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种行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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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346
颗粒名称: 一、特种行业管理
分类号: D631.4
页数: 2
页码: 458
摘要: 1986年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颁布后,县公安局在当年12月,开展新条例宣传月活动,翻印了2000份新条例布告及单行本2000余册、宣传提纲300余份发至基层,供基层群众学习,及时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民警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从而使特种行业管理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到2005年底全县特种行业共有55家,其中旅馆18家,废旧金属物品收购部27个,印刷业10家,凡从事特种行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公安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发给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同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方可开业。对未经批准许可的特种行业不准营业,一经发现予以查处。
关键词: 治安管理 宜黄县

内容

1986年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颁布后,县公安局在当年12月,开展新条例宣传月活动,翻印了2000份新条例布告及单行本2000余册、宣传提纲300余份发至基层,供基层群众学习,及时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民警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从而使特种行业管理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到2005年底全县特种行业共有55家,其中旅馆18家,废旧金属物品收购部27个,印刷业10家,凡从事特种行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公安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发给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同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方可开业。对未经批准许可的特种行业不准营业,一经发现予以查处。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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