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8130 |
颗粒名称: | 1955年大事记 |
分类号: | K295.64 |
页数: | 1 |
摘要: | 1955年 2月27日,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3月1日,开始发行新人民币,以旧币1万元兑换新币1元。6月,南丰县人民检察院成立。9月,全县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的命令》。10月,县兵役委员会成立,下设征集兵员办公室,并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次年1月正式开始征集兵员工作。12月,中共南丰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邓冬生撰写的《南丰县市山乡合利农业生产合作社是怎样解决剩余劳动力的》一文,被毛泽东选入中共中央办公厅编辑出版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 |
关键词: | 地方史志 南丰县 大事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