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227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中共宜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分类号: | D632.8 |
页数: | 5 |
页码: | 407 |
摘要: | 中共宜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宜黄县委领导和上级纪委和指导下,开展党内监督活动。1986~2002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608起,处分431人。第一节工作机构中共宜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始建于1984年2月。合署办公前,县纪委设办公室、纪检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党纪室。监察局设人秘股、信访股、监察股、案件审理股、维护廉政举报中心。这8个室的级格与原县纪委内设机构的级格相同。案件查清后,重视对案件分析,找出发生原因和教训,进行恰当的处理,做到标本兼治。这些案件被查处人数共31人,其中党员14人,占被查处人总数的45%。 |
关键词: | 信访工作 宜黄县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