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226 |
颗粒名称: | 二、信访案件查处 |
分类号: | D632.8 |
页数: | 1 |
页码: | 407 |
摘要: | 1986~2005年,县信访局共收到群众来信2357件,接待群众来访9589人次。来信中本级收信346件,上级转信2011件,信件中有控告检举信613件,申诉信377件,批评建议信93件,要求解决问题信1226件,其他方面信48件。县信访部门案件查处的主要范围: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批示件的立案查处;上级回执案件的请示、转办、查办;县领导批示案件和县立案之件的交办、催办;检查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围绕重点,对群众信访问题进行大清理、大排查,重点对赴京访、赴省、市重复访的案件集中清理。1986~2005年,全县共查处各类信访案件1238件,其中,中央、省、市立案案件247件,办结率95%;县自立案件991件,办结821件,结案率82.8%。 |
关键词: | 信访工作 宜黄县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