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陋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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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8003
颗粒名称: 各种陋俗
分类号: K892
页数: 3
摘要: 算命、测字、看相算命又称“算八字”,操此业者多为盲人,全县约有200余人,他们终年穿街过巷,走村串户,招揽“生意”。看相测字者,多来自江湖,善于听音察色、揣度心理,以人的生辰干支、结合五行生克,用模棱两可言辞、拆字析义、牵强附会或以“麻衣相法”的辞令等伎俩,骗取钱物。解放后,看相、测字较为少见,算命盲人仍大有人在。建国后在被明令取缔后,曾一度有所收敛,近期又有死灰复燃势态。宗族家规南丰宗族法规,历来森严。近亲结婚常见于姑表亲属之间,往往造成不良后果,现已基本制止。妇女丧夫寡居,在原夫家另择配偶来继家业者称“坐堂招夫”。凡幼女皆要缠足,用布条紧裹脚掌,使之萎缩畸变形成纤细。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各种陋俗

内容

迷信活动算命、测字、看相算命又称“算八字”,操此业者多为盲人,全县约有200余人,他们终年穿街过巷,走村串户,招揽“生意”。看相测字者,多来自江湖,善于听音察色、揣度心理,以人的生辰干支、结合五行生克,用模棱两可言辞、拆字析义、牵强附会或以“麻衣相法”的辞令等伎俩,骗取钱物。解放后,看相、测字较为少见,算命盲人仍大有人在。
  降僮俚、走阴背祖、问花树“降僮俚”系让“神汉”请神附体作法,以驱鬼清宅,画神符、制仙水治病;“走阴背祖、问花树”系求巫婆去阴司地府将亡灵领回家与亲人叙话或查询病人“花树”情景以判断病因、吉凶。然此类迷信活动荒诞不经、坑害人们。建国后在被明令取缔后,曾一度有所收敛,近期又有死灰复燃势态。
  堪舆之道凡建屋筑舍,砌灶掘井,垒坟竖碑等一切须破土兴工的事宜,以及婚丧喜庆、开张营业、外出远行等活动,皆先看风水或先查皇历,择定“黄道吉日”而后举。
  开道场、做斋事、设坛打醮、迎神赛会老人去世,均请僧道做斋事,以超度亡灵;每遇天灾人祸或瘟疫流行时,乡绅父老便首倡醵钱为会,设坛打醮,以禳却灾异;迎神赛会,定期举办,“十年一小迎,廾年一大迎’的装台阁(又称装迎),为全县性的一种迎神赛会活动,由县缙绅耆老与各社坛组织联合筹办。每逢“装迎”,均通告全县,募筹香资,封刀禁屠,沐浴斋戒,迎请军峰绝岭三应真君祠“三仙上相”下山,庇福地方。民国33年(1944),为装迎之年,会期历20余天,形式隆重,气氛肃穆。
  收吓、叫魂历来南丰民间,对受过惊吓或跌过跤而引起疾病的人,家属于拂晓或黄昏时刻,向天空连喊病人名字和“回来看家、回家做种”之类的话。病情较重的还请巫婆收吓、烧纸钱“赎魂”。
  宗族家规南丰宗族法规,历来森严。人们大都聚族而居,以姓氏命村名,建宗祠、修族谱、订族规、置族产、设族长(正)。族正凭借宗族法规,对族中大小事宜悉加干预,不论是非曲直,只问辈分地位。稍有不遵,便施以宗法处置。
  宗祠,既为祭祀祖先、敬宗睦族之场所,又系宗族议事、执行宗族法规之“公堂”。每年清明、冬至二祭时,一些大的宗族,利用族产,在祠堂内大摆族宴,席间按官职、辈分年龄排座,恪守祠规。
  婚配陋俗童养媳、望郎媳旧时不少穷苦百姓往往因家贫将女儿从小送与人家做童养媳;有男孩的人家亦因虑及孩子长大后“不能具‘六礼'(即男方付给女方的身价)”而抱童养媳;尚无男孩的人家,也抱养个女孩来家“招弟”,俗称“望郎媳”。凡童养媳、望郎媳之命运大都悲惨。现此种陋习已革除。
  留亲、抢亲旧时男女订婚后,女方勒索财礼借故拖延婚期。于是有的男家趁未婚媳妇来家串门之机,强行留宿,使之“米已成饭”,俗谓“留亲”。有的则相约至亲好友,趁女家不备将媳妇“抢”来完婚,俗称“抢亲”。建国后,已不复有。
  近亲结婚常见于姑表亲属之间,往往造成不良后果,现已基本制止。
  招郎、坐堂招夫有女无儿的人家,多以招婿入赘办法赡养老人和传宗接代,应招者称“招郎崽”。妇女丧夫寡居,在原夫家另择配偶来继家业者称“坐堂招夫”。现已提倡男到女家落户的新风尚。
  借服成婚民间有趁父母初丧期间或出殡日当天晚上,易孝服完婚。旨在摆脱婚礼中沉重负担和习俗的累赘。
  纳妾解放前,士绅豪富阶层纳妾之风甚盛,俗称“娶小老婆”,为妾者地位卑下。解放后,实行一夫一妻制,纳妾即被禁止。
  冲喜女子订婚后,未到婚期而遇未婚夫或公婆病提前完婚,迷信以“喜”冲“邪”,致使有些女子实未成婚即成寡妇。此种陋俗早废。
  赌博民国时期,县内赌风甚炽,城乡官绅豪门,公开聚赌,更借庙会时机,竞相包赌,从中抽头、放债牟利;每年春节期间,城乡更有“三天官赌、十天大赌”陋规,导致一些赌徒,家破人亡,自食苦果。建国后,查禁甚严,赌博渐少,但未根绝。
  吸烟嫖娼南丰自清末以来,官府对吸毒、嫖娼明禁暗纵,公然收取“烟税”、“花捐”,致使“土娼客妓、杂沓城内”及“烟馆林立”。建国后,抽烟、嫖娼被禁绝。
  缠足封建社会,妇女以缠小脚为美。凡幼女皆要缠足,用布条紧裹脚掌,使之萎缩畸变形成纤细。否则,便要终生受人耻笑。民国以后,此习渐废。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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