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869 |
颗粒名称: | 三、婚姻习俗 |
分类号: | K892.4 |
页数: | 2 |
页码: | 658 |
摘要: | 1986年以后,延续千年的包办婚姻已被男女自由恋爱所取代。1989~1999年,结婚迎亲一般采用一辆小车(接新娘)、一辆小卡车(装嫁妆)。女方陪嫁物为电视机、洗衣机、衣箱、被子、枕头等用品。婚宴酒席一般在20桌左右,大多在单位食堂或者自己家中操办。新郎西装革履、挂胸花、新娘穿婚纱,新郎新娘均要化妆,结婚前拍摄照片或成套艺术照,并制成光盘。结婚迎亲车辆少则7~8辆,多的数10辆。陪嫁有空调、高档彩电、电脑等,少数富翁还陪嫁小轿车或新房。结婚时兴把当天迎亲庆贺的活动全过程摄影刻成光盘。婚宴一般50桌左右,阔气的家庭上100桌。酒宴由自家操办转为在宾馆、酒店承办为主,农村农民仍以在自己家中操办为主。 |
关键词: | 风俗习惯 宜黄县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