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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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川区志(1987-2005)》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0912
颗粒名称: 第二十九章 综合治理
分类号: D035.5
页数: 4
页码: 460
摘要: 1988年临川县和抚州市分别设有县(市)委政法委。1991年县、市又先后成立了综合治理委员会。县、市“两委”均下设有办公室。
关键词: 综合治理 临川县

内容

1988年临川县和抚州市分别设有县(市)委政法委。1991年县、市又先后成立了综合治理委员会。县、市“两委”均下设有办公室。
  1995年4月临川县与抚州市合并成立临川市。政法综治机构也相应合并,成立临川市委政法委员会、临川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
  2000年10月抚州地区撤地改市,临川市改称临川区。临川市政法、综治机构名称也相应变成临川区委政法委、综治委及临川区综治办。
  第一节维护稳定一、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制抚州市、临川县、临川市、临川区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关于转发<抚州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细则》、《综治成员单位职责》、五部委关于《实行可防性典型发案责任追究制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文件明确规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对维护稳定工作负总责。党政分管政法综治的领导是维护稳定的主要责任人,对维护稳定负主要责任。党政其他领导对分管部门、单位的维护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领导把抓好维护稳定工作当作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对涉及稳定和重大问题主要领导须及时处置和解决问题。实行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和政绩同职位升降、奖惩以及经济利益挂钩,建立健全要情报告、督查督办、大要案责任追踪、一票否决、联席会议、考核制度,层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区、乡二级均成立维护稳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稳定工作。
  2005年4月,区委、区政府两办联合下发《临川区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实施细则》文件,分八章共49条,使全区的维稳工作做到有章可循。5月30日,鹏田乡廖坊水库发生4名学生意外溺水身亡事件,事发后,区委书记、区长、政法委书记等领导及时赶赴现场,连夜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开会研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由于处理及时,措施得力,使整个事件得到及时圆满的解决。
  二、制止地下非法宗教活动从1994年开始,临川地下天主教活动频繁,每年4月、6月、8月15日和12月25日地下天主教的教徒要在临川和崇仁县交界处的喻家山、屎塘山举行非法聚会,规模越来越大,人数越来越多,每次不下三四千人,不仅给全区的政治、社会的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而且制约当地的经济发展,削弱农村基层政权。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临川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制非”专项斗争。临川成立“制非”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集中全市千余名干部组成工作队进驻44个乡镇场、街办开展“制非”工作。对地下天主教反动头面人物依法进行打击;对其它骨干分子,举办学习班集中学习;对一般群众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向他们宣传法制,建立村规民约,引导教徒并发动群众自动清理不符合规定的宗教物品。在教徒聚会日采取设防线,堵源头,设立宣传站,坚决劝阻地下教徒非法聚会,达到了省、地提出的没有一个教徒上山的目标。坚持防患未然,及时制止各类非法宗教活动,成功制止非法突发事件,2005年被评为全省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整治先进单位。
  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997年6月临川市下发《临川市社会治安基本情况大排查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会战。一大批危害治安的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化解。市委、市政府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责任制,使这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在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建立健全基层综治组织,到2000年底,全区各乡镇场、街办共有综治办44个,基层治保会433个,调解委员会2000余个。这些基层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积极作用,仅2000年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730起。
  2005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既强调面,自下而上,由上而下,反复、彻底、定期地全面排查;又咬住点,对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苗头性问题超前预测,超前化解,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构造平安和谐临川奠定坚实的基础。全区通过建立区、乡、村、组“四级联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细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区自下而上,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并将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梳理,按照条块结合和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分别抄告有关乡镇场、街办和部门单位,定领导、定责任、定时间予以解决。对排查出影响全区稳定的重大问题,全区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控制和妥善处理。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实行“四个结合”:一是与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各乡镇场、街办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针对排查出来的治安乱点、流氓恶势力团伙、宗族和地下天主教骨干分子等,区委、区政府及时组织司法机关进行严厉打击和重点整治。二是与农村中心工作相结合。夏季高温少雨,天气干旱,农田缺水灌溉,由此引发的水利纠纷是农忙双抢季节的主要矛盾。为了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防止各地因水利纠纷发生群众械斗,做到一把锄头放水。2005年全区共发生截流放水纠纷112起,都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针对夏季高温的特殊情况,及时召开紧急会议,要求烟花爆竹行业全面停产,但仍有一些不法厂家和个人继续非法生产。为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从区直机关抽调人员下到七里岗、太阳、罗湖等重点乡镇,协助乡镇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二节打击犯罪自开展“严打”斗争以来,中央、省、地各级对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一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临川区各级政法部门根据“严打”方针,紧紧咬住“破大案、追逃犯、打团伙”这个重点不放松,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主动进攻的态势。
  1990年5月,抚州市和临川县根据抚州地委、行署《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整顿社会治安总体战斗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政法各部门开展“严打”斗争,通过打击,抚州市和临川县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特别是中央政法委规定的七个方面和省里提出的十种重点打击对象受到有力的打击。
  2000年底,临川区政法机关贯彻严打方针,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各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仅1~10月份,全区共发刑事案件1992起,破85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99名,其中批捕455人,劳动教养105人。摧毁犯罪团伙39个147人,抓获在逃犯128名,其中公安部督捕逃犯全军、华军平、黄志坚,市、区督捕的逃犯何振中、朱冬平、饶明发、徐文良、李光辉等相继落网。“1·16”杀人案、“1·20”、“3·3”、“3·7”抢劫案、“5·1”特大绑架杀人案,“9·3”系列重特大抢夺银行储户存取款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得以及时侦破,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区检察机关1~10月份共受理公安报捕216件,批捕248件,受理公安起诉案件317件,向法院起诉228件,不诉10件。法院审判机关1—10月份共审理刑事案件235件,依法判处372名犯罪分子,其中有期徒刑332人。政法机关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05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02起,人均破案数同比上升6%,摧毁犯罪团伙76个成员216人,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94名,追捕逃犯277名,及时破获了11起年内命案及4起历年命案,查处治安案件2101起1787人(次),查破经济案件23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同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打击重点,改进打击方式,增强打击实效。
  第三节重点整治和综合整治对治安复杂乡镇、村进行重点整治。综治委每年都确定一些重点地方专门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进行重点整治。1996年以来先后下发了《临川市一九九六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方案》、《临川市一九九七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方案》,特别是1998年以后,临川连续三年被省委确定为重点整治县(区)之一,临川市成立了重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什么犯罪严重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秩序混乱就对哪里进行集中整治的原则,以整顿城区治安秩序为重点,以打击团伙犯罪为突破口,坚持严打与严防严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通过整治,减少直至杜绝城区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案件发生,遏制住车匪路霸犯罪,削弱农村封建宗族势力,取缔邪教组织,促使城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农村基层政权得到巩固,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大力开展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工作。1998年至2005年,综治委连续7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学校治安整治工作,先后下发了《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免疫工程”建设活动方案》、《关于开展校园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等文件,依法打击处理各种违法犯罪人员,关闭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三室二厅”几十家,集中烧毁电子游戏机38台,拆除违章建筑物67处。经过多次整治,学校及周边地区刑事、治安案件下降,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井然。
  对界山岭林场的重点整治。界山岭林场是临川的重点林区,这里一度盗伐国有林木现象严重。1999年地区综治委决定对界山岭林区的社会治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制定了对涉及界山岭林区鹏田、腾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与农户签订了“林区农民爱林护林保证书”,周边二乡镇与林场建立了治安联防协调委员会,林区的治安状况有了很大改善。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临川综治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主要是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措施”这12个字做文章,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制度完善,措施有力。2000年底,全区44个乡镇场、街办都配备了1名专抓综治工作的副书记和1名协管领导,各乡镇场、街办都设立了综治办,并确保有3~5名专职干部,建立了3447个调解委员会,4767个治保委员会,帮教小组2000余个,并设立了44个派出所,9个基层法庭和44个法律服务所,从而充实了一线工作力量,加大了工作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全区的稳定。在综治办制度建设方面,建立了“五个一”工作制度,即绘制一张村(居)委会平面图,编制一张村(居)民情况登记表,设立一本记事簿,建立一支综治队伍,制定一套岗位职责。同时建立健全了综治工作台帐,设置了“九册”(即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失足青少年、出租房屋、特种行业、治保会、调委会及治安信息员登记册),完善了“九簿”(即会议记录、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等登记簿),使基层综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努力搞好创安工作。1997年7月制定了创安工作纲要。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制定了“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乡镇(街道)”和安全文明村(居)委会标准,以创安工作为载体,全面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当年省综治委命名湖南乡为“安全乡镇”,抚州第三纺织厂为“安全小区”,湖南乡孔桥村为“安全村”。地区综治委命名荆公路新五皇殿集贸市场、抚州第三棉纺织厂为“安全小区”,湖南乡为“安全乡镇”;临川市综治委命名的安全单位有市一中、市二中等46个,安全小区有金巢安全小区等22个,安全村(居)委会有洲下居委会等109个。1998年,上顿渡镇、鹏田乡、邓坊乡、六水桥街道办事处被地区综治委命名为安全乡镇,被临川市综治委命名的安全单位有市四中等86个,安全小区有地区供电局等22个,安全村(居)民委员会有杨打渔等109个。1999年,市综治委命名的安全单位有抚州日报等243个,安全小区有大公路等42个,安全村有灵芝山居委会等298个。省综治委表彰命名的安全小区有青云街办金巢小区,上顿渡镇桥东路第一小区,安全乡镇有邓坊乡,安全村有唱凯镇古港村,湖南乡春光村,地区综治委命名为安全乡镇有西大街街办事处等19个。2000年临川区综治委命名的安全单位有89个,安全小区有4个,安全村(居)委会有86个。
  至2005年,全区有省、市级安全小区(村、居委会、单位)62个,全区创建面达94%,创建安全小区、安全单位的区域发案率明显下降,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创建目标。

知识出处

临川区志(1987-2005)

《临川区志(1987-2005)》

出版者:陕西出版集团;三秦出版社

新编《临川区志》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地方志工作者近六个寒暑的辛勤耕耘,今天终于问世了!她的出版发行,是全区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盛事,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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