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527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环境监督与管理 |
分类号: | X321 |
页数: | 2 |
页码: | 155 |
摘要: | 水源环境保护 1992年11月,县政府颁布实施《关于划定宜黄县城水体环境保护功能区》,对县城周围水域进行具体划分。一级保护区:黄水县城入境处至渡东桥为集中生活饮用水源;宜水县城段与黄水交汇处上溯1500米,近期为工业用水,远期为县城集中生活饮用水源。排污费征收与使用 1985年,宜黄县按照江西省人大常务委员会1982年6月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江西省征收排污费暂行实施办法》开始征收排污费。是年,全县进行污染重点项目清理,取缔关停县城西马路林业局宿舍区汽车修理厂、锯板厂、铸钢厂、县城北关中医院宿舍区碾米加工厂。 |
关键词: | 区域环境管理 城市规划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