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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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川区志(1987-2005)》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089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兵役
分类号: E26
页数: 3
页码: 453
摘要: 一、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是对适龄青年所进行的专门登记。登记对象为年龄在18~22岁的适龄青年。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经过兵役登记的公民,除被征集服现役者外,其余根据需要编人民兵组织或服预备役。在兵员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要按照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市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关键词: 兵役 临川区

内容

一、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是对适龄青年所进行的专门登记。登记对象为年龄在18~22岁的适龄青年。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经过兵役登记的公民,除被征集服现役者外,其余根据需要编人民兵组织或服预备役。在兵员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要按照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市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1987~2005年,每年县、市、区人武部都在9月30日前结合民兵整组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工作主要由各基层人武部具体实施。各村(居)委会设立兵役登记站,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人员。在居住地的公民自行到站登记,外出务工、经商的公民由家人代为登记。公民登记时携带“一簿两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接受体格检测,填写《兵役登记表》。登记完毕之后,各单位向应征公民发放兵役证,同时按上年兵员征集数的4~5倍确定预征对象。经过上级兵役机关批准后,给预征对象发放《预征对象通知书》。
  1997年,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流动性较大的实际问题,各单位采取固定登记与流动登记,上门登记与代替登记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登记。从当年起,各单位向预征对象下发《预征对象推荐表》。征兵时,应征青年凭此表上体检站体检。
  2000年10月,全市有适龄公民30904人,应征24455人,确定预征对象1999人。
  二、兵员征集每年征兵工作开始前,均成立县(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体检组、政审组、后勤保障组、秘书组。自2000年起,征兵办又增设了宣传组及法制组。
  兵员征集通常在每年的冬季进行,少数年份例外。1989年在春季征兵,1990年在春、冬两季各征兵一次。征集对象为当年12月31日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未满18周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兵员征集任务由上级下达,县(市、区)再根据各乡(镇、街道、场)人口情况把兵员征集任务分解到各单位,非农兵员征集任务主要下达到城区街道办事处及上顿渡镇。征兵开始前,各单位组织预征对象进行身体初检,并向市征兵办上报预征对象名单。征兵开始后,各单位根据各自任务数,组织预征对象到体检站参加体检,基层人武部及派出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材料由征兵办政审组审核。政审结束后,接兵部队对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进行走访。最后,由县(市、区)征兵领导小组及接兵部队共同定兵。定兵时还充分听取体检组负责人、主检医生及基层武装部长的意见。被确定入伍者,发给《入伍通知书》及服装,再由所在单位组织欢送至指定地点集中,由县(市、区)征兵办与接兵部队干部办理交接手续,再由接兵部队接往部队。
  1988~2005年临川区域兵员征集情况单位:人三、兵役制度现役军人分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1999年6月,重新修订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义务兵军衔分为列兵和上等兵两级,不论军、兵种服役年限均为2年。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由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1999年6月,重新修订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志愿兵役制士兵的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也可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高级士官的家属可以随军。
  2001年1月,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规定了部队各级干部的最低服役年限及最高任职年龄。军官因级别不同,最低服役年限及最高任职年龄亦有所不同。军官服役未满最低服役年限不得退出现役,达到最高任职年龄均要退出现役。

知识出处

临川区志(1987-2005)

《临川区志(1987-2005)》

出版者:陕西出版集团;三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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