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主要政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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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川区志(1987-2005)》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069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主要政事活动
分类号: D622
页数: 6
页码: 357
摘要: 一、抚州市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召开了18次常委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34个工作报告,就全年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建设以及重大事项做出了31项决定和决议;组织进行了69次专题调查和视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8件次,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35名、任命法院审判人员29名,任命检察院检察员12人,任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13名,免去市政府组成人员21……
关键词: 政事活动 抚州市

内容

一、抚州市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召开了18次常委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34个工作报告,就全年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建设以及重大事项做出了31项决定和决议;组织进行了69次专题调查和视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8件次,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35名、任命法院审判人员29名,任命检察院检察员12人,任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13名,免去市政府组成人员21名、市法院审判人员13名,市检察院检察人员5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7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50件。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召开了21次常委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计划、公安、民政、司法、城建、审计、工商、物资、农业、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劳动人事、物价、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以及法院、检察院等工作汇报49项,并就其中有关的重大问题做出了相应的决定和决议,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审议市“二五”普法规划后,做出了《关于开展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加强了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视察检查了《土地管理法》、《婚姻法》、《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城市规划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义务教育法》、《食品卫生法》、《森林法》、《江西省劳动保护暂行条例》、《江西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年还检查了内务司法系统的执法情况,依法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8人次,其中,副市长2人,常委会各办公室人员9人次,政府组成人员83人次,法院工作人员30人次,检察院工作人员14人次,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08件。受理人民群众和代表来信137件,接待来访398人次,组织代表评议了乡镇部门的工作。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召开了16人次常委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41个专题工作汇报,并就重要事项做出了10项决定和决议。有针对性地开展了12次专题视察和4次专题调查。加强了法律监督。对《江西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环保法》、《统计法》、《药品管理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依法任免人大常委会、政府组成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76人次,组织了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评议了54个基层单位的工作,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183件,接待来访34人次,组织了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40周年活动。
  二、临川县第十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召开了21次常委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农业、工业、林业、水利、教育、财政、社会治安、“二五普法”、计划生育、住房制度改革、审判判决执行等方面工作汇报共62项,作出了《关于设立临川县人民教育基金的决定》等共11个决定、决议。开展了64次专题调查,写出调查报告38份。根据全县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在加强法律监督方面,有针对性地检查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企业法》、《义务教育法》、《食品卫生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1992年5月,组织县人大代表186人、乡人大代表809人在全县范围内以乡镇为单位评议乡镇部门的工作,开展代表评议活动。至7月,从思想、作风、政绩三个方面共评议乡属单位517个,促进了行业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同时也激发了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6件(次),其中转交有关部门办理277件(次),自办89件(次)。县十一届人大各次会议,代表共提出议案9件,建议、批评、意见523件,都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在本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4人;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5人;选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第二次会议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3人。第三次会议补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增选副主任1人,补选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1人。闭会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共任命政府工作机构局长(主任)48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共16人;任命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副院长、审判员共16人。
  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召开了16次常委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汇报24次,作出了《关于批准县城玉茗路建设方案》等8个决定、决议。抓住影响全局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先后视察了玉茗路、梦港河、县公安局新监狱建设工程,写出专题调查报告13份。根据农民卖粮难的问题,视察了夏粮入库和棉花收购情况。开展了《刑法》、《土地管理法》、《食品卫生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纠正了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7件(次),其中转“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133件(次),协办和自办24件(次),代表共提出议案3件,建议、批评、意见20件,也都及时送交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在县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6人;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5人;选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选举出席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人。第二次会议上增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县十二届人大会闭会期间,任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3人;任命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局长(主任)42人;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副主任3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3人;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员5人。
  三、临川市第一、二届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召开了19次常委会议。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召开了23次常委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工作汇报84项,共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267条,做出相关决定23项。为完善监督制度,两届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规,在调查研究、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关于政府、法院、检察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通报重要情况和重要案件的暂行办法》、《关于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形成和监督办理办法》、《关于对人大常委会所任命的干部的监督办法》、《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监督活动的规定》(试行)、《临川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这些制度和办法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对人大监督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有着积极的意义。
  开展了执法检查。重点对“教育法”、“农业两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水法”、“消防法”、“土地管理法”、“农民负担条例”、“计划生育条例”、“食品卫生法”、“教师法”、“工会法”、“建筑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统计法”、“税收征管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纠正了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在1997年5月“环保法”、“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期间,关闭了两家污染严重而又无能力治理的小型企业,摧毁不合理采金工棚6个,拆除封存采矿设施4套,填平坑道6个,炸毁氰化池2个。
  开展了“两评”工作。两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分别对法院、检察院及公安、计生、监察、教育、物价、农业、水利、林业、卫生、粮食等政府组成部门及其驻乡镇基层站所的工作述职和评议,通过述职评议工作,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改进了工作。
  通过实行分片指导、举办人大干部培训班、组织人大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完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目标检查评比办法等,指导、推动全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开展。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受理群众和代表来信312件,接待来访人员260多人次。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受理群众和代表来信295件。对这些来信来访,人大常委会都及时进行了登记、记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全部进行了处理、转办,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一届人大一至四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78条,市二届人大一至四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意见399条。常委会与市政府联合召开了有关单位的交办会,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进行重点视察检查。经过努力,所有建议都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如代表提出乡镇社会治安较混乱问题。经市政府多次研究,并报省、地公安部门同意,在河西、嵩湖等乡镇增设了10个农村派出所,配备了相应的警力,使乡镇社会治安有了明显的改善。
  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16人。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1人、副市长9人,市人民法院院长1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补选市人民政府市长1人。在市一届人大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7人次。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16人。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1人、副市长7人,市人民法院院长1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选举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人。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抚州市一届人大代表99人。市二届人大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9人次。
  四、抚州市临川区第一、二届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召开了17次常委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调整2000年部分主要国民经济指标及教育、地税征收、财政、民政、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诉讼监督等方面工作汇报,共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59条。开展了对教委、地税局、环保局的工作评议和对乡镇企业局局长的述职评议。进行了《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通过了关于加强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和联络区人民代表的办法。依法任免人大、“一府两院”机关工作人员72人。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召开了31次常委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上顿渡的城区规则(2002~2020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筹措和使用、人口与计划生育、乡村中小学校经费筹措和使用、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财政、刑事审判、渎职侵权检察等方面的工作汇报,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共203条。开展了对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政执法评议和对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评议。进行了《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义务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水污染防治法》、《农业法》等执法检查。开展了对招商引资工程建设、上顿渡镇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廖坊水库移民安置、农村公路建设等方面情况的视察。加强了对“关爱女孩”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卫生院危房改造情况、药品市场整治情况等方面调研活动。进一步拓宽了代表知情渠道,坚持下基础走访代表和接待代表来访相结合,畅通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渠道。建立了代表联系制度,加强了与非公有经济代表的联系,积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充分发挥非公有经济人大代表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临川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2003年1月至2007年3月,是临川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瞩目成绩的4年。这期间,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临川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及全省、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用科学发展观统揽人大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执行区委历次全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决议,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全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区二届常委会先后听取并审议了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住房公积金使用和管理、农业产生化发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的64项工作汇报,及时整理成审议意见交办函或审议意见转“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督促整改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并始终把招商引资、主攻工业、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幼儿教育、防汛及水利设施建设等作为工作监督的着力点,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监督的重点。2003年,针对农民看病难,特别是在应对突发“非典”预防中,乡镇卫生院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常委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的汇报,提出了加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依法整顿农村医疗机构;在不改变区、乡财政体制前提下,将各乡镇预算的乡镇卫生院卫生事业费差补,由区财政统筹等建议,有效地加强了乡镇卫生院建设。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本届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决定》,使监督程序进一步规范,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本届常委会还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依法治区和“五五”普法规划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
  开展执法检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把监督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放在重要位置,共组织了较大规模的执法检查活动8次,先后对《农业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招标投标法》等13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及有关专委和工委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23项次,参加检查调研的常委会委员和代表达270人次。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涉及到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治安、城市建设及环境保护等10个方面。通过执法检查,本届常委会就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向区政府提出了39条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本届人大常委会还注重加强对“两院”执法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先后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案件执行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情况的汇报。为了加强对“两院”的工作监督,2005年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严把任职条件素质关,依法任命了24名人民陪审员, 开展“环保抚河行”活动结合省人大的赣江行活动,常委会每年都围绕一个主题,开展“环保抚河行”活动,并取得了实效。针对本区河流水源环境存在的隐患涉及市区和上顿渡几十万人口的生产和生活用水,常委会自2003年开始连续4年列为执法检查重点,开展“环保抚河行”活动,并就水源地存在的污染隐患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
  精心组织代表视察区二届常委会在组织代表视察上,坚持紧紧围绕全区工作重点,注重点面结合,并把视察内容与常委会审议的议题结合起来,与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与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结合起来。2004年,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实施六项民心工程。为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常委会采取区、乡镇两级人大联动的形式,大范围地组织了对民心工程的视察。通过视察,代表对区委、区政府实施民心工程给予了高度评价,对进一步推进民心工程提出了工作建议。4年中,常委会共组织代表视察活动29次,参加视察活动的代表近千人次。通过组织视察,不仅使代表了解了各业快速发展的大好形势,同时,也对推动政府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加强和改进了代表工作组建代表活动小组,保证代表活动经费,并给代表订阅了《中国人大》、《时代主人》等刊物,为代表闭会期间的学习、工作创造条件;以宣传贯彻《代表法》、《监督法》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去年,结合中央9号文件的学习贯彻,人大常委会以各工委联系乡镇、街道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自觉性。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和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本届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依照?《代表法》关于“代表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监督”的规定,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由街道逐步向乡镇推开,为市人大在全市推广取得了成功经验。同时,还在部分乡镇开展了乡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坚持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便于代表了解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方式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先后有107名区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了常委会会议。开展了代表争先创优活动。4年来,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助学、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活动中各级人大代表共捐资50多万元,共有176名优秀代表受到了表彰。通过评选表彰和经验交流活动,在代表中形成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了全体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区二届历次人代会提出的建议意见共481件,已基本办理完毕,代表们普遍表示满意。
  认真开展“两评”工作先后组织区人大代表对区计生委等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中肯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有力推动了部门工作的加强和改进。先后开展了对区财政局局长、区交通局局长、区林业局局长和区文化局局长,以及区法院部分法官和区检察院部分检察官的口头述职评议;审议了区卫生局局长、区监察局局长和区审计局局长的书面述职报告。在评议工作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依法、求实和民主的原则,重点评议了被评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办理代表建议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评议,被评人员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的责任感,推动了工作的更好开展。此外,常委会在每年年底还要求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检两院副职领导提交年度书面述职报告,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履职意识和人大意识。
  依法做好任免工作区二届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统一,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从组织上保证了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共决定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工作人员88人次;任免区法院、检察院法律职务人员166人次;任命区法院人民陪审员24人。公示区法检两院提请拟任法律职务人员83人次,公布监督电话,增强任免工作人员法律职务的透明度,有效接受社会监督;共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4次,参加考试194人次,有效提高了受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
  加强与乡镇、街道人大的联系指导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依照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省委、市委和区委的统一部署,针对区乡两级首次同步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常委会通过召开会议、分片指导、编发简报、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指导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较好保证了全区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和保障了选民的民主权利,圆满完成了2007年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共选举产生了区人大代表295名、乡镇人大代表1576名。选举产生了乡镇人大和政府领导班子。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江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认真组织乡镇、街道人大干部进行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本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年初向乡镇人大通报工作要点,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参加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列席常委会议,并以人大各工委挂点联系片定期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交流座谈会,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四年来,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街道人大主任、副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开展的活动共113人(次)。2005年在全区7个街道设立了人大工委并统一挂牌,填补了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没有人大机构的空白,标志着街道人大工作新的开始。
  加强自身建设区二届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采取集中学习、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监督法》和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理论,学习新的《党章》、《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江泽民文选》。在机关深入开展了“两间三视四比”教育活动、“转变作风年”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将“把握职能、立足结合、重心下沉、注重效果”作为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把监督和支持结合起来,把工作重心沉到代表和选民工作中去。在坚持和完善以往各届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区二届常委会又新制定和完善了《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决定》、《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规定》等9项。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加快了机关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认真办好《常委会会刊》,不断提高《临川人大信息》的办刊质量。建立人大宣传报道队伍,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使宣传、信息工作有了明显加强。2004年,常委会以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为契机,组织了全区人大知识竞赛,130多人参加了竞赛;举办了50周年图片巡回展,观展人数达10多万人次;同时常委会机关刊物《临川人大信息》开辟专栏,举办了人大机关及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宪法学习班,推动全区人大宪法学习的深入开展。本届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信访规程,设立了专职信访人员,明确了分管领导。五年来,共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1369件(次),均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办理,解决了一大批代表和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密切对外联系,紧密配合省、市人大来临川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评议调查等活动,主动接受市人大的工作指导和监督;通过参加专题会议交流、派员学习考察等到形式,扩大了与兄弟县、区人大的联系和交往。在区委的重视下,规范了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增设了农业和环保工作委员会;改善了办公条件,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强了干部交流,充分调动了人大干部的积极性。

知识出处

临川区志(1987-2005)

《临川区志(1987-2005)》

出版者:陕西出版集团;三秦出版社

新编《临川区志》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地方志工作者近六个寒暑的辛勤耕耘,今天终于问世了!她的出版发行,是全区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盛事,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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