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布(1036~1107) 曾布,字子宣,南丰人,曾巩异母弟,嘉祐右二年(1057)进士,北宋大臣。
熙宁二年(1069),神宗召见曾布,认为曾布所持见解甚合道理,任命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加集贤校理,继升翰林学士兼三司使。与吕惠卿等人共创《青苗》、《助役》、《保甲》、《农田》等法,积极参与变法事宜,成为王安石的得力助手。熙宁五年,曾布“根究”吕嘉问,以推行市易法(平抑物价之法)之名,行自为兼并、聚敛钱财、中饱私囊之实一事。王安石疑曾布有意阻碍新法实行,加上曾布原与吕嘉问不和,因此,以“奏事诈不实”罪,将曾布贬为饶州知州,后续任广州、桂州、秦州、蔡州、庆州等地知州。元丰末(1085)复职翰林学士,调户部尚书。绍圣元年任知枢密院事。元符三年(ll00)擢尚书右仆射(右相)兼中书侍郎。因左仆射(左丞)韩忠彦,为人柔懦,故“事多决于布”。崇宁元年(ll09),蔡京为左丞,曾布与其意见不合,遂被其排挤,罢为观文殿大学士,以后辗转为湟、贺、廉、舒等州地方官。大观元年(1107),曾布逝世于润州(今江苏省镇江市)。追封鲁国公,谥号文肃,著有《三朝正论》。
《宋史》将曾布列入奸臣传,近代梁启超则称赞曾布为“千古骨鲠之士”,认为“其才其学,皆足以辅之。南丰可云有弟,而荆公之得士,亦一夔而足者也。”并为其辩白:“荆公之冤,数百年来为之昭雪者,尚有数十人,而子宣(曾布)之冤,乃万古如长夜,吾安得不表而出之”。
罗动天(?~1268) 罗动天,南丰人,南宋咸淳年间南丰农民起义军首领。家境贫寒,向地主租田耕种,受豪绅富户残酷剥削。宋绍定年间(1228-1233),南丰县东庄八耆出现“关社”组织,行动时聚时散,巧妙地与官府相周旋。咸淳四年(1268)夏,大雨倾盆,南城、南丰、广昌、新城(今黎川)4县洪水成灾,南丰尤为严重。灾后,富户囤粮闭仓不卖,灾民饥恨交加,奋起反抗。先是开仓、割禾;继则组织武装。八月初,罗动天邀同伴詹花五,率领百余佃户,起义于峡村,抄没地主家产,随即向县城进发,沿途所向披靡,于8日清晨攻破县城,声威大振。南城、宁都、宜黄等县无不震动。建昌知军王梦得急调乡丁寨兵,与新任南丰知县杨休勾结,向义军疯狂反扑,悬重赏收买诱降。起义军虽顽强奋战,终因寡不敌众,或被捕,或逃散,未及十日,起义失败,罗动天等首领被捕后惨遭杀害。
陈宗礼(1203~1270) 陈宗礼,号千峰,祖居南丰四十六都新田上陈村,后迁南丰县城西街安仁里。南宋大臣、文学家。南宋淳祐四年(1244)进士,殿试钦定探花,因此于所居安仁里建魁星坊。开始任邵武军判官及国子正,后调任秘书省著作佐郎。景定四年(1263)为侍御史,历任翰林侍讲、礼部侍郎、礼部尚书、广东经略安抚使、刑部尚书,官至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参知政事(副相)。
宗礼为人耿直,敢于针砭时弊,如“恭俭之德自上躬始,清白之规自宫禁始;左右之言利者必斥,蹊隧之私献者必诛。”“不以私意害公法,乃国家之福。”“安危治乱常起于一念,念虑少差,祸乱随见,故须防微杜渐;而有功不赏,有罪不罚,虽尧舜亦不能治天下。” 宗礼少贫,勤奋读书,虽身居高官,仍学习不倦,著有《寄怀斐稿》、《曲辕散木集》、《两朝奏议》、《经筵讲义》、《经史明辨》、《经史管见》、《人物论》等书。咸淳六年(1270)去世,赠开府仪同三司盱江郡侯,谥“文定”。
李立(约1440前后在世) 李立,字学礼,南丰人。从小刻苦读书。明永乐十三年(1415)中进士,进入户部。户部尚书夏元吉爱其才,升为贵州道御史。在任御史期间,对奸刁污吏,敢于揭露、整肃。常州旧例,逃避劳役的百姓,要按叛逆论罪。李立认为,“轻徭小过,叛逆大罪”,不能因小过而用重典,应使他们复业。宣德元年(1426),李立告假归里,路经巡盐官舍,见鸡毛堆积如山,认为此即贪脏见证,便命官舍人以一鸡试拔其毛,用鸡毛数量计脏,并奏本朝廷,罢了这位巡盐官。后来人们称他为“李鸡毛”。李立为官九年,政绩显著,被提升为广东按察司副使,他所辖地区,风纪严明。著有《西台奏议》、《仕学随笔》、《云中杂记》。
江义周八(约1638年前后去世) 江义、周八,南丰人,明末南丰西乡农民起义军首领。
明朝末年,政治腐败,土地兼并日趋激烈,赋税徭役日益加重,各地农民纷纷起来反抗,铅山马廖洋、张普薇倡“密密教”,江义、周八前去拜师。崇祯五年(1632),江义、周八在南丰农村立庙庵,掌管教权,联合铅山,相互呼应。崇祯十年,铅山爆发张普薇为首的农民起义,江义、周八于次年农历正月廿二日,在南丰下坑庵、白竹庵、社坑庵,以教众为基础,聚集军峰山下的封山,发动农民武装起义。二月初,义军由封山出发,一路杀败沿途阻截的宜黄地主武装,于初六日进饶坊,初八入神岗,占据石头寨作大本营。不久,配合铅山义军一度攻克南城,威胁南丰,义军声威大振。
明统治者闻讯后,惶恐调兵镇压,各路明军数万官兵合围进剿,江义、周八退守封山。三月初一,张普薇率千余义军与江义、周八会合,以封山为据点,顽强抗争。四月,起义终被赣闽两省三路重兵镇压,江义、周八、张普薇先后被捕遇害。
刘烒(约1783年前后去世) 刘烒,字见南,一字诚甫,南丰人。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进士,任刑部主事。兵部侍郎颜希深奉诏查讯山东案情,请烒同行,对其才华大加称赞。又得大学士柯桂举荐,留刑部补陕西司郎中。次年以老母年近八旬,请假省亲,回乡数月,母卒服丧后,补任原官。有豪富犯法,企图以贿赂脱罪,烒按律审断。以后出任甘州知府。甘地贫瘠,年仅一收,百姓甚苦,对府衙徭役及捐派负担均予废除,并向富户借种籽散放,帮助百姓解决生产急需。不久调浙江温州兵备道,因海防有功,又调浙江按察使,旋升任福建布政使,适逢金华、绍兴、衢州、严州几郡遭水灾,烒将各郡逃亡户虚粮并归水灾区奏请豁免。任职三年,告病归里。次年又起为刑部右侍郎,至京时旧病复发,再次告假,返乡后病故。葬三十二都下罗堡岭头山。
刘衡(约1840年前后在世) 刘衡,字蕴声,号帘舫,南丰人。清嘉庆元年(1796)副贡生。历任广东四会、博罗、四川垫江、梁山、巴县知县,升绵州、直隶州知州和保宁、成都府知府。后官至河南开归陈许兵备道。刘衡当地方官期间,能明察事理,管理有方,故有“遵理守法”的“循吏”之名。博罗城乡原设押征粮店,百姓苦于徭役太重,衡到任后即撤除。博罗多次发生自杀案,豪绅、污吏暗中勾结,操纵诉讼以渔利,经过调查,对制造事端的豪绅、污吏予以严惩,以后不再有人因受官司所苦而轻生。梁山常旱,刘衡择地修筑塘堰,连接数十里,百姓赖以安居。衡在垫江、梁山等地为知县时,衙前悬一面铜锣,有人击锣,闻锣声即出庭理事。四川百姓称“刘大锣”,著有《庸吏庸言》、《蜀僚问题》、《读律心得》等书。死后葬南丰七都下源堡。
刘孚翊(1848~1881) 刘孚翊,字鹤伯,一字纶阁,南丰人。清代外交家。孚翊年轻时博学通达,品学兼优。光绪二年(1876),刘锡鸿、郭篙熹出使英国,孚翊以幕僚身份同驻使馆,向朝廷奏章和外交文书,多决于翊,与参赞黎庶昌并称“使署二贤”。次年又随锡鸿出使德国。后因肺病在德国柏林逝世,年仅33岁。死后以玻璃棺置放遗体,用药水浸泡运至上海易棺安葬,朝廷追赠光禄寺卿衔。
赵惟熙(1859~1917) 赵惟熙,字芝山,南丰人。幼年随父入蜀,求学于壁山名儒郭兰塘。清光绪十六年(1890)进士,后入翰林院。二十年,当会试同考官。次年,梁启超、林旭、汪大燮参加会试,赵惟熙曾竭力举荐。光绪二十四年任国史馆纂修官。八月,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清廷迁西安,惟熙被授任贵州学政,主张选派边省优秀青年学生留学。三十二年补宁夏、甘肃知府,曾开辟农事试验场,教农民种棉纺织,修治黄河渠道,设立垦牧公司,广兴小学,严令禁种鸦片,规划铁路交通。三十四年,被派为宁夏满营垦务长官,利用黄河支流,发展灌溉设施,垦荒数十万亩。辛亥革命初曾任甘肃都督,扑上将衔,旋于民国2年(1913)任江西宣抚使,4年任国民政府参政院参政、参议院议员,6年病故,终年56岁。
李定魁(1879~1947) 李定魁,字文星,南丰市山乡市山村下李家人。清光绪廿五年(1899)入安字营任司书,后升哨长。先后考入将弁学堂及江西陆军讲武堂第一期将校班步科,毕业后由随营教官任二十七混成协五十三标三营左队队官。宣统三年(1911)任营长晋升联队队长。同年武昌起义爆发后,九江、南昌相继响应,李定魁曾参加起义举动。
民国2年(1913)4月,李烈钧响应孙中山讨袁主张,首先在江西湖口宣布独立,当时驻九江的江西第六团团长李定魁,则投靠袁世凯,以后且历任北洋军政要职。民国6年李定魁任护理赣西镇守使,10年调任湖口江阴电雷教练所总办兼江阴要塞指挥。12年任赣南镇守使,次年调任江西全省警务处长,14年提任江西省长,挂陆军中将衔,授二等大绶嘉禾章。民国15年,北伐军进入江西,李定魁解职隐居大连。22年回江西,开办学校,从事实业。
抗日战争爆发之次年冬,李定魁携眷避居贵州桐梓县。抗战胜利后返南昌,致力公益事业。
民国36年9月卒于南昌,终年68岁。
沈德尊(1903~1947.7) 沈德尊,出生于浙江绍兴。年轻时受过进步思想薰陶,20年代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在江西黎川、石城、都昌、上饶、永修、南城等县政府当过一般职员;抗日战争期间任过江西省抗敌后援会社会处处长。1948年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党,曾任过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财务委员,筹措过党务活动经费。
1948年8月,任南丰县县长。当时国民党政权面临全面崩溃,南丰城乡抓丁派夫,人心惶惶,社会秩序一片混乱。沈德尊到职后,即布告“三禁”(禁烟、禁赌、禁娼),对黄镇中的“十三杀”令消极抵抗。抚州、南城解放后,与聂轰(中共党员,建国后曾任全国政协组织部长)、武惕予(建国后曾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密商起义之事。国民党江西省豫章山区绥靖司令部独立营长等人,向绥靖司令部司令黄镇中密告“沈德尊通共谋反”。1949年7月14日被杀害于宁都。
周德鑫(1934.1~1962.6) 周德鑫,南丰琴城镇人。出身贫寒,靠母亲帮人家弹棉花维持生活。1949年6月在南丰县初级中学毕业。同年8月,南丰解放,年仅16岁的周德鑫即在南丰第一区人民政府参加革命工作。此后十几年来,周德鑫先后经历了剿匪反霸、土地改革、农村合作化等党的各项工作考验,他思想敏锐,工作勤奋,团结同志,甚得群众好评。相继于1950年入团,195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副区长、区长、区委副书记、镇委书记、县委副书记等职。1958年5月南丰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25岁的周德鑫当选为县长。1961年2月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连选连任县长。1956年冬,德鑫参加南丰车磨岭水库总指挥部的工作,为尽快完成全县第一个大型水利工程,他不分昼夜地工作在水库工地上。1962年5月27日,南丰遇上百年罕见的特大洪水。当时德鑫妻临产,家里又遭水浸,仍然亲自带领抗洪抢险队,划着门板代替的木排,冒着倾盆大雨在城镇街巷洪水中往返巡视,指挥居民转移,防洪阻缺,安排灾民。包家祠仓库几千吨粮食急需抢救,连续坚持三天三夜现场指挥,因劳累过度,病势暴发,全身浮肿,处于肝昏迷状态。经县、地医护人员全力抢救无效,于1962年6月25日逝世,年仅29岁。6月27日,县委、县人委在县大礼堂举行公祭,地区领导机关送了花圈,《赣东报》报道了追悼会情况。遗体安葬在南丰县革命烈士公墓。
张桂楠(1923.6~1976.12.23) 张桂楠,河北省涞水县人。1939年秋参加革命工作,194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涞水县五区区委委员、涿县二区区委书记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围北县委书记、南丰县委书记、国家燃料工业部技术监察处副处长、石景山发电厂厂长、北京电业管理局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唐山陡河电站指挥部党委第二书记兼指挥等职。
1949年夏,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解放江西,7月逼近南丰,组织决定张桂楠任南下江西干部大队抚州中队南丰小队政委(南丰解放后县委书记),与小队队长刘健(县长)、县大队长苗立柱组成领导骨干,随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八三团,于1949年8月17日一举解放南丰县城。张桂楠立即深入群众开展宣传,讲明政策,安定民心,恢复市面,打开工作局面;并迅速接管县、区机构和对人民生活直接有关的粮食等行业,没收大恶霸李彬等人开办的机米厂,为解决县城长期缺电问题,还利用机米动力发电供县城晚上照明。在剿匪反霸中,他亲率解放军四八三团一个连东征西战,活捉东面匪首、三区区长夏炳炎,抓回西乡匪首曾唯父子。1951年冬至1952年领导镇压反革命运动和“三反”运动均很出色。对于恢复工业生产不遗余力,将私营织袜厂联合为南丰针织厂,私营染织厂联合为南丰棉织厂,私营机米厂改造为南丰粮食加工厂,改建、扩充发电厂,增办“工人新工厂”(染织厂),安排失业人员。关心文化教育事业,指导筹建县文化馆,调整中、小学布局。
1952年12月,张桂楠调北京中央机关,从事电力生产20余年,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业务,领导有方,成绩卓著,对京津唐电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1974年,石景山发电厂京西电站一号机组启动,日日夜夜坚持现场指挥,1976年7月28日,因强烈地震使唐山电业系统遭受重大损失,张桂楠带病指挥唐山陡河电站的重建工作。因操劳过度,胃部大量出血,几次复发,病情加剧,于1976年12月23日在北京逝世,终年53岁。由钱正英、杨寿山、杜星垣、李鹏、李锡铭、郑代雨、刘向三等67人组成张桂楠同志治丧委员会。12月29日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举行追悼会,水电部长钱正英主持,北京市革委会副主任杨寿山致悼词,对张桂楠生前功绩进行了评价和肯定。
李宏(1900~1983.12) 李宏,原姓黄名曰珂,曾用名黄㑺、李城、李惠文。南丰洽湾黄家堡人。出生在苏州一个南丰籍的旧式官宦家庭。辛亥革命后,随父母举家迁回故里南丰。少时聪明好学,成绩优良。成年后曾因封建礼教束缚有过不幸的婚姻遭遇。1921年,李宏冲破阻力考入南昌女子师范学校,1923年,任南丰女子小学国文教师。1926年北伐军进入南丰,李宏积极参加解放妇女活动。
1930年春,李宏考入上海中国公学文学系读书。“九·一八”事变后,她积极投入抗日救亡运动,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4月,李宏任上海中国公学共产党支部书记,由于内奸告密而被捕,至1937年9月国共合作抗日获释出狱,后到延安党校学习。学习结束后于1938年3月调武汉八路军办事处工作,分配在武汉兵工厂主办汉阳工人训练班,后又派往171师政治部任政治指导员。
1944年3月,李宏赴重庆八路军办事处任《新华日报》“妇女之路”周刊编辑委员,1945年调中共南方局组织部工作,随重庆办事处到南京,仍做组织工作,任科长。1949年6月,同爱人陈钧南下江西,先是作为军代表接管“江西医学专科学校”(江西医学院前身),同年10月调任中共南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1952年11月调北京,任中国铁路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团委员兼宣传部长。1956年8月,调中共中央宣传部任副处长。1958年调任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1964年11月兼任省文教办公室副主任,为省四届政协委员。
“文化大革命”期间,李宏遭受冲击,但她坚持真理,相信党的组织。李宏衷心拥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病期间,仍然关心江西的宣传文教事业。1983年12月1日病故于南昌,终年84岁。9日上午召开追悼会,省委领导在悼词中说:“李宏参加革命几十年,对革命忠心耿耿,对工作勤勤恳恳”,“她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李宏的骨灰被安放在江西省革命烈士陵园,与爱人陈钧的骨灰盒同置一处。
李彬(1917~1951.2.20) 李彬,号文质,生于南丰傅坊村一个富裕农民家庭。1935年毕业于南丰县高等小学,第三年参加国民党江西省政府在南昌兴办的军官教导团学习。结业后任南丰县自卫大队分队长,1942年任四区区长,1946年竞选为省参议员,1948年任南丰县副县长。在南丰解放前夕,任国民党江西省豫章山区绥靖司令部第七总队副总队长兼第十九支队长。
李彬在南丰解放前夕,已发展到人枪1000余。在当国民党区公所文书时,杀死土匪头目冬福,夺得枪支12条,以后不断购买枪支弹药,加上杀害夺取散兵游勇的枪支,使反动武装迅速扩充。
李彬一贯横行霸道,鱼肉乡里,利用抓丁派夫压榨农民,或关押、或吊打、或无偿为其做工。李彬家有长工10多人,年收稻谷达2.5万公斤。在南丰至福建途中,分段设卡,强收来往商人“保安费”。四区大小圩场,私立捐税名目,大量刮取民脂民膏。所得除用于奢侈生活,还修建包括大厅、小洋楼、仓库、武器库、养马间和警卫处所等达35间的大砖房。
李彬从任南丰县自卫大队分队长到豫章山区绥靖司令部第七总队副总队长,罪恶累累。开始网罗地痞和小股土匪团伙,尔后将势力由四区扩大到三区(洽湾、东坪)、五区(白舍)一带,占据大半个南丰县,进而勾结广昌匪首廖荣昌、宁化匪首伍炳芳、建宁匪首朱天麟、泰宁匪首严振等,既各霸一方,又互为羽翼,明抢暗劫,谋财害命。1941年,李为县自卫大队分队长时,曾随大队长武全夫、中队长廖荣昌率部洗劫南丰县裕民银行及县城各大商号,获银元万余元。南丰县城已获解放的1950年农历正月,李彬在太和司前马脚岭制造杀人抢劫案,杀害区财粮助理周济世和县人民政府通讯员严先友,抢劫过往商旅数百人。
南丰解放时,李彬部属大部分被歼,只率少数亲信和家属流窜福建建宁、泰宁、宁化一带山区。1950年中秋节前潜回南丰傅坊,藏身于地形十分隐蔽、人迹罕至的前村紫梅峰香菇厂内,进剿部队经多方侦察,包围了李彬藏身处,战斗10余小时,生擒李彬及其部下。1951年2月20日,李彬在南丰县城公审后被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