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机构与人员编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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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888
颗粒名称: 一、管理机构与人员编制
分类号: D635
页数: 1
页码: 661
摘要: 1989年下半年,经县委统战部多次请示,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一名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1997年7月,宜府办发[1997]30号文件下文成立宜黄县民族宗教事务科。2003年3月28日,县委办印发《中共宜黄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1名,专项事业编2名。
关键词: 宗教工作 宜黄县

内容

1989年下半年,经县委统战部多次请示,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一名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1997年7月,宜府办发[1997]30号文件下文成立宜黄县民族宗教事务科(对外称民族宗教事务局,副科级)。
  2003年3月28日,县委办印发《中共宜黄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1名,专项事业编2名。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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