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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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948
颗粒名称: 卷二十九 体育
分类号: G80
页数: 13
摘要: 体育管理机构,清以前无记载。民国北洋军阀统治时,当局亦未设专门体育管理机构,对学校体育,主要是通过教育部和一些全国性的教育会议发布有关指令、决议来实施。民国21年国民党政府始建体育行政机构,在教育部下设体育委员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县内苏维埃政区各单位均有“列宁俱乐部”,在工会和青年团的具体领导下,筹办文体活动。民国29~36年,县民众教育馆内设体育组,为县内最早的体育事业管理机构。县国防体育协会1958年6月15日成立,会址设人民路县人民武装部内,配专职干部1人,处理日常工作。县体委恢复后,体育经费在财政预决算中单列。后陈富生参加红军,凭一身武艺为革命作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体育管理机构

内容

第一章机构设施第一节机构体育管理机构,清以前无记载。民国北洋军阀统治时,当局亦未设专门体育管理机构,对学校体育,主要是通过教育部和一些全国性的教育会议发布有关指令、决议来实施。民国21年(1932)国民党政府始建体育行政机构,在教育部下设体育委员会。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县内苏维埃政区各单位均有“列宁俱乐部”,在工会和青年团的具体领导下,筹办文体活动。
  民国29~36年,县民众教育馆内设体育组,为县内最早的体育事业管理机构。
  建国初期,体育工作由县文化馆兼管。有时也会同县总工会、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南丰县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一些体育活动。
  县国防体育协会1958年6月15日成立,会址设人民路县人民武装部内,配专职干部1人,处理日常工作。
  县体育运动委员会1960年5月19日改县国防体育协会为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会址设建设路县人民委员会内,干部1人。1963年,县体委与文教局合署办公。1964年又改与县文化馆合署办公。“文化大革命”时,体委工作瘫痪。1968年起,体育工作由县革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文卫组接管。1972年8月29日恢复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并迁至老衙前人民体育场西侧平房内。1980年,县体委正式列入县人民政府建制。1984年4月又一度与县教育局合署办公。同年8月分出单独办公。1987年底,县体委有工作人员13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2人,专职教练员4人。
  县体委恢复后,体育经费在财政预决算中单列。1973年为1.76万元;1974年为0.7万元;1975年为1.23万元;1976年为1.14万元;1977年为1.38万元;1978年为2.13万元;1979年为2.3万元;1980年为0.63万元;1984年为1.7万元;1985年为6.65万元;1986年为7.7万元;1987年为1万元。
  1983年县体委首次承办江西省少年乒乓球赛。1985~1987年,连续3年承办江西省业余体校羽毛球赛,每年有全省五地六市和省体校12个代表队的290多名运动员、教练员,聚集桔城竞技。南丰体委以精心组织和优质服务,受到上级和参赛单位的好评,被省体委授予“江西省业余体校竞赛承包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受到奖励。
  县体育学校为解决小学体育师资问题,1958年9月创办全日制南丰县体育学校,配专职教师1人,当年招生38名;次年增至79名,专职教师增至2人。1960年秋,机构精简,体校并入南丰师范学校设立体育班,至1962年师范停办时止。
  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1973年,县体委机构恢复后,创办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配教练员3人。1978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被省体委授予先进集体;1979年被评为全省业余体校先进单位和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在同年举行的第四届全国运动会上受到国家体委的表彰和奖励。
  县老年人体育协会1984年10月成立,部分离、退休干部、职工为会员。次年,与县体委在人民会场新落成的体委综合楼内办公。每年均主办1次老年人体育运动会。1987年有会员1142人,基层协会11个。
  第二节设施民国26年(1937)6月,在城南孔庙(今县实验小学)左侧空坪建儿童体育场1所,设置秋千、轩轾板、浪船、滑梯等运动用具及跳高、跳远沙坑;在县政府(今县彩印厂)前空坪开建篮球、网球场各1个。翌年又在老衙前建公共体育场,大型群众集会和体育活动并用,设足球场,并购铅球、铁饼、标枪及其他体育用具与国术器械。抗日战争时,又添置篮球场1个,平台、滑梯、单杠、双杠各1副。场地虽经常修理,但仍较简陋。民国29年4月县民众教育馆下设公共运动场。
  建国后,公共体育场改称人民会场,场内体育设施和体育器材不断充实。1954年,县文化馆首先购置巨人步、活动单杠、双杠、垫子、跳箱、跳梯、拔河绳、标枪、铁饼、铅球、篮球、排球、球架等运动器材用具。同时还置有助木、天桥、浪桥、秋千、攀梯、平台等一批木制体育器具,分别安装在人民会场东西两侧。1967年又在西侧建成448平方米的球类练习房1栋。1971年建成县内第一个露天灯光球场。1984年1月,将会场中央改建成200米椭圆形煤渣跑道的运动场;新建300平方米水磨石旱冰场1个;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售票房l栋。1986年7月县财政拨款22万元兴建l栋4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具体委综合大楼,建筑面积1964平方米。内设乒乓球练习房、老年人活动室,并可供运动员集训住宿和办公之用。截止1987年底,全县有200米以上跑道的运动场3个、水泥篮球场26个、简易篮球场29个、射击靶场2个。
  第二章人伍建设第一节基本队伍抗日战争时,县内无专职裁判员和职业运动员,未能形成专业体育队伍。
  建国后,培育体育队伍工作得到重视。1958年起,在中、小学配备专职体育教师,一支专职体育工作者、国家等级裁判员和等级运动员为骨干的队伍开始形成。1958年,有等级裁判员35人,二级运动员3人,三级运动员47人。1983年有乒乓球三级运动员3人,田径三级运动员3人。
  1987年有一级运动员6人;教练员10人;裁判员10人。
  第二节培训骨干 1958年9月,成立县体育学校,专门为县内培养专业体育教师。至1962年,培养小学体育教师78名。
  1976年各公社建起文化站后,其专职文化干部多经县体委培训,以辅导本地体育活动的开展。
  1987年县体委培训体育干部75人,其中教练员10人,裁判员10人,学校体育教师25人,体委干部10人,基层体育干部20人。
  第三节人才输送建国后,具体育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县中、小学生及业余体校学生中,发现人才,及时输送到省、地体育院校及省体工队进行专门培训,有的成为全省体育骨干。
  1964年以来,共输送12名学员到省体校、省体工队和国家乒乓球队:1964年,赵文秀(女)入省体工队田径队;1976年,黄美琴(女)入省体校乒乓球队;1977年,曾小丽(女)入省体校乒乓球队;1978年,高学政、王华、业国平入省体工队乒乓球队;1981年,张琴(女)入省体工队乒乓球队;1982年,陈琦(女)、邱正华(女)、李红华(女)、陈丽平(女)入省体校乒乓球队;1986年,屠琪(女)入省体校田径队。
  张琴(女)入省体工队后,成绩突出,多次获奖。1987年获全国少年女子乒乓球单打第三名,被选进国家青年乒乓球队,并参加亚洲少年乒乓球锦标赛,获女子单打第三名。1988年获全国少年女子乒乓球单打第二名及北京农民国际乒乓球锦标赛女子单打冠军,并代表中国队参加团体赛,获团体冠军。1989年参加朝鲜国际乒乓球邀请赛,同年7月入选国家乒乓球队,成为江西省当前唯一的乒乓国手、运动健将。1990年10月在江苏省无锡市举行的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上,张琴战胜曾获得世界女子锦标赛冠军的河南选手邓亚萍(女)。
  第三章群众体育第一节民间体育武术明清以来,农村冬季农闲时,青年乡民多喜爱武术,有的村还延师授徒,传教武艺。清末,桥背乡的徐家边、水南等村最盛。水南乡民还将南丰傩舞与武术融合成为南丰傩舞的一支流派——新傩。东坪乡甘泉村的“打大狮”,演出前先表演拳术、刀枪后再舞狮。1913年,洽村区黄龙坑村小坪堡起坛,由李会坡师傅教武术,17岁的陈富生积极参加学习,天天坚持苦练,终于练得一手好拳术。后陈富生参加红军,凭一身武艺为革命作出积极贡献。20世纪80年代以来,青年人习武者渐多。
  登高自唐以来,南丰民众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就有登高习俗。民国《南丰县志》载:“南山,在城南,与县治相对,每重九日,士民游宴其上,亦名登高山”。至民国初年,登高地点改往县郊东北乌石冈山。解放后已由爬山竞赛代替。
  放风筝民国《南丰县志》载:“风筝他处皆于春,南丰独于秋。自中秋至于重九,高高下下,倏大倏小,忽东忽西,皆风筝也”。
  挤扁担两人用一手各撑扁担的一端相挤,有的还将扁担放在肩或腹部相挤,把对方挤向后退者为胜。
  跳四方用手撑在一张方桌的一角,双脚分别连续从四角上跳过,技精者可从桌面跃过。亦可四人同时跳。与今鞍马相似。
  群众体育项目尚有牛斗(角力)、举石担、举石锁、扳手腕、踢毽子、跳绳、跳房子、拔河、爬树、游泳、摔跤、钓鱼、棋类等,人们多以此消遣自娱。
  建国后,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方针,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发展,除继承优良的传统项目外,还发展球类、田径等项目,并坚持推行广播体操、工间操、晨跑、太极拳、迪斯科健美操等。1984年3月国家体委主任李梦华等7位领导来县视察,对南丰群众体育运动的发展表示赞赏。
  第二节职工体育抗日战争开始,外地返乡的公务员、教师、学生中,有很多是篮球运动的爱好者,不久以赵子鹃等人为首组成“丰健”篮球队,后又增张定奎、张景春、彭启义等改称“晨光”队,经常活跃在篮坛与客队作友谊赛,这是当时县内较有影响的篮球队。1944年后又增加邱瑞光等改称“虎队”。
  建国后,职工队伍不断扩大,经过组织、宣传,以爱好体育活动积极分子为骨干,职工体育活动日益普及。
  1950年春,县总工会筹委会不定期地举办各种文体活动,其中有乒乓球、棋类、篮球等体育项目。1951年在庆祝国庆节大会时,由200名中、小学生示范表演第一套广播体操。接着,县城各机关单位员工,每日清晨,伴随乐曲旋律,做广播体操,且形成制度。
  1952年,工人俱乐部成立,开展周末交谊舞会以及与文化馆联合举办星期篮球赛。1954年,县文化馆与工人俱乐部联合举办星期篮球循环赛,组织机关单位每星期天进行一次比赛。1956年又组织篮球队与抚州军分区篮球队进行友谊赛,互有胜负。1956、1957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及“十一”国庆节,文化馆举办乒乓球、中国象棋赛。
  1958年,群众体育更加活跃,全县有篮球队45个、排球队5个、田径锻炼队15个。近万人按1954年国家体委颁布的《“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参加锻炼。
  1959年10月,举行全县首次职工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举重、自行车等。1962年工人俱乐部扩大阵地活动建篮球场1所,开展厂际之间的篮球赛。1965年5月以来,县商业系统连年参加地区商业系统篮球锦标赛。1976年4月13日获全区商业系统男篮第四名。
  1977年4月26日县体委主办全县爬山比赛,分老年、青年、少年3组,数百名选手参加。1980年1月14日至20日,具体委举办首届职工“健康杯”篮球赛,13个队参加,商业局、教育局、林业局队分获冠、亚、殿军。以后每年均举行1次。
  从1984年起,每年桔花盛开的4月底与5月初的某个星期天,具体委都要举办“桔花香”千人环城赛跑,每次都有1000余名男、女、老、少参加。
  第三节农民体育建国前,农民体育活动主要是开展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大多是逢年过节及农闲时进行。
  建国后,农村体育活动由传统体育项目转向现代项目发展。
  1952年建立农村俱乐部23个,内设乒乓球及各种棋类设施,供农民活动。1956年,县文化馆举办俱乐部骨干训练班2次,共培训150人。通过这些骨干,开展农村篮球、拔河、单杠、棋类等体育活动。1958年“大跃进”,各生产大队均利用晒谷场修建简易篮球场,开展篮球活动,但未能坚持。
  1968年,一批上海、南昌、抚州知识青年及下放干部,下放南丰农村,在他们带动下,农村体育活动日趋活跃,尤以球类最甚。1974年,城关镇果园大队男、女农民篮球队代表南丰县出席在黎川县举行的抚州地区农民篮球赛,双双荣获冠军。
  1984年9月,全县13个乡(镇)篮球赛在白舍镇、太和镇进行。结果莱溪乡、太和镇分别获得冠亚军。1984年,莱溪乡赵家山村文化室有40名青年组成武术队,生产之余进行锻炼。随后还派出一名队员去省体委武术馆学习。
  第四节老年人体育 1984年10月,县老年人体育协会成立后,组织县城老年人,特别是离退休老年人开展体育锻炼,增强体质。1986年1月28日,老干部活动室开放。粮食局、税务局、供销社、农行等10余个老年体协分会均设有老年人活动室。锻炼形式各异,按各自身体状况和爱好,自由选择项目,有气功、太极拳、门球、中老年迪斯科健身操、乒乓球、桌球、晨跑、散步、棋类、书画、扑克、麻将牌等。
  1984年11月,抚州地区老年体协在南丰举行“桔城赛跑”活动,全区120多位离休老同志和县内党、政、军领导参加比赛。
  第四章学校体育第一节体育教学明正德《建昌府志》载:南丰县社学内教习礼、乐、射、御、书、数六艺,其中“射”、“御”即类似现代体育课。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规定体操为公立各级各类学校必修课,每周2~3课时。南丰高等小学堂每周有3节体操课。民国1年(1912)颁布“新学制”(壬子学制)及《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定体操为中小学必修课,南丰高等小学堂每周体操3课时,内容以兵式体操为主,还有哑铃操、八段锦操、拍皮球等。民国11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新学制(壬戌学制)》;次年公布《新学制课程标准》,正式宣布废止学校“兵操”课,将兵操科改为体操科。县立小学设体育课,每周2课时,教学内容增加跳高、跳远、单双杠等。民国23年后,成立南丰县童子军筹备处,后成立理事会。县立小学、私立新民小学设童子军课程,并备有童子军棍、绳、口哨等,教授内容有队列操、棍术、旗语、结绳、救护、侦察、炊事、露营、市内站岗放哨等。抗日战争时,新民小学还举办过野营。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县内革命根据地学校设体育课,还组织少年儿童团站岗放哨、传送信件等。
  1931年,县内小学执行国民党政府颁布的《中小学体育课程标准》。1936年改为执行《中小学体育教授细目》。1940年执行《中小学体育实施方案》。除县立初级中学、县立小学、私立新民小学有专职体育教员,体育活动较为正常外,不少学校的体育课形同虚设,体育教育研究,近乎空白。
  民国27年后,章江中学、江西中学、劳作师范、贵溪乡师、临川女中等校迁来南丰,带动南丰体育活动开展。各中等学校均有篮球队,县城小学有小足球队等。 建国后,中共南丰县委及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建国初,小学一二年设唱游课,每周3节,内容有唱歌、跳舞、游戏、做操等。中年级以上每周设2节体育课,由教师自定教材。
  1956年,县内各级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开始在重点学校配备专职体育教师;并遵照新编的体育教材进行教学。
  1958年“大跃进”,县内各级学校搞突击锻炼,大放“体育卫星,打破各种记录的成绩时有所闻。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停课闹革命,体育器材损失殆尽。1967~1972年,学校复课闹革命,并有军代表驻校,将体育课改为军体课,教学内容以军训为主,军训课内容为队列操练、刺杀、射击、拉练等军事知识。以后又以生产劳动替代军体课。
  1976年恢复体育课,学校体育逐步趋向正常,并以贯彻《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为重点,以达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防近”(降低近视眼的发病率)为中心,开展“两课、两操、两活动”,即每周开设两节体育课;每天坚持早操、眼保健操;坚持开展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活动。各学校每年都要举行冬季、夏季校运会。教育部门及体委还经常组织全县中小学体育教师学习业务,观摩教学,研讨体育教学,钻研体育教材及体育理论。各校均制订学年学期、单元课时体育教育计划,做到课前有准备,课后有小结,期末有考核,学校领导定期检查体育教学情况。
  到1987年,全县有专职体育教师47名,均为高等、中等体育院校毕业的专门人才。
  第二节体育锻炼标准劳动卫国体育制度 1954年以来,县内各学校普遍推行《劳卫制》,并在南丰初中及高小进行试点,共有500余人参加。到1957年,全县达《劳卫制》标准的计有1935人,其中达一级《劳卫制》标准的1534人,二级《劳卫制》标准的351人,少年级《劳卫制》标准的50人。
  1960~1963 年,因国民经济暂时发生困难,各学校中断执行《劳卫制》。1964年《劳卫制》改称《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继续在中小学校中推行。“文化大革命”时锻炼停止。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75年,将《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改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79年开始在全县各中小学普遍推行,把体育达标作为评先进集体、三好学生的重要标准。1982年达标人数有中学生979人,小学生652人。达标的中学生中,儿童组45人,少年乙组665人,少年甲组203人,成年组66人;达优秀级的有124人,其中少年乙组78人,少年甲组34人,成年组12人。
  第三节课外体育活动民国期间,中小学生的体育课外活动有踢小足球、滚铁环、踢毽子、跳绳、跳房子、西瓜棋、鸡笼棋、抽陀螺、春秋两季远足等。各校有时自发地开展一些球赛,新民小学小足球队曾赴邻县作友谊赛。
  解放初期,增加扭秧歌、乒乓球、康乐棋、跳集体舞等。1954年后,每天除继续早操外,还增加课间操,每周安排1~2次体育课外活动课程,训练球类及田径。1956年后,中小学排球运动活跃,常组队分赴崇仁、乐安作表演赛,县中学生还组织垒球队、水球队、击剑队、小足球队等。1958年县国防体协在中学生及高年级小学生中开展航空模型活动。1979年以来,各校兴起乒乓球热,县体委进行具体指导。县实验小学广泛开展乒乓球运动,2000多名学生几乎人手一拍一球,风靡整个校园,体育老师从中物色拔尖新秀,输送给县体委业余体校,作为后备人才重点培养。1980年12月25日,南丰县实验小学被国家体委、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先进单位。
  第四节业余训练 1958年,各中小学校普遍设立青少年业余体训班,开展经常性的业(课)余体育训练。素质较好的选送到县体协集训,计有篮球15人、排球18人、足球15人、乒乓球8人、田径55人、自行车4人、游泳35人、棋类5人、小口径步枪射击36人、无线电6人。1973年开办的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以乒乓球训练为重点,兼及篮球及武术等。1983年,业余体校开设4个班,培训县乒乓队员40名(其中达三级运动员的3人),培训篮球队员24人,培训武术队员12人。田径班中有3名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1984年,培训篮球队员22名,乒乓球队员30名。1985年增加中小学校业余体校2所,共培训52人,其中篮球队员24人,乒乓球队员28人。经业余体校培训后,考入高等院校体育专业的3人。1986年3所业余体校共培训28人,其中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培训16名。
  第五章体育竞赛第一节县运动会民国29年(1940)10月10日,县民众教育馆举行首次国民体育竞赛会,有足球、篮球、铅球、铁饼、标枪、赛跑(80米、100米、200米、400米赛跑及400米、400米接力赛跑)、跳高、跳远等项目。在篮球赛中,“晨光”篮球队击败二十军医院队获冠军,该医院官兵为此寻衅滋事,大打出手,裁判只好评两队为“并列冠军”息事,一时引为奇谈。
  民国32~33年,民众教育馆在县城隍庙举行象棋比赛共2次,每次10余人参加,上百人观看,包三仔、储二毛、邱细佬获奖。
  民国35年1月30日,三民主义青年团南丰分团部主办象棋比赛。同年5月4日又举办青年运动周,举行火炬游行和田径赛、爬山比赛、篮球赛等。同年10月10日,举办全县运动会,设总务、场地设备、竞赛、裁判、纠察、奖品、救护7股,经费关金20万元,后又拨给出席省运动会选手旅杂费30万元。通过比赛,选拔出席省运动会运动员。民国36年3月29日,县举行篮球赛。
  建国后,于1954年夏首次举行全县体育运动会,并选拔出席同年秋季召开的抚州地区首届体育运动会。项目有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赛跑,女子80米、200米、400米赛跑,及男、女子组跳高、急行跳远、三级跳远,球类等。
  1958年2月22日至3月1日,举行全县第二届体育运动大会,项目有田径、射击、举重、象棋、球类等。59名运动员获奖。文教队获总分第一,黎厚强、邓凤荣分获男女田径4项冠军。滕玉庆的轻量级挺举成绩为81.5公斤。选拔优秀运动员出席抚州地区第二届人民体育运动会。同年6月16日,还举行了县首届田径运动会,跳高纪录为1.58米。
  1982年以来,全县举办了各种类型的体育比赛:1982年10次,1194人参加;1983年7次,2870人参加;1984年7次,3115人参加;1985年13次,2250人参加;1986年12次,5000人参加;1987年24次,7170人参加,其中体委举办的5520人参加,教育系统举办的1000人参加,工业系统举办的500人参加,农业系统举办的150人参加。
  第二节学校运动会民国29年(1940)以后至解放前,县内中小学每年都举行1次校内运动会。比赛项目多为田径、球类。1944年县立小学与新民小学比赛小足球还发生过斗殴事件。1946年简师附小与新民小学又进行过小足球对抗赛。
  建国后,学校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中学及县属小学每年举行1至2次校内运动会。农村小学则以辅导区为单位举行。比赛项目以田径、球类为主。
  1959年,南丰中学举行射击比赛,创实弹射击“满堂红”记录。
  1964年6月,南丰中学举行田径运动会,女子组孙克巧创700克手榴弹54米及1.5公斤铁饼28米两项好成绩。
  1971年5月4日至8日,举行全县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会,各公社中小学选手参赛,项目有田径、球类等。1972年,南丰中小学举行运动会。
  1977年,南丰中学举行运动会。以后,县城各中小学均按教育部的教学大纲,每年举行1~2次学生运动会。乡镇学校以辅导区为单位举行学生运动会。
  第三节参加地区以上运动会民国35年(1946)派出选手赴南昌参加江西省运动会。成绩不详。
  建国后,于1954年参加抚州地区首届人民体育运动会,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获男篮、男排亚军;易光炎获男子100米短跑、200米短跑、跳远三项冠军;周凤仙获女子80米短跑、200米短跑冠军;崔仪群获女子跳高、跳远冠军。
  1956年,抚州专区首届中学生运动会在抚州举行,南丰县中学生首次组队参加比赛,在运动会上,南丰县代表队参加田径、篮球、垒球及击剑比赛,获球类赛总分第二名和7项田径单项奖。并选拔出席省运动会的选手,其中南丰选手占全区的三分之一。
  1957年7月底,参加在南昌市由省体委主办的四市一县(九江市、南昌市、赣州市、上饶市、南丰县)游泳邀请赛,初中学生顾祖蘅获女子100米自由泳冠军。
  1959年参加专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五名。女子组获800米赛跑第二名、400米赛跑第四名、100米短跑第三名,跳高第三名,铅球第五名;男子组获100米短跑第三名,800米赛跑及跳高第四名。
  1959年参加抚州专区第二届运动会,获男子排球第二名,女子篮球第三名,田径总分第五名;黎厚强获男子三级跳远第二名,廖梓获撑竿跳高第二名,熊飞来获女子铁饼第二名,王赛云获小口径步枪射击第二名,李如宜获女子急行跳远第三名。
  1960年7月,抚州专区游泳比赛在南丰旴江上举行。比赛项目有蛙泳、蝶泳、仰泳、自由泳。南丰队获团体总分第二名。
  1977年,参加在金溪县举行的抚州地区中学生篮球赛,获女子第三名,男子第九名。同年6月,南丰中学(现南丰一中)男女乒乓球队,参加江西省中学生基层队乒乓球赛,分获亚军、冠军,并作为江西省代表队,参加了在辽宁省辽阳市举行的全国少年乒乓球赛。
  1980年,参加抚州地区中学生“三好杯”田径赛,男子组获跳远第一名、第三名,三级跳远第三名,200米短跑第二名,五公里竞走第三名、第四名,1000米赛跑第五名;女子组获100米短跑第三名,跳远第四名。
  在1981年的抚州地区中学生“三好杯”田径赛中,男子组获万米长跑第一名,五公里竞走第二名,跳高第三名,三级跳远第四名;女子组获100米短跑第四名,跳高第五名,800米赛跑第六名。
  1982年8月,南丰县体育代表团106名运动员参加抚州地区第六届运动会的田径、射击、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公路自行车等项比赛,获3块金牌、6块银牌、8块铜牌。
  1983年,参加抚州地区中学生“三好杯”田径赛,男子组获跳高第一名,五公里竞走第三名,5000米赛跑第五名;女子组获100米短跑第一名,200米短跑第二名,1500米赛跑第五名;3000米赛跑第六名。
  1985年,在抚州地区中学生“三好杯”田径赛上,南丰一中学生队获团体总分第三名;男子组获100米赛跑第一名,跳高第一名,铅球第一名,200米赛跑第二名,5000米赛跑第二名,1500米赛跑第五名,男子五项全能第四名;女子高中组获三项全能第一名,女子初中组获100米赛跑第一名和第二名。同年10月在抚州地区第七届运动会上,南丰县体育代表团94名运动员参加田径、棋类、篮球、乒乓球全部比赛项目,获9块金牌、2块银牌、6块铜牌、奖牌总数居全区第五位。同年,在江西省第七届运动会上,获男子乒乓球团体第二名,女子乒乓球团体第三名。
  表29—1 县业余体校乒乓球班参加全省历次乒乓球比赛成绩一览表29—2 建国后田径赛最高纪录一览(截至1985年12月)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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