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月1日,南丰县电视差转台建成。10月,从原工商业者264人中区别出来的“三小”,即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242人;“文化大革命”中被停职下放农村的工商业者收回安排工作的89人,补发其工资76470元;退还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8户工商业者财产折款3432.74元;清退7户统战对象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金银补差款4376.22元,补发271人被停发定息款3332.47元。
11月,全县原工商业者、台属、归侨、侨眷、宗教界冤假错案予以平反的11人,安排工作4人,补发工资计人民币8185.58元;清理党外人士冤假错案予以平反的6人。
同月,南丰县编史修志办公室成立。
12月6日,恢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丰县委员会,并于6日至12日召开第四届第一次会议。
7日至10日,南丰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决定重新成立南丰县人民政府。
12日至15日,中共南丰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
同月,设立南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同月,县劳动局安排下乡知识青年和城镇行业青年1926人。 同月,全县开始地名普查,次年6月普查结束。1987年12月编辑出版《南丰县地名志》。
同年冬,全县农业区划调查开始。1983年全面调查结束。1984年1月编印成《南丰县农业区划成果报告集》1书。
同年,南丰被列为省扶助革命老根据地重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