车犯罪嫌疑人43名,摧毁盗窃自行车团伙8个,成员23人,捣毁销赃自行车窝点9个;临川县公安局查获可疑自行车130辆,摧毁盗窃自行车团伙8个,成员17人。1993年7~8月抚州市公安局在城市综合治理工作中,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5人,摧毁犯罪团伙7个27人,查破各类案件82起,其中大案21起。2000开展“打拐”专项斗争,先后派出47名民警组成11个解救组南下广东、福建,北上内蒙、新疆等地,跨越8个省市区,耗资30多万元,成功解救被拐卖妇女30名,被拐卖儿童85名,抓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18名。
  2000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共开展6次打击毒品犯罪专项斗争;8份开展“打击偷盗自行车专项斗争”、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9月份开展追逃专项斗争,采取各种追逃措施,抓获批捕在逃人员61名,12月份开展打击盗窃犯罪专项斗争、打击车匪路霸专项斗争;并根据公安部及省厅安厅统一部署开展全国性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年,全局共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04个,抓获团伙成员270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0起;尤其是10月份,摧毁以黄涛为首的带黑社会性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骨干成员40余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追缴赃款赃物价值20余万元。12月份,又摧毁带黑社会性质的陈志军犯罪团伙。2000年,全局共破刑事案件1000余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461起。
  2001年8月至10月,临川分局开展严历打击抢劫、抢夺、人室盗窃犯罪专项斗争;11月后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破案”大会战,“大会战”期间,共破刑事案件323起,占全年破案数的40%。全年共破刑事案件795起,破获重大刑事案件372起,摧毁犯罪团伙73个,抓获成员人数227人。
  2002年,根据全国治安工作会议精神,要在两年内实现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奋斗目标。3月份深入开展“集中侦破大会战”,4月份开展“反盗窃专项斗争”,6月份开展“百日破案大会战”和“治安难点集中整治行动”,8月份开展打“两抢”专项斗争,为确保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10月份又开展“抓现行、打流窜、追逃犯”统一行动。在“百日破案大会战”期间(6月20日-9月30日)共破刑事案件3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8名,抓获逃犯71名,摧毁各类犯罪团伙34个。在打击“两抢”专项斗争中,共破抢劫、抢夺案件294起,摧毁抢劫、抢夺犯罪团伙25个,抓获团伙成员117名。8月10日摧毁以孙勇进为首的抢劫出租车司机犯罪团伙,破案18起;8月19日摧毁以黄先危为首的抢劫团伙,破案20余起;8月30日摧毁以孔华园为首的特大盗窃团伙,破盗窃摩托车案件126起;9月18日摧毁以陈志江为首的抢劫出租车犯罪团伙,破案20余起;10月10日破获系列抢劫、强奸女出租车司机案件;11月5日摧毁以吴建国为首流窜盗窃团伙。2002年,全局共破刑事案件579起,破获重大刑事案件284起,摧毁犯罪团伙112个,抓获成员人数378人。
  2003年4月15日至7月15日,开展打“两抢”反“盗窃”等侵财型犯罪专项行动,在为期三个月专项行动中,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84名,抓获逃犯49名,破各类刑事案件391起,其中被抢劫案105起、抢夺案113起、盗窃案97起,摧毁各类犯罪团伙24个,抓获团伙成员119名;从11月15日开始,开展“打流窜、追逃犯、破案件”及“收枪治爆”专项行动,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侦破现行刑事案件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并成功摧毁以黄志辉、范东聊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迅速侦破“12·4”、“12·6”两起现行绑架案,一举抓获两案全部涉案犯罪嫌疑人19名。2003年全局共破刑事案件646起,摧毁犯罪团伙59个,抓获成员人数276人。
  2004年,深入开展“打流窜、追逃犯、反盗窃、收枪治爆及治安集中整治”专项斗争、百日打防整治、“打毒行动”、“两打一追”百日攻势及追逃集中搜捕行动等专项斗争,全年共侦破刑事案件911起,摧毁各类犯罪团伙76个,收缴各类毒品400余克。2004年2月19日,临川公安果断出击,在临川区七里岗杨源乡一举抓获潜逃九年、作案近百起残害五条人命的重大“省督”逃犯孔凡勇及同案黄恩平。经审讯深挖一举破获持枪抢劫案件80余起。
  2005年,积极开展“命案侦破”专项斗争,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禁毒专项斗争、“反盗窃、打流窜、破案件”百日行动、打击盗抢机动车辆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战斗。全年共破刑事案件1463余起,破获重大刑事案件217起,摧毁犯罪团伙71个,抓获成员人数245人。
  二、追捕刑事罪犯 1988年12月22日,临川县公、检、法、司联合印发《关于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联合公告》。1990年9月12日,临川县政府印发《致逃犯亲属的公开信》,要求逃犯直系亲属要动员、归劝其在逃的犯罪亲属投案自首,并提出具体的时间要求和奖惩办法,至9月27日有14名逃犯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全年追捕逃犯180名,其中投案自首91名。1990年5月底至1991年1月25日,抚州市共有52名逃犯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991年9月18日零时至22日8时,临川县公安局开展一次“打流窜、追逃犯、破大案”为中心的集中统一行动,县六套班子成员分头挂片蹲点督战,5天中抓获各类违法人员54名,破案23起,摧毁一个27人的抢劫团伙。1992年9月10~11日和9月25~27日,临川县公安局先后两次组织追逃集中统一行动,共抓获逃犯28名,全年追捕逃犯122人。1993年2月20日,抚州市公安局从各单位抽调干警10多人成立追捕队,一个月中就抓获在册逃犯29名,带破各种刑事案件31起,其中大案11起。1993年7月5日至9月底开展“破大案、追逃犯”的专项斗争,公安局组成6个追逃组,由局领导带队,各科室与派出所挂钩,分片包干,实行“定领导、定时间、定人员、定任务”的追逃责任制。1994年9月,临川县委县政府决定从9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以追逃为突破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开展追捕逃犯大会战。9月10日,县政府印发《关于敦促在逃刑事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从8月15日~10月30日严打第一阶段的一个半月中,先后有70多名违法人员投案自首。这期间临川县公安局先后派出16个追捕组到外省进行追捕,抓回案犯13人。公安局将追逃任务分解到各科、所、队及每个干警身上,当年临川县抓获各类逃犯133名,其中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61名。抚州市抓获各类在逃人员72名。1996的4月临川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在全市开展“严打斗争”,全市当年抓获逃犯52名。1998年10月8日,从基层科所队抽调干警10多名组成追捕队。是年10月27日晚8时许,追捕队干警在上顿渡人武饭店,与重大逃犯孔庆龙、姜大山浴血搏斗,犯罪分子将随身携带的自制炸弹摔响,石建国被严重炸伤,双腿中铁钉、铁子100多枚,胡晓保等5名干警也被犯罪分子炸伤或杀伤,但参战干警仍奋不顾身,与罪犯展开殊死搏斗,最终将潜逃多年,屡次围捕未获的杀人犯罪嫌疑人孔庆龙和姜大山抓获归案。1999年7~9月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追逃专项斗争,临川市公安局共抓获各类在逃人员207名,其中公安部督捕对象1名,省督捕对象5名,地督捕对象3名,网上逃犯201名。
  2000年,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700名。2001年,摧毁公安部督办的陈文斌、龙华祥、王斌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16名,全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11名。2002年元月11日晚上刑警大队在湖南乡加油站附近摧毁了以陈新华为首的抢劫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名,全年抓获犯罪嫌疑人393名。2003年6月25日刑警大队在市区华洋大酒店门口抓获“飞车抢夺”犯罪嫌疑人周平根,破获飞车抢夺案件120余起,全年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623名。2004年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51名,追捕逃犯109名。2005年成功摧毁了公安部督办的以阮兵为首的系列盗窃汽车团伙,破获盗窃汽车案件20余起,缴获赃车4辆,抓获团伙成员7名,全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87名。
  三、技侦工作 1988年临川县公安局用于购置车辆、照相器材、痕检、法医等技术设备的资金共2.8万元,现场提供各种痕迹物证174件,尸检27具,活体检验30人,通过技侦破案46起。抚州市公安局通过技术侦查获得线索34条,破获案件11起。1989年抚州市公安局建立犯罪嫌疑人档案资料1876份,收集犯罪嫌疑人相片1798份,通过查检情报资料,直接破获各种刑事案件42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2起。1990抚州市公安局通过技术侦察,获取犯罪线索1205条,直接破案125起。1991年临川县公安局购置刑事侦查器材12万元,全年法医尸检47具,活体检验86人,毒化检验9起,重大案件痕检利用率80%以上,利用技术直接破案3起。1991年5月8日,红旗桥中学初二(3)班学生赵小勇,被人发现死在校园的围墙边,身上多处刀伤。侦查干警经一天一夜排查,在与死者同班的同学黄好辉上衣袖口和裤腿上,发现有数粒芝麻大小的喷溅血迹,经技术化验与死者血型一致,在铁的事实面前,黄不得不承认是自已因前几天被他殴打而怀恨在心,于5月7日晚将其引到林中并用刀将其杀死的犯罪事实。1993年4月18日下午2时,秋溪乡大路村委会中三头铺村小学五年级学生曾勇军去上学时失踪,4月27日下午在河东乡石鼓村委会南上吴家村宜黄河边发现其尸体,侦查干警勘查鉴定是一起凶杀案,经深入查访,梳理线索400多条,最后认定与死者同村的章水兰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章拒不认罪,后在其住房后间发现带有血迹的砖块,经血型鉴定是曾勇军的血型,在铁的事实面前,章不得不低头认罪。同年12月21日和12月23日,赣东商场接连发生2起被盗案,抚州市公安局及时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饶士坚,而后通过指纹比对,发现其指纹与另外4起盗窃案现场指纹完全吻合,继而攻破发生抚州宾馆卡拉OK舞厅,专建装璜公司门市部,赣东宾馆及五皇殿集贸市场的4起盗窃案。
  为适应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不断发展的需要,临川公安分局从2003年开始,共投入160多万元资金,用于加强刑事技术建设。
  建立“办公区、工作区、实验区”三区联动的基层刑事技术室新模式。办公区位于工作区与实验区之间的办公大厅内,面积72平方米,为每名技术员配备一套现代化的工作台、计算机和现场勘查信息管理系统单机版,是技术人员日常办公、现场资料制作、资料信息交流的主要场所。工作区由备勤室、影像工作室、指纹工作室、技术管理室、物证室、资料室组成。配备图像处理系统、指纹远程查询系统、痕迹图像处理系统、现场勘查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联想服务器、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投影仪、激光打印机等设备,是对现场资料进行综合处理和保管的场所。实验区由化学显现室、物理显现室、照相室、暗房、法医实验室、物证鉴定室组成。配备标准的实验室工作台及通风柜,达到“通风排气、恒温防尘”的要求,同时,实验室装备了一级示范技术室所要求的各种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器材,如多波段光源、立体显微镜、比较显微镜、对比投影仪、长短波紫外灯、印三酮显现箱、“502”熏显柜、紫外照相观察系统、载物台、尼康系列相机、数码摄像机、室内照相灯具、放大机、离心机、振荡器、恒温水浴箱、干燥箱、冰箱等。
  由临川分局与市殡仪馆共同出资建设抚州市第一所独立的法医解剖室。该室位于抚州市殡仪馆内,由一间解剖室与一间监控室组成,配备一张解剖床、一套解剖器材、一套监控系统。走出一条基层公安机关与协作单位共建解剖室互利双赢的新道路。
  建起法医鉴定中心。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宗旨,法医鉴定中心设在分局大门口的办公室内,由一间接受伤情鉴定室与一间伤情鉴定室组成。鉴定中心配有活体检验箱、X光观片灯等检验器材。
  2004年7月9日,温泉镇发生一起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经现场搜索,当日晚在距案发现场四公里的山路上发现被凶手丢弃的汽车。为了更好地保全证据,技术室连夜用拖车将该车整体运至局室外勘查场所进行勘查。经过一天的仔细勘查,技术人员在汽车上发现十一处米粒大小的擦划状或滴落状可疑血迹,并用棉线对十一处血迹逐一进行提取。经省厅刑科所做DNA检验,在送检的十一份可疑血迹中检出第二人血迹,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的血迹。以此为突破口,技术室有重点的对案发现场附近11个乡镇100多个村庄的重点人口进行采血工作,共采集血样300多份。8月18日,经检验发现犯罪嫌疑人翁宝良的血样DNA检测结果与第二人血迹相同,从而确定本案疑凶为翁宝良。8月26日,翁宝良被抓获。在审讯中,翁犯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拒不交待。当日,技术人员再次提取翁宝良血样送省公安厅刑科所做DNA检测,在铁的证据面前,翁犯终于交待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2004年9月29日,蓝星电脑公司被盗三星牌液晶显示器2台及硬盘、内存条等物,价值近万元。经初步勘查,发现现场门窗完好,确定为内盗。但原始现场已被破坏,给勘验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技术人员以现场为中心进行全面细致地勘查,在该公司走廊上发现一台被犯罪嫌疑人搬动的电脑主机(现场无人触摸),遂对此主机进行技术处理,提取到两枚新鲜的现场指纹。随即,技术人员提取该公司80余名员工的指纹进行比对。经认真比对,认定该公司员工艾祺的指纹与现场指纹相同,从而确定艾祺为本案嫌疑人。审讯中,艾祺拒不承认有盗窃事实,办案民警适时出示指纹比对结果,在铁的证据面前,艾祺终于交待其于2004年9月28日晚骑自行车窜至蓝星公司盗窃显示器、硬盘、内存条等物品的犯罪事实。
  2005年4月5日,青泥镇肖家村7组张金林报案称其家山上种植的十多棵桔树被人砍伐,损失2万多元。接报后,技术室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张金林家的桔树是被人用刀具砍伐的,现场提取并固定被砍桔树的砍劈面若干。4月17日,青泥派出所送来青泥镇肖家村张三保家提取的柴刀一把和现场抽取的砍劈面三块。技术员先在立体显微镜下放大观察,后将现场痕迹与样本痕迹置于比较显微镜进行接合比对,发现两者中粗大、明显、连贯的凹凸线条的粗细、间距、起伏形态一致,接合自然,从而认定张金林家桔树为张三保家的柴刀所砍伐的。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得到科学的鉴定。
  四、经济案件的侦破 1992年2月28日,江西省公安厅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对经济案件的管辖范围,即诈骗、投机倒把、走私、逃汇套汇、伪造贩运国家货币、伪造有价证券及票证、伪造公文证件印章、制造贩卖假药、制造贩运毒品。1999年3月,临川市公安局成立经济侦察大队,专管经济案件,下设4个中队。1989年10月28日,临川县五交化公司批发部被人用伪造的抚州市工商支行面额为23232元的信汇回单,骗走电视机、自行车、收录机、电饭煲等总价值23397元的商品。侦查干警经20多天广泛调查取证和跟踪追击,于11月12日在南昌将诈骗犯罪嫌疑人廖茂林抓获,追回全部赃物。1989年5月25日,抚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银行诈骗案,总诈骗金额60余万元,得逞8.2万元,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1992年4月,地区外贸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被安徽省芜湖市一个诈骗团伙骗取巨款68万元。10月16日抚州市公安局接报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前往芜湖开展侦破,经过10多个日夜的艰苦追踪,终于在10月26日晚7时在芜湖市物资大厦将主要诈骗成员陶有成抓获,追回赃款50万元。1994年3月,临川县公安局刑侦队先后两次南下广东,追踪诈骗临川县粮食局大米总价值134万元的特大诈骗案,经40多天明查暗访和蹲坑守候,终于将案犯抓获归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1988~2OOO年抚州市、临川县(市)破案和抓获嫌犯情况第三节治安管理一、禁赌禁娼禁毒 1988年春节期间,抚州市公安局和临川县公安局部署开展查禁赌博的专项治理活动。抚州市公安局查破赌博案件45起,查处参赌人员130多人,缴获赌资9万多元;临川县公安局查处赌博案件210起,查处参赌人员600余人,缴获赌资2万多元。1989年1月22日临川公安局印发《关于查禁赌博的通告》,坚决禁止利用牌九、扑克、桌球及其它不同形式的赌博活动。1989年11月15日,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全国扫除卖淫嫖娼“六害”统一行动的部署,坚决扫除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和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等社会丑恶现象。临川县和抚州市分别成立扫“六害”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到2月底,抚州市公安局共查处“六害”案件187起,查处各类案犯395人,其中拐卖妇女儿童29人,卖淫嫖娼132人,赌博205人,传播淫秽物品29人,摧毁“六害”犯罪团伙35个,成员159人,收缴淫秽录像带67盒,录音带99盒,裸体扑克6剐,其他淫秽物品377件,解救妇女儿童5名。临川县公安局共查处“六害“案件126起,查处各类案犯275人,其中拐卖妇女儿童60人,卖淫嫖娼28人,传播淫秽物品18人,赌博169人,收缴淫秽录像带10盒,裸体扑克222张,裸画、裸照146张,赌具40剐,解救妇女儿童6名。1991年临川县公安局共查处“六害”案件127起,其中卖淫嫖娼7起19人,拐卖妇女儿童案6起13人,赌博案111起388人,制作传播淫秽物品案2起,贩毒案1起。1993年3月,抚州市公安局荆公路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市人民医院端掉一赌博窝点,查处参赌聚赌人员100多人,这些人员中有本院医护人员和职工,也有外单位人员,他们从1992年底以来,先是打扑克消遣,进而发展到摸九点,输赢也从初起的几十元上升到几千元。1998年3月5日晚,治安大队在抚州宾馆捣毁一吸毒和赌博窝点,抓获违法人员9人,缴获毒品海洛因13包,重2.45克。1999年12月1日~2000年1月5日,对全市25家卡拉OK舞厅进行清理整顿,共查获淫秽、色情、卖淫嫖娼案件11起,查处违法人员18人,其中刑事拘留6人,治安拘留12人,同时对涉案的4家舞厅,限令其停业整顿。2000年2月27日晚至3月30日凌晨,公安局追捕队干警连续作战,先后在大桥南路一出租房、市“名仕”茶楼和军分区“八一”招待所内,抓获吸毒贩毒人员21人,缴获海洛因18小包,来福枪1支,小口径步枪1支,自制短铳1支,64式手枪和小口径步枪子弹各3发,砍刀8把。2000年2月14日,对全市游戏机进行一次清理整顿,查封以“龙虎斗”和“天上飞、地下跑”方式进行赌博的赌场3家,缴获赌资18525元,赌具3副。4月上旬对全市76家电子游戏机店又组织2次统一行动,共收缴赌博机36台,赌博机电脑板51块,拘留利用游戏机聚众赌博人员6人,处罚参赌人员24人,取缔无证经营游戏室14家,关闭学校周边200米内游戏室5家。2000年连续开展打击吸毒贩毒专项斗争6次,打掉吸毒贩毒团伙5个,抓获吸毒贩毒人员59名,其中强制戒毒25名,劳动教养19名,报捕9名。
  2002年共查获赌博案件206起,淫秽、色情、卖淫嫖娼案件案件54起。2003年临川区公安局印发《抚州市临川区公安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黄赌”行为。3月,治安大队先后在工人文化宫、农村大世界捣毁2个进行淫秽表演的窝点,抓获违法人员22人。12月10日晚,在临川大酒店一房间查获54名聚赌人员,当场缴获赌资几万元。2004年,临川区公安局不断加大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的力度,先后对市区多家娱乐场所进行突出检查,共查获吸食毒品摇头丸人员220余人,收缴毒品海洛因420余克,净化了社会环境。2005年临川公安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查处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等各类案件275起,其中卖淫嫖娼69人,传播淫秽物品6人,赌博369人,收缴淫秽光盘86盘,赌具牌九、麻将、扑克等物品200余副。
  二、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管理国家规定,军用枪支除驻地部队外,只允许公安民警和少数经济民警佩带,其他任何人都不得非法持有。1988~2005年,临川区(县、市)公安局多次发文,加强公安内部枪支弹药管理,并对公安内部和经济民警佩带枪支经常进行检查,未发生枪支被盗和被抢事件。发生2起手枪遗失,但都被及时找回,未造成后果,遗失枪支的民警被清调出公安队伍。
  民用枪主要是打猎用的火药铳,还有少量的猎枪和汽枪。管制刀具,主要是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1990年9月25日临川县公安局印发《关于认真调查、收缴非法持有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通知》,决定对非法持有的或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模底,查清底数,收缴非法持有的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1992年8月15日印发《关于加强民用枪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凡持有猎枪、小口径步枪、霰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注射枪和能发射金属弹丸的汽枪等民用枪支的,必须到派出所登记、申领持枪证和给枪支打钢印号码。1992年上半年临川县公安局对非法持有的民用枪支进行一次清理和收缴,各派出所共收缴民用枪支174支,其中汽枪42支,长铳126支,短铳4支,仿真电击枪2支。1992年6月11~20日,抚州市公安局对全市刀具市场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缴匕首、弹簧跳刀、三棱刀等管制刀具244把,查封400余把。1994年6月2日下午,抚州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对五皇殿小百货批发市场、新华书店门前的摊点和一些百货商店,进行一次突击收缴非法出售管制刀具的行动,收缴管制刀具200多把。1995年7月对荣山乡进行整治时共收缴长铳27支,雷管558枚,炸药88节,导火索56米,三角刮刀1把,马刀2把,电警棍1根。1996年5月20日临川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收枪治爆”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短铳、电击枪、麻醉枪、钢珠枪、催泪枪和改装的发令枪要一律收缴;小口径运动枪除体育射击运动部门持有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持有;猎枪无论是否办证,一律交当地公安机关集中保管;鸟铳除少数山区确因需要保留的,要登记造册,签订责任状。当年收缴各类非法持有的枪支650支,管制刀具220把。1999年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中收缴非法持有枪铳400余支,管制刀具240把,炸药20公斤,导火索120米,雷管56枚。
  2002年缴获长、中、短铳487支,小口径步、手枪12支,砍刀162把,军用手雷1枚,来福枪4支。2003年收缴各类枪支286支,管制刀具89把,废旧遗弃炸弹9枚。2004年加大“收枪治爆”的宣传力度,于2月11日上午,在城郊一山丘上集中销毁收缴的非法枪铳615支(其中长铳407支、短铳208支)、管制刀具251把、鱼叉59根、废旧遗弃炸弹9枚、汽枪5支。同年7月21日,推毁一制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缴获钉枪1支,子弹12发及一批制枪工具和原材料。全年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293支,废旧炮弹手雷69枚,子弹73发,破获涉枪案件14起,查处涉枪犯罪嫌疑人16人。2005年收缴各类枪支226支,管制刀具141把,废旧遗弃炸弹180余枚。
  三、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管理特种行业主要有旅馆业、印铸刻字业、旧货业等,公共娱乐场所主要有文化宫、影剧院、录像放映点、网吧、歌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电子游戏室等。1988年9~10月临川县公安局和抚州市公安局分别对特种行业进行清理整顿,抚州对119个符合治安管理要求的特种行业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8个暂不符合治安管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7个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责令停业,取缔用于赌博或变相赌博的“高尔夫”球62桌,无证经营的电子游戏机70余台。临川对77家符合管理规定的特种行业给予重新发证。1989年7月抚州市公安局对全市文化场所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件23起,缴获淫秽书刊1295本,淫秽画报15本另26张,淫秽扑克376张,淫秽录相带59盒。1990年11月10~12月22日抚州市公安局对全市59家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对符合安全要求的53家及时发给《安全许可证》,不符合安全要求需要整改的5家缓发,对没有经营条件的1家予以取缔。1995年8月24日和25日,临川市公安局集中警力,对市区桑拿浴室、美容美发厅、夜总会、咖啡厅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和色情服务活动,共清查美容美发厅68家,当场抓获嫖娼男女16人,责令业主拆除按摩床106张,封闭门10扇。同时检查卡拉OK厅、夜总会、咖啡厅、录相厅等56家,取缔2家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室,下整改通知书62份,提出整改意见126条。1999年12月1日至2000年1月5日,对全市25家卡拉OK舞厅进行清理整顿,共查获淫秽、色情和卖淫嫖娼案件11起,抓获违法人员18名,其中刑事拘留6名,治安拘留12名,治安罚款6万余元,对涉案的4家卡拉OK舞厅限期停业整顿。
  2002年6月至2003年10月,对南湖路、电机厂路的美容美发按摩厅进行多次集中清查整治,将南湖路的美容美发厅全部取缔,查处违法嫌疑人24人。2004年开展娱乐休闲场所治安秩序整治行动,全年责令整改的网吧、娱乐场所78家,查获吸食毒品摇头丸人员202名。3月17日,在嘉年华娱乐城门口,抓获颜某等6名准备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缴获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单管猎枪一支。2005年对符合开业条件的78家旅馆业重新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同时取缔28家设有“赌博机”的游戏机室,查处违法业主32人。
  四、爆炸物品管理 1989年10月设立爆炸物品管理科。1988年7月26日临川县公安局印发关《关于整顿烟花、鞭炮厂、引线企业,加强焰花鞭炮引线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各生产厂家认真按照1984年临川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临川县鞭炮安全生产规程》进行全面整改,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严禁使用童工。1990年7月6日印发《关于做好夏季烟花鞭炮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气温高于35度时停止有药工序的生产,配药、拌药、上药工序必须单人单间进行,每次发药量不得超过2市斤。1991年4月和12月对烟花爆竹引线生产厂家进行检查,发现七里岗乡双菱花炮总厂的焰炮厂和湖南乡吉祥烟炮厂严重违章作业,并且使用童工,检查人员及时调扣有关证照,责令立即停业整顿。1993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临川县公安局组织内保、爆管、消防干警对7家易燃易爆工厂企业,11个加油站,23个爆破队,17个烟花爆竹厂,6个液化气供应站,3个油库和1个炸药库进行突击性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7个火灾隐患,提出17条整改意见。对有其它不安全隐患的厂家下整改通知书50份,责成3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1994年4月6日,临川县公安局与临川县供销合作联社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我县烟花爆竹销售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规定烟花爆竹批发业务统一由县日用杂品公司经营,零售网点由公安局审核后发绺《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县工商局凭此证核发营业执照,无证经营一律取缔。2000年3月下旬,对全市烟花鞭炮生产厂进行认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13家烟花鞭炮生产企业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五无”的217家烟花鞭炮生产专业户予以取缔,收缴非法生产的爆竹6710万响,原材料2650公斤,加工设备96台。同年的3月、7月、9月先后5次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厂点进行认真检查,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烟花鞭炮厂217家,非法生产作坊1022个,无证销售网点29家;查封引线生产机116台,爆竹压编机76台;收缴并销毁爆竹900箱,原材料870公斤,雄黄120公斤。
  2001年认真贯彻《江西省整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储存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的审批程序。2002年至2003年,抽调警力进驻太阳、罗湖、七里岗、湖南等鞭炮生产重点乡镇,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取缔家庭作坊等安全生产工作,使各乡镇鞭炮生产行业在远离居民区建造厂房、基地,达到企业化、规范化的目的。2004年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全区鞭炮行业有序退出和转产工作,查处取缔非法生产作坊21个、经营网点52家,收缴非法生产的鞭炮成品1000万响,原材料2.1吨。仅五一期间,就对11名违章生产业主进行治安处罚,拘留2名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业主。2005年,积极贯彻落实临川区政府《关于整改各烟花鞭炮生产企业的通知》,对烟花鞭炮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整改,对从业人员进行把关,对非法生产烟花鞭炮企业进行重点打击整治,行动中共打击取缔非法生产引线基地2家、销毁用于非法生产的引线机20余台,行政拘留2名非法从事生产人员。
  五、安全保卫和治安巡逻 1988~2005年,每当党和国家及当地召开重要会议,每年的五一节、十一节、元旦节、春节、龙舟庙会,每次重大群众集会和文艺晚会等,县、市、区公安局都事先研究制定保卫工作方案,均未发生大的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
  治安巡逻分日常巡逻和专项斗争巡逻。日常巡逻是平常每天进行的巡逻,一般由派出所和巡逻大队组织。派出所负责本所辖区的巡逻,通常是由派出所民警带领治安联防员日夜徒步巡逻。巡逻大队负责主要街道和闹市区的巡逻。专项斗争巡逻一般从各机关科室抽调干警配合派出所在重点区域或重点路段进行巡逻,常作为打击“车匪路霸”、“抢劫”、“飞车抢夺”犯罪等专项斗争的手段。1988年7月15日~9月15日,在“百日治安总体战”中,抚州市公安局从局机关科室抽调民警44名,会同巡逻队和派出所民警在市区进行巡逻,及时打击现行犯罪,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2个月中共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68名,缴获凶器7件,雷管70个,现金及赃物折款22700余元。同年11月在打击拦路、拦车、入室抢劫专项斗争中,抚州市公安从局机关秘书、政工、纪检、内保等科室抽调部分干警,由局领导带班在重点路段进行巡逻。1999年元旦、春节期间,临川市公安局制订了开展辖区巡逻、打击车匪路霸工作方案,全局统一调配警力,打破科室界限,分6条线路,实行24小时全天侯巡逻。2000年1月24日晚7时40分,崇岗派出所干警在崇岗与连城的三叉路口巡逻时,截获无牌面的1辆,车上6人每人携带短铳1支,经审讯,6人交待是准备去连城抢劫,同时交待曾与其他人时分时合,从1999年12月以来先后抢劫作案6次,杀死1人,杀伤1人,抢得财物折款25300余元。
  2002年,按照公安部“杭州会议”和全省派出所工作会议要求,以社区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和建立与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社区警务工作机制,从四个方面人手,稳步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同时与正在加紧建设完善的电子监控网络实现警务互动,将打击防控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最前沿,实现警务工作由被动反应型向主动服务型的转变,极大地提高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和治安全程监控能力。2003年构建市区诸警种巡控网络,对局机关、大队、巡警、派出所民警进行整合,将大量警力摆到社会面上进行巡控,特别是对高发案区域、高发案路段、时段进行重点巡控,有效地打击现行犯罪,遏制犯罪上升的势头。通过强化街面巡控,全年共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75名,破获刑事案件217起。
  2004年,加大技防建设,在城区主要街面、金融网点、首脑机关、复杂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设置视频探头130余个,率先在荆公路派出所建成电子监控中心,在出入城区的孝桥、东馆、云山建起治安查报站,封边卡点,初步形成全天候、不间断、多角度的治安防控网络,极大地提高接处警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地打击现行犯罪,遏制发案。2004年3月28日,临川大酒店保安人员通过酒店内部电子监控系统发现并当场抓获在酒店十楼撬门入室盗窃的3名流窜犯罪嫌疑人,带破盗窃案20余起。4月4日,通过市医院门口监控探头摄录的图像成功侦破“4·4”持枪杀人案,并抓获犯罪嫌疑人。当年,全省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在临川召开,推广介绍了临川的经验。
  每年的五一节、十一节、元旦节、春节、龙舟庙会,每次重大群众集会和文艺晚会等,临川公安都制定保卫工作方案,抽调局机关警力会同派出所进行安保,未发生过大的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
  六、“11O”报警服务 1996年12月15日上午8时,临川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正式开通,接处警工作由巡警大队负责。“110”出警范围限抚州市区和上顿渡镇。“110”公开向社会承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抢,有灾必救”。当年接报警电话212个,出警169次,出动警车181辆次,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为群众排忧解难87人次。1997年接报警求助电话3759起,出警2521次,出动警车2569辆次,警力9049人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94人。1998年12月15日起,一个以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为龙头,巡警、交警、消防、医院、供水、供电、邮电、城建等单位相互配合,集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紧急抢险救灾和为民排忧解难为一体的社会服务联运体系正式启动。2000年10月开始至2005年,“110”接处警工作由指挥中心负责,处警范围和公开承诺不变。
  七、林业治安 1988年10月成立临川县公安局潭下林业派出所。1993年6月成立临川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分局内设办公室、治安科和法制科。1996年6月增设茅排林业公安派出所和莲源林业公安派出所。干警人数由1988年的5人增加至2000年的19人。
  1988年,临川县公安局开展了制止乱砍滥伐林木的专项治理,深入林木较多的荣山、莲源、茅排等地,宣传森林法规、查处乱砍滥伐人员75人,缴获木材20余立方米。1994年,临川县鹏田与南城县界山林场因山权纠纷,双方冲突不断,群众盗伐林场林木的案件也时有发生。7月4日,抚州地区森林公安民警和南城县森林公安民警,在鹏田乡陈坊村调查盗伐林木案件时,发生村民围攻执法民警打坏警车的群体事件。11月4日,县森林公安局在县公安局配合下,将陈坊村盗伐林木、带头闹事的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并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调处山权纠纷,稳妥平息事态。1995年8月,荣山垦殖场被盗伐林木120多立方米,毁林面积100余亩,森林公安干警全体进驻荣垦,通过半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挖出荣山乡何岭村以村民李小忠为首的盗伐林木团伙,有力地打击犯罪,维护林区秩序稳定。1998年9月,针对莲源乡南坑村部分村民偷窃公私财物、盗伐林木、殴打乡村干部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突出、治安秩序混乱的实际情况,对莲源乡南坑村进行重点整治。通过调查取证,于9月25日凌晨1时,在市公安局和莲源乡干部的配合下开展统一行动,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人,收缴鸟铳39支,有效震慑犯罪,消除治安隐患。1999年11月,针对莲源、荣山和宜黄县梨溪乡的部分村民,在莲源乡大雷村安山大肆非法开采金矿、严重破坏国家矿产资源、各类矛盾纠纷和械斗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对安山金矿进行了集中整治。11月1日,将矿区非法采矿人员全部劝说下山,同时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核实重点打击对象。11月2日12时,拆除矿区所有工棚,炸毁所有矿洞,全面封山封矿。2001年3月16~3月31日对大岗魏坊林场林区治安进行综合整治,收缴被盗伐和哄抢林木229立方米,抓获盗抢林木犯罪嫌疑人7人,其中刑事责任拘留4人,治安拘留3人,教育了群众,震慑了犯罪。
  1988~2OOO年临川县(市)查处治安案件情况单位:人说明:表中不包含抚州市公安局查处的治安案件情况。
  第四节户证管理一、常住人口户籍管理常住人口的出生、死亡、迁进、迁出等日常户籍管理工作在1990年前绝大多数由乡镇政府代管,只有少数已设立派出所的街办或乡镇的户籍管理由派出所负责。1990年12月底临川县15个派出所全部接管驻地户籍管理工作,此后随着各乡镇派出所的设立,户籍管理工作逐步由公安派出所接管,至1999年8月全市所有的户口全部由派出所接管。1995年临川县和抚州市合并后,新成立的临川市共有240049户,总人口909461人。其中男性472838人,女性436623人,非农业人口218890人。1999年共有总人口940132人。其中男性491748人,女性448382人,非农业人口235581人。2000年10月20日印发《关于户口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规定1998年7月22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随父亲落户,此前出生的未成年人或此后出生但已经随母落了农业户口现要求随父落城镇户口的,将在近年内按“三投靠”政策解决户口迁移手续。2000年配合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进行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清理重登人口442人,漏登人口2969人,变更更正户口项目16389次,人户口分离人口123595人,应销未销户口10929人。
  二、“农转非”工作 1988年以后,临川县公安局和抚州市公安局在办理正常“农转非”时都坚持“三公开一评议”和“三榜审定”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三公开”即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落户人的名单公开。“一评议”即各乡、镇、街办和居委会以及有“农转非”指标的企业,都要成立7人以上的“农转非”评议小组,由评议小组审议“农转非”人员名单。“三榜审定”指派出所、公安局和地区公安处在审批“农转非”人员名单后,都要及时张榜公布,张榜时间不得少于7天。“农转非”指标是每年由省公安厅下发到公安局的,除职工居民家属子女正常“农转非”指标外,还有土地征用、科技干部、企业干部等专项指标。1990年临川县“农转非”805人,其中为在文革中下放城镇居民恢复城市户口179人,职工居民家属子女正常“农转非”98人,土地征用“农转非”173人,科技干部“农转非”222人,企业干部、农林水技术员、计划生育人员等“农转非”127人。1992年后,临川县和抚州市城市增容先后开始办理了部分“蓝印户口”和“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和“自理口粮户口”在就业、参军等各方面享受城市商品粮户口同等待遇。1995年6月以后城市增容解决的城镇户口,再不盖“蓝印户口”或“自理口粮户口”章,一律按城市商品粮户口对待。1997年原临川县办理的“蓝印户口”和抚州市办理的“自理口粮户口”均改为城镇商品粮户口。
  三、暂住人口管理 1995年5月县市合并以前,临川县公安局和抚州市公安局对暂住人口管理要求是:凡外乡(镇)来本地暂住3日以上的,均应进行暂住登记,16周岁以上并拟暂住1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还应当申领《暂住证》。1993年5月15日临川县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派出所建立健全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机构,加强登记管理制度。同年10月8日抚州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暂住人口和出租住房管理的通知》,要求凡外乡(镇)来本地暂住3日以上的,均应到暂往人口协管站进行暂住登记,人走注销,留宿在内部单位的暂住人口由内部单位登记管理,旅店业在认真核查身份证后要严格执行旅客住宿登记制度,港澳台及其他入境暂住人口应在入境后24小时内到暂住人口登记单位进行暂住登记。当年抚州市登记暂住人口2946人,发暂住证2235份。1994年抚州市公安局从年初开始,对全市各乡镇、街办统一开展暂住人口清查登记,共登记暂住人口1578人,发暂住证1342份。登记过程中严格审查身份证、计生证和现实表现证明,及时依法妥善处置了4起外来人员受侵害的纠纷案件,查获4个来抚租房进行盗窃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破获各类案件30余起。1998年1月9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江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使暂住人口管理更加规范。2000年全市登记暂住人口5000人,发证4806套,登记出租私房1201户,发安全合格证1201个。
  四、重点人口管理列为重点人口管理的对象有六类: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可疑的,有其他刑事犯罪活动可疑的,有危害社会治安可疑的,因民事纠纷激化有行凶闹事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被监视居住、取保侯审的,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解除收容教养不满三年的。对重点人口管理主要是经常开展对重点人口的调查摸底,及时发现重点人口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达到不失控、不漏管。及时健全帮教组织,落实帮教措施,把控制、监督措施和教育工作落到实处。1988年临川县列管重点人口250人,违法青少年353人,成立帮教小组204个,帮教成员546人。1993年抚州市公安局列管重点人口738人,临川县公安局列管重点人口588人。1994年临川县公安局列管重点人口592人,其中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可疑的7人,有其它刑事犯罪活动可疑的91人,有危害社会治安可疑的130人,二劳释放不满两年的233人,其他131人。1997年临川市公安局列管重点人口867人。2000年临川市公安局列管的重点人口有661人。
  第五节政治保卫 1988年临川县公安局和抚州市公安局都设立有政保科,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物建政保工作信息员,了解掌握敌情、社情和政情信息;二是预防、打击敌对势力和敌特分子对国家颠覆、渗透和破坏活动;三是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四是办理出入境手续,对出入境人员进行审核。1988年抚州市公安局在各乡、镇、街办确定信息联络员21名,当年获取各类信息143条,其中敌情15条、政情18条、社情47条、刑事治安案件方面20条。1988年2月2日,抚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台湾国民党特务勾联发展特务案,抓获特务分子范锦祥,缴获秘密联络地址、特务经费等大量物证。1988年临川县公安局在各乡、镇和县属单位确定信息联络员87名,当年获取各类信息56条,其中政情27条、对政策事件方面9条、刑事治安案件方面20条。1989年6月临川县公安局和抚州市公安局分别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制止动乱几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民警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制止动乱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决制止串联,及时清除大小字报,积极缉捕参加反革命暴乱和制造社会动乱的严重犯罪分子。发现有北京“高自联”、“工自联”成员到各地串联和藏匿的,一律收容审查,坚决打击趁乱进行破坏捣乱的犯罪分子。1989年抚州市公安局组织干警下到15所中学和“完小”上反敌特心战教育课,受教人数15000余人,并印发《反敌特心战宣传提纲》350多份。1991年10月临川县公安局查破湖南乡黄邓村黄佳瑞与台湾敌特机关通信地址书写挂勾信的案件。1990年临川县公安局取缔“兄弟会”、“黑龙帮”、“朝阳文字社”等非法组织三个。1992年5月临川县公安局查破河东乡石鼓村委会杨铁村农民王高谦与台湾敌特地址书写挂勾信案件。1992年8月16日,抚州地市公安机关会同统战宗教部门取缔抚昌路82号地下天主教聚会点,收审地下天主教神甫廖海清,对150名地下天主教徒进行教育。1994年7月15日,临川县公安局在有关部门配合下,依法取缔青泥乡湖山村的非法组织“湖山村地保队”,该非法组织是由该村村民32人组成,制订纲领纪律,张贴标语告示等。1994年8月,地下天主教主教曾景牧神甫廖海青等人,策划煽动天主教地下教徒一万多人,准备于8月15日“圣母升天节”那天,在临川红桥镇祝溪村进行大型非法集会,临川和抚州公安机关与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果断处置,于8月11日收审组织者头目之一的廖海清,12日组织天主教地下骨干集中办学习班,13日和14日上门上户向地下教徒宣传党的宗教政策,8月14日晚在教徒预定集会点各路口设卡拦截,打破地下教徒进行大型非法集会的企图。1995年4月,当获悉地下天主教徒准备在崇仁的易家山再次举行5万人的非法集会时,临川市公安局采取得力措施果断处置,于4月13日控制了吴解红等4名地下天主教主要骨干,4月15日组织民警200多名分6个工作组,采用堵源、截流和疏导教育等主要措施,制止天主教地下教徒参与非法集会,使预计5万人的集会减少到不足3000人。1995年临川市公安局获得各类信息284条,其中政情214条、社情59条、动乱因素及闹事苗头4条,其它7条。及时发现并取缔“被立王”邪教组织。1997年获得各类信息62条,其中政情35条、社情9条、敌情1条,外情1条,其它6条。2000年依法对极少数继续组织、策划、指挥参与“法轮功”非法活动的顽固分子进行逮捕和送劳动教养,并对全市原“法轮功”骨干成员落实了严密监控措施,同年还及时查处大岗镇张贴标语,企图煽动群众闹事的案件。
  第六节预审看守一、预审 1988年前临川县和抚州市公安局就分别设立预审科,主要工作任务是准确、及时地查明被告人的全部犯罪事实,追查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保护无罪的人不被冤枉或诬害。1988年抚州市公安局通过预审办案发现线索65条,破积案53起,追捕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赃物折款16000多元。在审理谢海龙强奸案时,经认真审讯和调查取证,发现线索,深挖抢劫案1起,强奸幼女案1起,盗窃案4起,使这个原以强奸罪判有期徒刑都缺乏证据的案件,经过深挖余罪,最终谢海龙被判处死刑。临川县公安通过预审办案破积案18起,追捕犯罪嫌疑人4名,缴获赃物折款35000多元。在审理车义发、周泉清抢劫案时,发现同案犯口供不一致,被告供述与证据材料不一致,经实地勘查和调查取证,查清车义发是被群众误抓,及时将其无罪释放,同时将真正的抢劫案主犯黄龙兴抓获归案。1994年抚州市公安局通过预审办案深挖线索112条,破积案94起,追捕犯罪嫌疑人19名。1994年7月25日,预审干警在审理余普光为首的团伙抢劫案时,发现被告人交待罪行避重就轻,前后矛盾,经仔细阅卷和内调外查,不仅查实原有犯罪事实,还突破该团伙于1993年6、7月间在地委坡、五皇殿和二纺等地先后抢夺作案6次,抢得金项链6根的犯罪事实。1995年临川市公安局预审办案深挖犯罪线索54条,破案81起,侦捕人犯49名。1997年临川市公安局预审办案深挖犯罪线索26条,破案16起,侦捕人犯38名。1998年4月侦审合一,撤消预审科,原预审科业务全部移到刑侦大队。
  二、看守 1988年前,临川县和抚州市都设有看守所,看押的人员主要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监狱劳动改造场执行的罪犯也由看守所监管。临川县看守所有监号15间,监容量180人,年均关押量约160人。抚州市看守所有监号18间,监容量240人,年均关押量约200人。1990年8月21日凌晨1时,县看守所3号5名在押人员乘看守干部开号之机,突然扑出号门,打伤看守后越狱逃跑,2犯在逃跑时被武警战士和其他看守人员当场制服,另外三犯越墙逃脱。临川县公安局紧急出动,当日凌晨3时30分就在抚州市区一阴沟内将脱逃的一审死刑犯汪水华捕获。下午3时许,潜逃至唱凯镇灵山村附近豆丛中的另两名重大案犯也被当地干部群众捕获。1995年临川县在抚临路鱼苗塘地段建设一个新看守所,有监号24间,监容量380余人。同年3月30日上午临川县看守所由抚州市邓家巷搬迁到抚临路鱼苗塘新看守所,同时搬迁的还有武警临川县内务中队。1995年县市合并,原抚州市看守所和临川县看守所分别改称临川市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1996年6月21日上午,预审科副科长何传悦,在第一看守所提审杀人犯罪嫌疑人秦浩时,被秦浩用砖块砸昏,并于6月22日清晨5时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秦浩砸昏何后越狱逃脱。当年第一看守所加高加固为围墙。1999年第一看守所重建提审室,改造干部和人犯食堂,使原来未封闭的监区成为一个封闭的四合院,提高了看押和提审的安全。1999年下半年武警由内围撤到外围负责武装警戒,第二看守所在围墙外围建立二个岗楼,武警战士在岗楼上执勤。第一看守所由于场地原因,不便建岗楼,武警战士在看守所外围游动执勤。1988年至2004年两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条例》,坚持按规定收押,不定期清监查号,及时打击牢头狱霸,未发生过违规关押和人犯不正常死亡事件。2005年1月,两个看守所同时收归抚州市公安局管理。
  第七节交通秩序管理 1988年临川县公安局交警队和抚州市公安局交警队分别与临川县和抚州市的交通监理站合并成立交警大队,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车辆管理中队、事故处理中队、交通秩序中队、执勤中队。1988年6月,临川县公安局成立县城公安交通队,管理县城一切来往车辆的行驶、停放及交通事故的处理,维护县城交通秩序。1989年10月4日撤消临川县公安局县城交通队,县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归口于临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统一管理。1992年7月临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增设上顿渡交警分队。1995年县市合并,临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抚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也相应合并,成立临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设办公室、政工科、机动车管理科、事故处理科、交通秩序科、执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唱凯中队、湖南中队、腾桥中队、上顿渡中队、展坪中队和公路巡逻中队,共有干警87人,到2000年未干警人数增加至99人。
  1988年临川县交警队举办违章、肇事司机学习班4期,参加人员378人次;路检路查机动车辆3695车次,纠正违章321人次;举办大中小拖拉机(包括三轮农用车)驾驶员培训班3期,培训驾驶员156人;举办汽车培训班1期,培训汽车驾驶员113人。抚州市交警队举办违章、肇事司机学习班2期,参加司机47人;年审各类车辆1834辆,驾驶员2668人;培训种类车辆驾驶员617名。1988年8月9日临川县公安局印发《关于禁止农用小三轮车经营客运的通知》,坚决禁止农用小三轮车经营客运。1988年4月抚州市公安局和临川县公安局先后转发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通知。同时开展以“查违章、压事故、清路障、保畅通”为主要内容的百日交通安全活动。仅抚州市交警就纠正违章2341起,清除违章搭建、违章摊点和违章开挖路面等路障200处,还自己动手做新式交通标志59块,维修隔离带320米,建立西门口和附属医院交通自动指挥系统2套。
  临川县以国道、省道、县道的事故多发地段、堵塞严重地段为重点,采取分段巡逻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定人员、定路段、定责任、包安全畅通的“三定一包”责任制,在三个月的”百日交通安全”活动中纠正违章2341起,清除路障99个。
  1991年6~9月,两大队再次开展百日交通安全活动,10月又开展“大干六十天”活动,采取固定性与流动性、突击性与不定时性的措施,禁查交通违章,保持交通秩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1993年4月1日至6月31日,抚州和临川的交警部门一起开展以反违章、压事故、疏路阻、保畅通为中心的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将三分之二的警力放在路面上,集中整治无证驾驶、酒后开车、疲劳开车、超速行驶、货车载客等交通违章现象和违章占道路堵现象,大力减少交通事故和堵车现象的发生。1994年4~6月开展整顿辖区“316”国道路面交通秩序活动,拆除违章占道建筑5处,使国道一度混乱的交通秩序得到扭转。同年5月大力整治市区骑摩托车不带头盔的违章行为,大量减少市区交通违章。1997年4~11月开展市区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赣东大道及其它主要街道的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闯禁行路、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摩托车非法营运、驾摩托车不带头盔、超坐、“拐的”、“蹬士”抢道行驶等顽症。通过整治,主要街道交通违章明显少于往年。1998年3月至11月开展城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对国道和省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违章调头、酒后驾车等14种违章行为进行整治,改善城镇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2000年以整顿无牌无证车辆入手,狠抓道路交通管理,共查扣各类违章车辆2774辆次,其中乱停乱放961辆,无牌无证250辆,驾乘摩托未带头盔1164人次,其它违章车辆293辆次。
  2000年撤地设市,临川交警大队上收归抚州市公安局管理,更名为抚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管辖范围为抚州城区。原临川市管辖范围除抚州市区外的区域,由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管理。
  1988~1999年临川区域交通事故情况第八节消防管理一、机构 1987年至1995年,临川县和抚州市分别设有临川县消防队和抚州市消防队。临川县消防队驻临川大道鱼苗塘。抚州市消防队驻环城西路22号。1995年4月临川县与抚州市合并,抚州市消防队更名为临川市消防一中队,临川县消防队更名为临川市消防二中队。是年12月成立临川市消防大队(正营职),下设二个中队,大队部设在一中队。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临川市消防大队更名为临川区消防大队,下设二个中队,分别称为临川区消防一中队和临川区消防二中队。
  一、监督检查 1988年抚州市开展4次消防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134处,重大火灾隐患37处,下整改通知书42份。同年临川县开展防火检查13次,发现不安全因素78处,重大火灾隐患37起,下达整改通知书42份,对58个重点防火单位逐个落实消防安全“十项标准。”1988年2月7日至10日抚州市公安局消防科举办一期消防培训班,全市46个单位的85名仓库保管员参加培训。同年在各重点消防单位组建专职消防队4个成员34人,义务消防队65个成员1075人。1989年11月6日转发《江西省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各重点单位要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有专职或兼职防火安全干部,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和必要的消防器材,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重点部位要定人定措施等。1989年临川有防火委员会35个,义务消防队86个成员1032人。1991年9月24~28日抚州市公安局组织消防和内保干警对驻市66个重点单位进行以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安全大检查,共检查要害部位104个,其中6个油库,1个炸药库,6个毒品库,3个液化气库,6家影剧院和一个办事处,发现不安全因素107处,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3处,下整改通知书4份,提出整改意见174条。1992年8月20日抚州市公安局转发地区公安处《关于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实行消防安全管理许可证制度的通知》,要求对外营业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电影院、录放像厅、音乐厅、酒家等经常聚集大量人员的公共活动场所,必须持有消防安全许可证。1993年12月27~12月30日,抚州市公安局组织消防、内保警力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单位35个,要害部位89个,特种行业20家,公共娱乐场所40家。检查中下达停业通知书1份,整改通知书26份,提出整改意见48条。特别指出穆堂路爆竹一条街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一是爆竹贮存量大,每户都远远超出规定数的20万响。二是房屋都是土木结构,容易引发火灾和蔓延,三是该街消防设施不全,街上没有消火栓,经营户没有灭火器,且街道两头都严重堵塞,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可设想。检查人员及时给8家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爆竹经营户下达整改通知书。1994年12月20日起抚州市公安局对全市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特种行业及公共娱乐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共检查26家民爆物品网点,135家公共娱乐场所,130家重点单位及89个重点部位。下达整改通知书104份,提出整改意见276条。钟岭石场由于不具备雷管炸药的安全保管条件而被停业整顿,居民集中的穆堂路烟花爆竹销售点被取缔,大富豪和新世纪两家歌舞厅由于不具备安全条件而被吊销安全许可证,还有14家公共娱乐场所被责令停业整顿。1995年3月5日印发《派出所防火标准的通知》,要求各派出所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计划,设专人负责,对基层供销社、粮站、加油站及年纳税5000元以上的个体户、乡镇企业等必须建立消防档案,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内的义务消防队要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辖区内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依照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处罚,并将有关情况报消防科。1998年4月27日,经地区消防支队审定,临川市确定二级消防消重点保卫单位97个,其中公共娱乐场所17个,集贸市场11个,工矿企业、易燃易爆场所36个,医院学校12个,高层建筑17个,政府机构4个。
  三、设备建设 1992年10月临川县消防队购置一辆东风牌消防车。1994年10月抚州市消防队购置一辆3吨水罐泡沫车(其中水罐容量2吨,泡沫容量1吨)。1995年临川市消防二中队购置一辆解放牌消防车和一辆富奇吉普车。1996年5月临川市消防一中队购置一辆举高平台车。1999年4月临川市消防一中队购置一辆12吨大容量水罐车。2000年9月临川市消防一中队购置一辆5吨水罐泡沫车(其中水罐容量4吨,泡沫容量1吨)。
  四、重大消防事故 1997年10月21日凌晨3时30分,临川市牡丹宾馆(7层,高25.5米,私营企业)发生火灾,由于该宾馆违章使用可燃材料装修,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能有效组织旅客疏散,致使22人死亡,12人受伤,过火面积1577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199万元。1998年2月15日凌晨3时45分,抚州地区棉麻总公司抚纺库区1号库房因雷击发生火灾,烧毁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近1135万元,无人员伤亡。
  1988~2OOO年临川区域火灾事故情况第三十一章检察 1979年临川县和抚州市先后重建人民检察院。1995年4月县市合并后,临川县人民检察院和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应合并成立临川市人民检察院。2000年抚州地区撤地设市,临川市人民检察院改称临川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主要职能: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侵权渎职检察、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
  第一节机构设置一、临川县人民检察院 1987年,临川县人民检察院内设一室五科。即:办公室、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院办公室负责文稿、人事行政事务等工作;审查批捕科(一科)负责审查批捕工作;审查起诉科(二科)负责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对公安机关、法院审判等工作实行监督;法纪检察科(三科)负责对严重违法乱纪案件进行侦查;经济检察科(四科)负责对严重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监所检察科负责对看守所进行检察和对刑事判决之执行的监督等工作。当年12月设立临川县人民检察院驻唱凯办事处。年底全院有干职工36人,办公地点在临川县上顿渡镇桥东路37号。1989年7月,增设政工科。1992年5月,先后设立临川县人民检察院驻县供销合作社检察室、驻县工商银行检察室和驻县农业银行检察室。1993年元月,增设控告、申诉检察科。5月,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至1995年4月,临川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干职工47人,其中正、副检察长4人,检察员26人,助理检察员7人,书记员3人,法警2人。
  二、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1987年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一室五科:审查批捕科(一科)、审查起诉科(二科)、法纪检察科(三科)、经济检察科(四科)、办公室、监所检察科(五科)。各科室的职能及业务范围与临川县人民检察院各内设科室基本相同。1987年底全院有干职工37人,办公地点在抚州市西大街办事处后湖田附9号。1990年9月,监所检察科更名为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科。1991年4月,增设政工科。1993年7月,撤销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科,成立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和民事行政检察科。1994年7月,经济检察科改为反贪污贿赂工作局。至1995年4月,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有干职工47人。其中正、副检察长4人,检察员20人,助理检察员4人,书记员4人,法警3人,其他3人。
  三、临川市(区)人民检察院 1995年5月县市合并,临川县人民检察院和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应合并成立临川市人民检察院,分两地在原临川县人民检察院和原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地点办公。全院实有干职工99人,其中正、副检察长6人,检察员53人,助理检察员12人,书记员13人,法警6人,其他4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法纪检察科、控告申诉科、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技术侦查科、法警大队。2000年2月,临川

知识出处

临川区志(1987-2005)

《临川区志(1987-2005)》

出版者:陕西出版集团;三秦出版社

新编《临川区志》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地方志工作者近六个寒暑的辛勤耕耘,今天终于问世了!她的出版发行,是全区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盛事,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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