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消费者协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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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33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消费者协会
分类号: F0
页数: 1
页码: 450
摘要: 1991年12月24日,县消费者协会正式挂牌成立,机构设在县工商局内,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目前有基层消协分会11个,法院、卫生局、防疫站,城建局、物价局、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等7个单位为理事会成员。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职能,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开通315消费者投诉专线,当年受理投诉10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32万元。印发宣传资料1万多份,接受咨询2300人次,现场受理投诉2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676万元,评选出4家地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关键词: 生产关系 消费者协会

内容

1991年12月24日,县消费者协会正式挂牌成立,机构设在县工商局内,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目前有基层消协分会11个,法院、卫生局、防疫站,城建局、物价局、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等7个单位为理事会成员。
  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职能,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1991~1997年,共受理投诉案件3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722元。1999年紧紧围绕“农村消费者”这个主题,开展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20000多份,出动宣传车12辆次,现场接受咨询2785人。开通315消费者投诉专线,当年受理投诉10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32万元。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当年评选出地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4户,省级1户。1999年开展“安全、健康消费”主题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万多份,接受咨询2300人次,现场受理投诉2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676万元,评选出4家地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2000年3月,开展了“明明白白消费”主题宣传活动,接受咨询2600人次。
  2003年,县消协成功解决一起南昌清爽啤酒爆炸伤人案,通过协商,厂方同意一次性赔偿伤者吴某医药营养费1800元。
  2005年,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接受投诉、咨询消费者700多人,受理投诉举报23件,发宣传资料5000份,现场销毁劣质保健品、过期食品等计价值20万元。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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