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392 |
颗粒名称: | 四、“四五”普法 |
分类号: | D916.15 |
页数: | 1 |
页码: | 481 |
摘要: | 2001~2005年,在全县公民中组织实施了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四五”普法的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是准备阶段:在2001年度,县委、县政府批转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第二阶段是2002-2004年,各乡(镇)场、各单位按照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工作安排,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分步骤、扎扎实实地组织实施;第三阶段是2005年考核验收。4个五年普法规划,都通过省、市抽考、查阅资料,走访单位座谈了解,顺利验收为合格普法县。 |
关键词: | 法制教育 宜黄县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