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242
颗粒名称: 二、主要工作
分类号: D62
页数: 2
页码: 418
摘要: 主任会议 1986~2005年8月,共召开主任会议125次。主要研究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事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政治建设、民主法制规划等方面工作情况汇报258次,做出决议、决定24个。执法监督县人大常委会从1987年开始,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协同县政府筹资12万元,购买了污水净化装置,解决了城镇居民盼望多年治理污水污染问题。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1986~2005年,指导乡镇换届选举5次。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35期。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宜黄县

内容

主任会议 1986~2005年8月,共召开主任会议125次。主要研究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事项。
  常务委员会议 1986~2005年8月,共召开常务委员会议146次,其中第九届8次、第十届21次、第十一届23次、第十二届36次、第十三届40次、第十四届1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政治建设、民主法制规划等方面工作情况汇报258次,做出决议、决定24个。其中比较重要的决议、决定是1991年《关于执行宜黄县计划生育实施细则的决定》、1992年《关于在农村按比例筹集教育资金的决定》、1995年《关于执行宜黄县合作医疗保健章程的决定》、1996年《关于执行宜黄县城建设总体规划的决定》。1998年《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2000年《关于干部任前进行法律考试的决定》、2001年《关于实施生态公益保护工程办法的决定》、2003年《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
  执法监督县人大常委会从1987年开始,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到2005年进行了25次执法检查。1988~1992年,对《食品卫生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义务教育法》、《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993~2000年对《江西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01~2005年对《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文化市场管理法》、《水土保持法》《江西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动物防疫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调查视察 1986~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员、部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调查、视察30次。1986~1990年,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工农业生产、义务教育进行视察。1991~1997年围绕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水土保持、农村社会治安、减轻农民负担等农民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视察。1998~2003年,围绕县直单位行风建设、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转制工作等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2004~2005年围绕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林业产权制改革、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作开展调查、视察。
  评议工作评议“一府两院”工作:从1995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先后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农经委、农业局、水电局、林业局、土管局、农机局、教委、卫生局、计委、文化局、交通局、建设局、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进行了工作评议。述职评议: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先后对卫生局长、经贸委主任、科委主任、文化局长、财政局长、交通局长、计生委主任、农业局长、司法局长、建设局长、法院民事庭长和刑事庭长、检察院2名检察官进行了述职评议。
  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1986~2005年,共办理议案5件,建议、意见1466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1991年4月,梨溪镇县人大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帮助外阴村解决500余亩水稻田排灌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进行督办,多方筹资是年底建起一座40千瓦排灌站,解决了500余亩水稻田排灌问题,实现了当地人民多年来的心愿。1997年凤冈镇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要求解决县人民医院污水污染城区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协同县政府筹资12万元,购买了污水净化装置,解决了城镇居民盼望多年治理污水污染问题。
  信访工作 1986~2005年共受理县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967件,来访176人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作了认真处理,做到了事事有答复。
  人事任免 1986~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政府组成人员282名,司法人员112名,检察人员123人,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人员40名。
  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1986~2005年,指导乡镇换届选举5次。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35期。共培训乡镇人大工作人员1050名。1993年在乡镇中开展创评先进人大工作单位、先进人大工作者活动。获先进人大工作单位称号的,1993年8个,1994年9个,1995年10个,1996年6个,1997年8个,1998年9个,1999年9个,2000年10个,2004年8个,2005年10个。获“先进人大工作者”称号的,1993年8人、1994年9人、1995年5人、1996年10人、1997年16人、1998年10人、1999年10人、2000年11人、2004年8人、2005年12人。
  1986~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情况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