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及其批准晋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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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688
颗粒名称: (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及其批准晋升
分类号: S865.3+1
页数: 2
页码: 216
摘要: 1999年“7·4”华南虎伤人事件发生后,宜黄县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华南虎保护工作和保护区建设工作的力度。将宜黄华南虎保护区规模由原来的35万亩扩大至87万亩,范围由原来的5个乡镇扩大到9个乡镇,2个国营林场。1999年8月27日至29日,专家论证小组全体成员赴宜黄就晋升事项进行专家论证。与会专家通过到实地考察、观看录像资料、听取汇报及充分讨论后,于8月29日形成了《关于宜黄华南虎县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专家论证意见》。根据专家论证小组的论证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3月20日以赣府字[2001]91号文件下文,正式批准宜黄华南虎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关键词: 华南虎 宜黄县

内容

1999年“7·4”华南虎伤人事件发生后,宜黄县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华南虎保护工作和保护区建设工作的力度。采取了4项举措: 其一,扩大了保护区的建设范围和规模。将宜黄华南虎保护区规模由原来的35万亩扩大至87万亩,范围由原来的5个乡镇扩大到9个乡镇,2个国营林场。
  其二,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保护网络。全县成立了10个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站,并于2000年7月举办了一期华南虎保护培训班,邀请了华东师范大学张恩迪教授和他的助手专程到宜黄讲授有关调查、保护华南虎的知识。
  其三,加大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工作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布告、宣传栏、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保护华南虎和其他野生动物的意义,增强人们爱虎、护虎的自觉性。同时,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收缴了一批猎用枪支弹药,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的案件。
  其四,成功开展了申报晋升保护区级格工作。宜黄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原为县级自然保护区,为理顺管理体系,提升管理级格,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奠定基础,县政府于1999年8月12日以宜府文[1999]27号向省人民政府行文《关于要求批准宜黄华南虎自然保护区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省林业厅邀请有关部门专家成立了由南昌大学教授叶居新为组长,省科学院动物室副研究员戴新华为副组长,江西农业大学教授施兴华、江西省中科院庐山植物园研究员王江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总工程师刘信中、省环保局工程师范志刚、抚州市林业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黄荣辉等为成员的“江西省宜黄华南虎县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专家论证小组”。1999年8月27日至29日,专家论证小组全体成员赴宜黄就晋升事项进行专家论证。与会专家通过到实地考察、观看录像资料、听取汇报及充分讨论后,于8月29日形成了《关于宜黄华南虎县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专家论证意见》。意见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标准》(GB/T14529—93),对照该保护区的自然和管理状况,专家组认为符合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标准和主、客观条件”。根据专家论证小组的论证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3月20日以赣府字[2001]91号文件下文,正式批准宜黄华南虎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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